我國如何全面實施帶薪休假制度的幾點建議
建議一:在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非常不均衡、人均經濟實力不強的大背景下,
不要實行一刀切的強制帶薪休假制度,而是要通過細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假期管理,明確規定哪些假日需要強制執行(比如一些傳統節日),明確規定企業實施帶薪休假或不實施帶薪休假應該遵循的具體細則,而且,還必須提供明確的司法解釋,避免出現法律糾紛時卻無法可依的窘境。
建議二:加強對“以人為本”意識的輿論宣傳,倡導企業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使企業意識到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對企業長期健康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并通過一些評選活動,樹立“以人為本”企業文化的標桿企業,引導企業樹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
建議三:加強對帶薪休假的輿論宣傳,一方面,加強對企業管理者的宣傳,使他們意識到帶薪休假能夠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另一方面,加強對員工的宣傳,使他們意識到帶薪休假是他們應該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使他們了解國家及地方政府關于帶薪休假的政策與法規,使他們獲得是否選擇此項權利的機會。
建議四:將帶薪休假制度作為勞動監察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方面監察企業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帶薪休假的制度,另一方面監察、了解企業帶薪休假制度落實的情況,為國家帶薪休假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提供依據。
建議五:將傳統的節日作為強制假日,企業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勞動監察大隊要加大監察的力度,保證員工不會因為“黃金周”的取消而減少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