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鄉鎮林業工作站站長的職責都不僅相同,但差別不大。有的務實一點,有的務虛一點。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林業工作站的崗位職責參考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林業工作站崗位職責范文
一、在鎮委、鎮政府的領導下,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法》和林業方針、政策,了解和反映群眾在發展林業生產中的要求和問題;
二、協助鎮委、鎮府制定林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三、按照上級林業部門的安排,配合林業調查設計單位開展林業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掌握本站轄區內的森林資源消長變化情況;
四、核定并落實農村集體和個人的年度采伐指標,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依照有關規定檢查、監督本鎮的林木采伐,木、竹運輸和銷售;
五、協助有關部門的調處山林糾紛,查處毀林案件,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六、傳播林業科學技術,總結和推廣林業生產先進經驗,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收林業專項基金和其它收費,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好用好當地各項林業資源;
八、承辦鎮委、鎮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篇二:林業工作站主要工作職責
一、做好轄區內的林政資源管理工作,做好伐前、伐中、伐后的檢查工作,防止盜伐、濫伐森林和違章運輸木材的現象發生,同時要認真做好轄區內、局授權范圍內的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構成立案標準的案件要及時上報并協助有關單位查處,同時要認真做好竹木成品、半成品及竹子等林(副)產品的規費征收工作;
二、做好轄區內的護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加強火源管理,防止山火發生。一旦發現山火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縣防火辦報告,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要積極做好山火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全面完成采種、育苗、跡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更新與中幼林撫育任務,并達到質量標準;按技術規程做好年度造林自檢工作;按規定、按計劃做好授權范圍內的林木采伐設計工作,對不遵循調查設計技術規程造成超砍的,按規定追究設計人員的責任;
四、做好轄區內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與防治工作;
五、完成縣林業局和鄉黨委、政府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三:鄉鎮林業工作站職責
一、由縣級主管部門受權履行國家有關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協助鄉政府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三、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參與管理和監督林木采伐及其伐區的調查設計和驗收工作。
四、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做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后的集體林木、林地規范流轉服務,依法保護濕地資源。
五、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使用權的爭議和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以及鄉村林場和個體林場的管理。
六、配合鄉政府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絡和護林隊伍的建設與管理,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培訓技術咨詢與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
七、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