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發放的時間、地點
有些經銷商老板在發放獎金時,不注意方式,比如,在眾人面前,集體發紅包,集中在發工資時發紅包,其實,這都是不合適的。
集中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發紅包,有如下缺陷:讓大家感覺,年終獎都有,好像是吃大鍋飯,都有嘛,體現不出來獨享的優越性,同時,也會讓優秀而作出更大貢獻的員工心生不服,貢獻有大小,獎勵幅度怎么能一樣呢?
其次,集中發放,讓大家一下子有了攀比或者議論的機會,容易引發一些負面的爭論,甚至群體事件(比如,有的員工認為經銷商老板發放獎金不公,從而串通集體辭職),而讓經銷商自己出力不討好。
因此,何時、何地發放年終獎,經銷商老板當好好思量,最好是分開來發,甚至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因時、因地、因人而制宜,這樣,才能更具針對性,更具突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