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人力資源作為企業最寶貴的資源,在企業管理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作為我國國民經濟支柱的國有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就必須要重視人力資源管理。近幾年來,國有企業大量高素質人才流動到了私營企業,形成了單方向的人才流動即人力資本的流失,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損失,制約了國有企業的發展。
1、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人力資源管理觀念落后
長期以來,我國對人力資源以及人力資本的特性及其對企業業績的影響作用,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對人力資源的管理與開發采用的是粗放的、放任自流的方式,僅停留在“人事管理”上,普遍忽視人力資源的資本性,忽略員工作為個體的能動性,對于績效、考核、激勵、約束等手段的采用都僅停留在計劃時代的腳步,對人才的合理流動與競爭機制意識欠缺,忽略或輕視用績效考核系統科學對待人才及人才成就,以致一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保障、投資、績效考核體制。雖然有的國有企業也在組織結構上設立了人力資源部,但經營者的觀念上還未完全從人事管理轉變到人力資源的管理上來。
1.2 員工激勵機制的不靈活或失效,挫傷了人力資本的積極性
激勵不足是目前國有企業中存在的最大問題。國有企業在工資、薪金等貨幣性物質激勵方面較私營企業仍有很大差距,而且沒有科學的設計好薪酬結構,并有效地和員工績效掛鉤。另外,福利待遇有些也一年不如一年。激勵不足帶來了一系列嚴重后果,諸如人員外流、企業員工出勤不出力導致企業效率低下等。
企業中的獎懲不分明,也導致員工認為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這就大大挫傷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得員工帶著情緒干活,造成了企業效率的低下。
1.3 競爭、考核、監督措施難落實
國有企業經營者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任命,自然其考核工作也主要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這種考核制度,其考核的標準偏重于政治素質、忽視經營素質的要求,其考核的時間跨度長,往往起不到必要的及時的監督作用,績效考核系統的欠缺,使考核本身缺乏科學依據,自然也不能為人才競爭與淘汰、激勵等起到前提基礎作用,當然也談不上對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起到促進作用。
1.4 選拔機制有欠缺
有一個好的領導是國有企業解困與發展的前提條件,特別是在目前國有企業存在制度方面缺陷的情況下。如果有一個素質高、能力強、懂市場、想干事業的企業經營者,可以彌補企業制度上的缺陷,使企業在現行體制下得到生存與發展的空間。反之,如果企業沒有一個好的領頭人,企業也就死氣沉沉、困難重重。按照《公司法》規定,企業高層管理者應該由企業董事會選擇,但現在大部分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公司,仍然沿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企業干部管理辦法,企業經營者由上級組織部門任命。上級組織部門的用人標準與市場經濟中企業的用人標準在許多方面有差異,這種用人機制對企業高層管理者的行為要求也不同于市場經濟下企業發展的要求。而高層管理者的選拔必然影響到企業人力資源的選拔任用、績效考核、激勵約束上來。
1.5 缺乏急需的人才
在人力資源被高度重視的知識經濟時代,作為國有企業來說,制度的變革導致以往吸引人才的環境喪失。越是急需越是缺乏,在國有企業中由于觀念及制度的落后,導致人才流失嚴重。企業發展急需的經營者、科技人才,甚至是骨干技術工人都嚴重缺乏,而另外一些崗位又普遍存在冗員,這使得人才強企的戰略難以落實。
2、完善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對策
2.1 建立健全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
如前所述,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職能之一,為各項人事決策提供客觀依據。只有對員工的績效進行公平、公正的鑒定和評價,才能認定員工的業績貢獻,改善員工的工作方法,激發員工的創新精神,開發員工的潛在能力,最終實現企業的整體目標。而績效考核體系則是為實現這一目的而將考評主體、考評對象、考評要素、考評標準、考評辦法、考評程序等要素組成的一個互相聯系的整體。成功的績效考核體系必須有效度、有信度,并具備敏感性、可接受性和使用性。
2.2 強化薪酬體系的公平與合理
薪酬是對員工工作的一種認可,它將組織目標和個人的追求和期望聯系了起來。國有企業要想使薪酬系統更為有效,必須注意四個方面的問題:足以滿足基本需要;與外部勞動市場比較是公平的;在組織內部是公平的;對組織中每一名成員的待遇考慮其個人需要。因此,我們在決定薪酬體系構成時要掌握四個原則:基本生活需要應有足夠的體現;薪酬各組成部分必須與員工相應部分的勞動數量和質量對等;對應于生活勞動部分的薪酬應占主要比重;薪酬所有組成部分均應與效率、質量等經濟指標相聯系。薪酬的公平對國有企業有著非常重要的價值,它可以改變員工對工作的投入程度,可以改變員工對于自身投入的知覺,如果該環境總是使人感到受到了不公平對待,最激烈的解決方法就是離開那個環境。對于國有企業,薪酬除了要確保員工的工作安定,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更要能有助于提高員工的能力。
2.3 完善企業經營者選拔、管理機制
經營者是企業決策者、領導者和指揮者,是企業的靈魂,是企業發展的帶頭人,因此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成長在我國轉軌時期這一特殊環境中的企業經營者,比市場經濟國家的企業經營者壓力更大、負擔更重,尤其是國有企業的經營者擔負著企業解困和發展的兩副重擔,他們要付出超出常人數倍的精力,承擔以往無法想象的責任和風險。因此,政府應切實認識國有企業經營者的重要性,建立起培養、選拔和使用企業經營者的機制,給予他們合理的報酬、發揮的空間,讓企業家經營企業,而不要政企不分、官企不分。
對企業經營者的選拔、管理,要有市場參與的因素,而不能沿用以往上級主管部門行政認定的方法。政府可以按市場經濟的要求選派代表參與國有企業的人才選拔、培育和使用,將組織部門對他們政治素質的考察與董事會對他們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的考核結合起來,取消企業干部的行政級別,徹底打破“官本位”,改變企業經營者的上級任命制為從企業家市場上公開招聘與挑選,再用健全的考核、激勵、約束機制來推動經營者的管理行為。具體可以通過公開考核招聘、制定經營者薪酬激勵制度、健全企業經營者約束機制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