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的員工負責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希望是小編收集的詳細的崗位職責,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社區居委會的崗位職責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社區居民遵紀守法,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物,美化、凈化社區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 籌備和召集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向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執行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的決定、決議,執行《社區自治章程》。
三、組織引導社區居民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學教育、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等,組織社區居民開展各種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和教育活動。教育居民尊老愛幼、扶困助殘、擁軍優屬、團結互助、養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營造具有本社區特色的文化氛圍,加強居民的歸屬感和社區的凝聚力。
四、做好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組織社區居民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包括志愿者服務等),開展以勞動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性服務,為社區特殊群體提供社會福利性服務,為他們排憂解難。
五、協助維護社會治安,配合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及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管制、緩刑、假釋、保外就醫人員的幫教和常住、暫住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維護本社區正常的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
六、調節民間糾紛,做好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進居民家庭和睦,鄰里團結。
七、協助城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做好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公共、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崗職工再就業等工作。
八、管理社區居委會的財產,根據自愿原則,籌集社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經費。
九、依法培育和發展社區服務民間組織,協助政府部門加強對社區民間組織的指導與幫助。積極培育和發展社區志愿者服務組織,壯大志愿者隊伍,知道開展服務活動。
篇二:社區居委會的崗位職責
社區居委會是黨領導下的依法開展 “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 和履行 “ 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 的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具有以下基本職責: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公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愛護公共財產,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二、動員和組織社區居委會共駐共建,資源共享,發展社區文化、教育事業,普及科技知識,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三、辦理本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發展本社區的公益事業,管理和維護本社區集體資產。
四、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興辦社區的福利事業,指導、管理社區養老、助殘等社區服務機構。
五、做好社區內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
六、向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構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的建議。
七、組織社區居民,對城市基層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的各項任務進行民主評議、民主監督。
八、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開展各項工作。
篇三:社區居委會的崗位職責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
2、執行居民會議的決定、決議。
3、管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里益事業,發展便民利民生產、生活服務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服務活動。
4、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教育居民樹立移風易俗、尊老愛幼、幫殘助弱、扶貧濟困、團結互助的新風尚,引導居民建立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
5、調解民間糾紛,促進家庭和睦及鄰里團結。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
7、協助人民政府做好青少年教育、勞改釋放和勞教解除人員的幫教、計劃生育、公共衛生、優撫救濟等項工作。
8、向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