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23招標采購合同管理考點之合同管理方法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6招標采購合同管理考點之合同管理方法,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招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的種類
招標采購合同管理方法就是對招標采購合同的形成、訂立和履行進行規劃、計劃、組 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等的方法,主要包括合同規劃、合同分析、合同控制、合同信息化 管理等方法。
(1) 合同規劃
合同規劃是指在工程、貨物、服務項目中,為了招標采購工作的順利進行,在招標采購項目開始實施前,對招標采購過程中所有合同的形成、簽訂、履行管理作出統籌計劃與 安排的活動,是為實現整個項目的目標而做出的全局性系統安排,以保證整個項目合同的 訂立和履行,減少合同爭議和糾紛,從而保證整個項目目標的實現。
(2) 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可分為合同訂立階段的分析和合同履行階段的分析。合同訂立階段的分析主要是審查合同草案的合法性、完備性和公正性;合同履行階段的分析主要是對已經生效的 合同進行分析,明確合同目標,進行合同結構分解,分配和落實合同責任等,保證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3) 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的履行及各項權利的實現,以合同分析的成果為基準,對整個合同實施過程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比和糾正的管理活 動。所謂控制,就是合同主體為保證在變化的條件下實現其目標,按照事先擬定的計劃和標準,通過各種控制方法,對被控制對象實施中發生的各種實際值與計劃值進行檢查、對 比、分析和糾正,以保證合同履行按預定的計劃實施,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
(4) 合同信息化管理
在招標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主要是對招標采購合同的形成、簽訂、履行、 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當事人爭議進行調解和處理,以保證合同的依法簽訂和 全面履行。由于合同信息種類多、信息量大,必須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對合同管理過程中輸出的各種信息進行收集、整理、處理、存儲、傳遞 和應用,以便及時、高效地發出各項正確指令,全面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效率。
2、招標釆購合同管理方法的適用
2.1合同規劃方法
招標采購合同規劃是在招標采購項目開始實施前,對招標采購過程中全部合同的形 成、簽訂、履行管理作出的統籌計劃與系統安排,是對整個招標采購項目合同管理的“宏觀”設計和安排。合同規劃內容主要包括招標采購合同總體需求分析、招標采購總體合同 結構分解、構建招標采購合同體系、招標采購合同要素的計劃與配置、設置合同管理機構和專業人員、設計主要的合詞管理程序等。合同規劃的主要方法為合同結構分解,其中與合同結構分解有關的內容介紹如下:
(1) 項目建造與管理模式選擇
不同的項目建造與管理模式有不同的合同結構,合同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采購模式 的性質和特點。目前茵內外普遍采用的項目建造與管理模式有:傳統設計施工分離采購模 式,設計一建造總承包采購模式(Design-Build,DB)、建設管理采購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itt,CM)、設計一采購一建設總承包采購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 struction,EPC)、項目管理米購模式(Project Management,PM)等。
由于招標采購項目的特殊性,現實中并不存在一個通用的采購模式,在項目招標前選 擇采購模式時,不僅要考慮采購模式本身的優缺點,更要依據招標采購項目自身特點、參 與各方的特點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市場環境狀況,綜合考慮并選擇最適宜的模式,考慮的因 素主要包括:招標采購項目特點和性質(包括項目范圍、項目復雜性、時間進度要求、合 同計價方式等)、發包人需求(包括招標人的協調管理能力、投資預算和控制、價值工程 研究等)以及發包人偏好等(包括發包人責任大小、發包人對設計的控制、發包人承擔風 險的大小等)。一般可采用模糊數學和層次分析法(AHP)來定量選擇最適宜的采購模 式。項目采購模式應在確定招標規劃和方案時協同考慮和綜合決策。
(2) 合同類型選擇
根據合同計價方式劃分,項目合同類型通常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其他價格形式合 同?們r合同是指約定招標人支付給供應商的總價,該總價包含一定的風險范圍,且僅在 合同約定調價情形出現后方可進行價格調整。單價合同是按照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完成 數量計算總價的合同類型,其中單價包含一定的風險范圍,且僅在合同約定調價情形出現 后方可進行價格調整。其他價格形式合同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 計價形式,其中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按照實際成本與一定數額或比例的酬金之和進行價格計 算的合同類型。
不同的合同類型具有不同的特點和應用范圍。在項目招標前,選擇合同類型應主要考 慮以下因素:項目規模和特點、項目階段、設計范圍和設計深度、時間緊迫程度、發包人 投資控制要求和風險承擔水平等。
(3) 工作分解結構和合同分解結構
工作分解結構(Work Breakdown Structure,WBS)是將工程建設項目或政府米購活 動所規定的可交付成果和全部工作分解成便于管理的最小工作單元的工作過程。WBS是 制定整個項目時間計劃、成本計劃、資源需求的重要基礎,也是確定合同分解結構的重要 依據。
