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將實施績效工資。近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績效工資由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構成,基礎部分比例占績效工資總量的60%~70%,一般按月發放給職工,獎勵部分比例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40%,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向一線骨干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
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各單位不得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和獎金。省政府副省長黃海嵩在相關電視電話會議上要求,相關部門抓緊制訂實施辦法、抓緊報批,盡早兌現。
據介紹,我省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范圍為公共衛生、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中,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員。
黃海嵩強調,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不是簡單的調工資、漲工資,而是建立新機制,是衛生事業單位收入分配領域的一項重要改革。
要重點把握好關鍵環節和基本要求,建立合理的績效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和經費保障機制。同時,還要建立規范的收入分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