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實踐教學設備以及器材管理制度,低價了解哪些?下面是有關參考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實踐教學設備、器材管理制度范文
一、出借員崗位職責
1. 按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 工作要認真負責,態度要和藹,服務熱情周到。
3. 保證出借室內環境整潔,設備整齊,地面干凈。
4. 保證教學、群體、訓練備品的出借及歸還。執行賠償制度。
5. 根據上課教師提交的計劃,如數發放各類器材。
6. 上課前要做好各種器材的準備工作,經常檢查并維修各種教學用品。
7. 下班前整理器材,清掃室外內衛生,檢查門窗,切斷電源、火源。
8. 如發現盜竊案件,必須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二、體育器材出借辦法
1. 教學用品任課教師指定學生借還。
2. 訓練用品由教練員指定學生借還。
3. 各院、系舉行活動所需器材,須事先與部辦公室聯系或經場地組同意后,憑證件借用。
4. 學生以個人行為借器材,原則上一律不借。出借室工作人員應及時將出借物品回收。
三、體育器材賠償規定
1. 新物品損壞,按100%賠償(指外單位借用)。
2. 校內教職工,賠償如下:新物品按80%賠償,八成新按50%賠償,五成新按30%的賠償辦法執行。
3. 上課班組丟球,由任課教師和全班同學賠償。
4. 賠償中有取巧者,查出后加倍賠償。
四、體教部庫房管理規定
1. 體教部庫房保管員1人,負責庫房的一切備品的保管、發放、整理等工作。
2. 保管員要思想品德端正、工作責任心強、服務熱心周到、管理嚴格、井井有條。
3. 對各種器材、固定資產設專人管理。設立明細帳目。分類分項登記造冊,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檢查,年終點庫。
4. 庫房內嚴禁吸煙,不準使用電器設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防火災。
5. 出、入庫物品都要登記。簽字,凡出庫物品必須有主管主任同意,方可執行。凡是動用固定資產必須有部主任批條。
6. 需要報廢物品經領導研究后做統籌處理。
7. 發現盜竊案件,必須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8. 庫房重地,嚴禁非管理人員入內
篇二:實踐教學設備、器材管理制度范文
需借用的教學器材管理
需借用的教學器材指樂器、電教器材、體育器材等。
一、教學器材借用原則:
教學器材的借用首先保證教學和學校安排的演出、藝術實踐等的使用。
二、教學器材借用辦法:
1樂器。借用最長以一學期為限。教師免費,學生交納一定的使用折舊費。
2電教器材及光盤。電視機、影碟機、收錄機、光盤等借期為30天以內。所借光盤的總金額不超過200元,。由于外聘教職工流動性較大,對外聘教職工借用實行押金制度,交所借光盤總金額的兩倍押金。
3體育器材。借期為1天以內。
三、教學器材的維修保養
1借用人員在向相關管理部門借用時應與管理員共同檢查教學器材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指出。
2借用手續完成后,借用方在使用期內自行解決器材的維修保養問題。
四、教學器材的歸還和續借
1借用期滿,借用人員應及時持借用器材及借用手續到相關部門辦理歸還手續。
2如需續借,再辦理借用手續。若借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歸還樂器或歸還時若樂器出現損壞,則按國有資產的相關規定賠償。
五、教學器材的租用
不屬于教學和學校安排的演出、藝術實踐使用教學器材,必須交納租金(按學校相關規定交納)和保證金(金額按成本核算價收取)。 其他教學設備、器材的管理
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器材指教室、排練廳內的門窗、桌椅、把桿、玻璃、鋼琴等。還包括電教室、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內的所有設備、器材。
1自覺愛護教室、排練廳內及場地內的財產,桌椅板凳落實到個人,誰使用誰負責,實行學生個人責任制。損壞公物當事人要照價賠償,如查不出損壞原因,則由使用教室的班級全體學生負責賠償。
2禁止在教學設施、設備、器材上亂刻亂寫亂畫,一經發現,將進行批評教育,后果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3電教室、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內的教學系統必須按程序規范操作,不得任意毀壞刪改電教(電腦)主機內的系統文件及設備運行命令。安裝課件應用程序時嚴防病毒,以確保電教設備系統正常運行。一旦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與相關管理部門聯系,不得強制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教學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4數碼攝像機。實行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的原則,由專人進行攝像,攝像機一律不得外借,由此引發的事故由攝像機的保管人員負責。學校有攝像任務時需提前兩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教學工作部,明確告知攝像地點、時間等內容,攝像任務按照遞交書面通知的時間順序進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