合同分解結構是指按照系統規則和要求將合同對象分解成互相獨立、互相影響、互相 聯系的最小合同單元和招標合同單元的工作過程。合同分解結構應與整個項目的合同目標 相一致。合同分解結構應保證整個項目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保證各分解單元間界限清晰、 意義完整;易于理解和接受,便于應用;便于按照項目組織分工落實合同工作和合同責 任。有關合同分解結構的具體內容和方法詳見第3章。
2. 2合同分析方法
合同分析是在整個招標采購合同規劃“宏觀”指導下,針對單個招標合同單元的“微 觀”的合同分析。從合同管理角度來看,合同分析就是為合同控制確定依據。合同分析確 定合同控制的目標,并結合工程建設項目或政府采購活動的時間、質量y成本控制等計劃,為合同控制提供相應的合同工作、合同對策、合同措施。合同分析作用體現在:分析 合同漏洞,解釋爭議內容;分析合同風險,制定風險對策;分解合同工作并落實合同責 任;進行合同交底,簡化合同管理工作等。合同分析應準確客觀、簡明清晰、協調一致、 全面完整。合同履行階段的合同分析可分為合同總體分析、合同工作分析、合同交底等工作內容。
(1) 合同總體分析
合同總體分析的主要對象是合同的全部內容。通過合同的總體分析,將合同條款和合 同規定落實到帶有全局性的具體問題上。例如對于具體的工程施工合同來說,合同總體分 析的重點包括:主要合同責任及權力,工程范圍,合同價格、計價方法和價格補償條件,工期要求和順延條件,合同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變更方式、程序,工程驗收方法,索賠 規定及合同解除的條件和程序,爭議的解決等。在分析中應對合同履行中的風險及應注意的問題作出特別的說明和提示。合同總體分析的結果是項目具體實施的指導性文件,應將 它以最簡單的形式和最簡潔的語言表達出來,以便進行合同的結構分解和合同交底。
(2) 合同工作分析
合同工作分析是在合同總體分析的基礎上,依據合同協議書、合同條件、規范、圖 紙、工作量表等,確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合同工作,以及劃分各責任人的合同責任。合同工 作分析涉及合同當事人簽約后的所有活動,其結果實質上是當事人的合同執行計劃。合同 工作分析的結果是合同事件表,合同事件表反映了合同工作分析的一般方法,從各個方面 定義了該合同事件。合同事件表實質上是合同當事人詳細的合同執行計劃,其內容主要包 括:事件編碼、事件名稱和簡要說明、事件變更次數和最近一次的變更日期、事件內容說 明、前提條件、本事件的主要活動、責任人(或負責人)、成本(或費用)、計劃和實際的 工期、其他參加者等。
(3) 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在對合同主要內容作出解釋和說明的基礎上,通過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學習合同條文和合同總體分析結果,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 定、管理程序,熟悉合同風險、合同責任和工程范圍、各種行為的法律后果等,使全體人員都樹立全局觀念,工作協調一致,避免執行中的違約行為。在我國傳統施工項目管理 中,人們十分注重“圖紙交底”工作,但卻沒有“合同交底”工作,項目組人員對項目的合同體系、合同基本內容不甚了解,因此要將傳統的“按圖施工”轉變為“按合同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總體分析和合同工作分析的基礎上,在工程開工前,逐級進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應分解落實合同事件表、圖紙、詳細施工說明等,涉及的具體工作包括:工程質量、技術要求和實施中的注意點;工期要求;消耗標準;合同事件之間的邏輯關系;各工程小組或分包商責任界限的劃分;不能依約完成合同義務的責任影響和法律后果 等。
2. 3合同控制方法
合同控制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所約定的各項義務的全面完成及各項權利的實現,以合同分析的成果為基準,對整個合同實施過程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比和糾正的管理活動。典型的招標采購項目合同控制程序見圖1.1。
合同控制方法適用一般的項目控制方法。項目控制方法可分為多種類型:按項目的發展過程分類,可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按照控制信息的來源分類,可分為 前饋控制、反饋控制;按是否形成閉合回路分類,可分為開環控制、閉環控制。歸納起來,可分為兩大類,即主動控制和被動控制。
(1)主動控制和被動控制
①主動控制。主動控制就是預先分析目標偏離的可能性,并擬訂和采取各項預防性措 施,以保證計劃目標得以實現。主動控制是一種對未來的控制,它可以最大可能地改變即 將成為事實的被動局面,從而使控制更加有效。當根據已掌握的可靠信息,分析預測得出 系統將要輸出偏離計劃的目標時,就制定糾正措施并向系統輸入,以使系統不發生目標的 偏離。它是在事情發生之前就采取了措施的控制。主動控制措施包括:詳細調查分析外 部環境條件;識別風險和風險管理;科學制定計劃,做好計劃可行性分析;高質量地做好 組織工作,使組織與目標和計劃高度一致;制定必要的應急備用方案;加強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為預測招標采購項目的未來發展提供全面、及時、可靠的信息。
② 被動控制。被動控制是控制者通過對計劃的實施進行跟蹤,從計劃的實際輸出中發 現偏差,對偏差采取措施,及時糾正的控制方式。被動控制實際上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 事后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的一種控制,因此仍為一種積極的、十分重要的控制方 式。被動控制主要體現在:應用現代化方法、手段,跟蹤、測試、檢查整個項目實施過程 的數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建立控制組織、明確控制責任,檢查發現情況及時 處理;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系統,及時將偏離計劃目標值進行反饋,以使其及時采取措施。
