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的員工負責做好各類干部的吸收、錄用、招聘工作。下文是該職位的職責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人事科工作職責范文
人事科在處長領導下,直接履行學校各類干部和畢業生人事方面 的工作,其職責范圍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在職干部、新接收畢業生及軍 隊轉業干部人事方面的各種方針、政策、規定,負責起草擬定有關全校干部和畢業生方面有關規定、制定及實施辦法。
2、負責全校的機構設置和定編工作,并組織協調和制定各單位的職責范圍。
3、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和定編要求,負責制定各類專業技術干部、一般干部的用人規劃,并負責干部的調配工作。
4、負責做好各類干部的吸收、錄用、招聘工作。
5、掌握各類干部的獎懲工作。
6、負責干部培訓計劃的制定,一般干部辭職的審批工作。
7、負責干部方面的來訪接待工作。
8、擬訂有關規章制度,做好本科有關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9、完成處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二:人事科工作職責范文
一、人事政策咨詢
1. 負責人事科的來電、來訪、接待工作以及有關人事政策的解釋工作;
2. 協助處長作好特別重要人才的溝通和引進工作;
3. 負責國內外高校的人才、人事政策、做法以及有關學科資料的搜集和分析。
二、相關人才工程項目
1. 負責人選的申報、引進及日常管理工作;
2. 負責福建省創業與創新人才申報及日常管理工作;
3. 負責廈門市“雙百”人才的申報及日常管理工作;
4. 負責廈門市重點人才的申報及日常管理工作;
5. 負責廈門市拔尖人才的申報工作;
三、負責擬訂學校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核算方案;
四、負責廈門市人才中心廈門大學人才工作站管理;
五、負責擬訂招聘需求計劃,做好招聘、錄用、人才引進工作;
六、負責全校職員考核、聘任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辦理校內各類人員的調配、借用、辭職、辭退等手續;
八、負責教職工的在職繼續教育資格審核及管理工作;
九、負責家屬的協助推薦與軍轉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負責流動編制人員合同的簽訂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校教職工工作證、;盏陌l放、換、補等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福建省教育廳從教30年(女25年)榮譽證書申報工作;
十三、負責協助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及其他相關服務工作;
十四、相關待遇的兌現
1. 負責福建省高層次人才生活津貼的發放;
2. 負責引進人才安家費的辦理與發放;
3. 負責引進人才住房貨幣化補貼的辦理與發放;
4. 負責博士生導師津貼的辦理與發放;
5. 負責廈門市專家津貼的辦理與發放;
6. 負責繼續教育學費的審核和辦理;
7. 負責引進人才來校差旅費以及行李托運費的審核與辦理。
十五、人事處各類數據的統計及人事系統、人事處網站的維護工作
1. 負責教育部、省人事廳、省組織部、校辦等下發的各類報表的填報;
2. 負責為本處及其他部門提供所需的查詢統計數據及各類人員花名冊、報表;
3. 負責人事處網站日常的更新與維護工作,完善網站的功能;
4. 負責人事系統數據每日的備份及刻錄、軟件的升級、結構的調整、機構的調整、代碼的增刪、數據的優化、數據的診斷處理等維護工作;
5. 負責兩臺服務器的日常維護;
6. 負責每月工資數據的歸檔,并更新“工資查詢系統”中的數據。
十六、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 負責為需要辦理入黨、提干、出國、子女升學等事宜的校內教職工提供相關證明信息;
2. 負責接收并審核新進人員檔案,對參加工作時間、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等重要信息進行詳細核對,將材料缺失情況告知相關單位或本人;
3. 負責分類整理、鑒定審核教職工檔案,編寫檔案目錄,裝訂成冊;
4. 負責調出人員檔案寄送工作;
5. 協助校內外單位查閱本校教職工檔案中有關其本人和主要親屬及社會關系的信息。
十七、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