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績效管理對于企業管理的重要性,也都努力去做好公司的績效考核,不管是360,BSC還是KPI,每個企業都付出時間、精力與費用想要搞好。那么,績考核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它應該是能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達到過程控制與經營管理的效果,促進企業與員工個人的成長與改進,等等,總之,績效的目的最終應該能達到激勵,得到雙贏,而不是淪為以懲罰為終。我們到底多少企業犯了這樣的錯誤呢?公司根據每項績效考核制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有時甚至只是領導認為應該做到怎樣才可以,否則就是不合格,就要處罰,往往忽略了員工的呼聲。一方面員工看不到清晰的績效獎勵制度;另一方面,又無處伸冤,只見罰不見獎。這樣的績效考核,輕則員工抵觸績效,不配合,重則傷了心,走了人。此績效管理根本不是在管理,而是一個“雙損”的過程,只能走進一個惡性循環里。
最后要明確的提醒每一個領導者,每一個HR,每一個部門經理:績效考核應做到有獎有罰,明確清晰,規范而又不失靈活的執行,做到績效反饋與及時處理,進而不斷改進與提升。管理就要有管理的水平,管理的效果!不要讓考核走進以處罰為終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