③ 主動控制和被動控制相結合。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對合同管理而言缺一不可,均為 實現項目目標所必須采用的控制方式。有效的控制是將主動控制和被動控制緊密地結合起 來,力求加大主動控制在控制過程中的比例,同時進行定期、連續的被動控制,才能有效 保障項目目標控制的根本任務的完成。
(2) 合同實施跟蹤
在招標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計 劃和設計)的偏離,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這種偏差常常由小到大,日積月累,最終影響 項目目標的實現,因此需要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通過合同實施情況追蹤、收集、整 理,能獲得反映招標采購項目實施狀況的各種信息資料和實際數據,如各種質量報告、實際進度報表、成本和費用收支報表等。將這些信息與合同目標和計劃進行對比分析,可以 發現兩者的差異。根據差異的大小確定項目實施偏離目標的程度。如果沒有差異或差異較小且影響較小則可以按原計劃繼續實施項目。
(3) 合同偏差分析
合同實施情況偏差分析,指在合同實施情況追蹤的基礎上,評價合同實施情況及其偏 差,預測偏差的影響及發展的趨勢,并分析偏差產生的原因,以便對該偏差采取調整措 施。合同實施情況偏差表明項目實施偏離了工程建設項目或政府采購活動的目標,應加以 分析調整,否則這種差異會逐漸積累、越來越大,最終導致項目實施遠離目標,使合同當 事人受到損失,甚至可能導致項目的失敗。合同實施情況偏差分析包括:合同執行差異的 原因分析;合同偏差責任分析;合同實施趨向預測等。
(4) 合同偏差處理
根據合同實施情況偏差分析的結果,合同當事人應采取相應的調整措施。調整措施可分為:組織措施,如增加人員投人,重新進行計劃或調整計劃,派遣得力的管理人員;技 術措施,如變更技術方案,采用新的更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經濟措施,如增加資金投入、 對工作人員進行經濟激勵等;合同措施,如進行合同變更,簽訂新的附加協議、備忘錄,通過索賠解決費用超支問題等。
2. 4合同信息化管理方法
信息管理是指對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儲存、傳遞與應用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信 息管理的目的就是通過有組織的信息流通,使管理者能夠及時準確地獲取相應的信息。信 息管理系統是一個由人、計算機等組成的進行信息的收集、傳送、儲存、加工、維護和使 用的計算機系統。國內外已經開發了一些軟件系統,有的是單獨的招標采購項目合同管理 信息系統,有的是包含在項目管理系統內,以及包含合同管理的建筑信息建模(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IM)軟件系統。
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可采用模塊化設計來實現各項功能,系統功能可包括合同訂立 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終結管理、合同查詢統計、合同監管、標準合同文本管理、個人工作助理、應用與系統管理、系統接口等模塊。各模塊功能既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共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
3、項目招標采購總體策劃目標:
采購工作做出總體策劃安排、進行采購標段劃分、擬定采購計劃安排。
4、合同標準示范文本的作用(九部委標準文本系列)。
(1)確保招標和合同文件中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2)可以幫助當事人正確擬定招標和合同文件條款,保證各項內容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避免缺款漏項,防止出現顯失公平的條款,保證交易安全。
(3)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4)有利于當事人履行合同的規范和順暢。
(5)有利于對合同的審計和監督。
(6)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裁判糾紛。
5、合同參建各方合同界面劃分。
合同參建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物資供應單位。界面內容:工作范圍界面、風險界面、組織界面、費用界面、進度界面。
6、單價合同
優點:工程款=實際發生工程量×約定的單價;“價”和“量”方面的風險分配對合同雙方公平;可縮短招投標時間,有利于盡早開工。缺點:實際工程款可能超過估算,控制投資難度較大。適用范圍:多適用于在發包時施工工程內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確確定的情況;一般適合于工期較短、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幅度不大的項目。
7、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商幾乎承擔了工作量及價格變動的全部風險;業主承擔的風險較小;適用于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項目。可調總價合同:對業主,突破合同既定價格的風險有所增大;適用于建設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項目。
8、成本加酬金合同
價格變化或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基本都由業主承擔。不利于業主的投資控制。通常適用于工程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難以預先確定,時間特別緊迫 (如搶險救災)的項目。
【招標采購合同管理考點之合同管理方法】相關文章:
2016年招標師考試考點之采購合同管理的概念和內容08-29
招標師考試:采購合同管理知識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08-26
企業采購管理方法06-20
企業采購風險管理方法03-22
2016年合同管理考點:設計合同履行管理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