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關于合同終止規定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指依法生效的合同。
我國法律關于合同終止規定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指債務人按照約定的標的、質量、數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全面履行。以下情況也視為合同按照約定履行:
1.當事人約定的第三人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其權利義務原則上不涉及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合同債務當然應當由債務人履行,但有時,為了簡化經濟活動,便捷交易,法律允許合同債務由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履行債務,也產生債務消滅的效果。比如債務人已經債權人甲同意,由第三人丙償還乙欠甲的十萬元人民幣的債務,丙將十萬元人民幣償還給甲后,債務人乙對債權人甲的債務消滅,他們之間的合同的權利義務亦終止。
2.債權人同意以他種給付代替合同原定給付。有時,實際履行債務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可能,比如,債務人乙按照合同約定,應當向債權人甲交付100噸吉林產元粒大米,由于乙收購遇到困難,不能交付,但乙有100噸天津元粒大米,質量與合同約定的吉林大米基本相同,甲同意交付天津大米以代替吉林大米的交付,乙交付了天津大米,債務即消滅。
3.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接受履行。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債權人受領后產生債務消滅的后果。但有時,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后,也產生債務消滅的后果。比如債務人乙欠債權人甲一萬元人民幣,債權人甲又欠第三人丙的錢,債權人甲請求債務人乙直接將欠款付給丙,乙同意,并按照其欠甲款的數額將錢付給了丙,從而消滅了其對甲的債務。
二、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當具備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
合同解除的特征是:1.合同的解除適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均不發生合同解除。2.合同解除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隨意解除合同。我國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主要有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合同的解除必須有解除的行為。即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合同還不能自動解除,不論哪方當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須向對方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達到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4.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自始消滅或者向將來消滅、即合同的解除,要么視為當事人之間未發生合同關系,要么合同尚存的權利義務不再履行。
三、債務相互抵銷
債務相互抵銷,指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又互享債權,以自己的債權充抵對方的債權,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等額內消滅。比如,乙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應支付給甲十萬元人民幣貨款,與此同時甲也欠乙十萬元人民幣,并已到清償日期,此時,乙可以向甲表明,自己不償還甲的十萬元債務,甲也不必償還欠乙的十萬元債務。兩相抵銷,互不相欠。
債務相互抵銷的條件是:1.必須是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抵銷發生的基礎在于當事人雙方既互負債務,又互享債權,只有債務而無債權或者只有債權而無債務,均不發生抵銷。2.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權債務,須均合法,其中一個債為不法時,不得主張抵銷。3.按照合同的性質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權不得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提存,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合同的制度。比如,債務人乙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準備向債權人甲交付貨物,但卻無法找到債權人,乙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將該貨物交給提存機關,貨物被提存后,債務即消滅。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債務的全部。比如,債務人乙應當償還債權人甲二萬元人民幣,甲表示乙可以少還或者不還,就是債權人免除債務。甲表示只需要償還一萬元,是債務的部分免除;表示二萬元都不必償還,是債務的全部免除。免除部分債務的,合同部分終止,免除全部債務的,合同全部終止。
六、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指由于某種事實的發生,使一項合同中,原本由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債權,而由另一方當事人負擔的債務,統歸于一方當事人,使得該當事人即是合同的債權人,又是合同的'債務人。比如,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在乙公司尚未支付月租金時,甲乙二公司合并成立了一個新的公司,甲公司的債權和乙公司的債務成了新公司的債權和債務,新公司沒有必要自己對自己主張債權,或者自己清償自己的債務,原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間的合自然終止。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除了前述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出現了法律規定的終止的其他情形的,合同的權利義務也可以終止。比如,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委托代理終止。又如,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
當事人也對以約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比如,當事人訂立的附解除條件的合同,當解除條件成就時,債權債務關系消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當事人訂立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屆至時,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又比如,贈與人與受贈人約定,贈與人每月負擔受贈人的生活費至其十八周歲,受贈人十八周歲前參加工作的,自參加工作之日,贈與合同終止。如果受贈人十六周歲參加工作,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我國法律關于合同終止規定】相關文章:
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終止原因11-19
中國關于合同法律適用的規定09-06
法律如何規定借款合同的09-06
運輸合同的法律規定11-16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06-03
我國合同法規定制度11-16
我國合同法規定了哪些有名合同?10-10
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07-07
承包合同法律規定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