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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師考試:采購合同管理知識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1 勘察設計合同的定義和特點
1.1 工程勘察設計的主要內容
(1)工程勘察的主要內容
建設工程勘察是根據建設工程本身的特點,在查明建設工程場地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的基礎上,對地形、地質和水文等要素作出分析、評價和建議,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按照工程勘察的專業可分為通用工程勘察和專業工程勘察。按照工程勘 察的階段可以分為可研勘察、初步設計勘察和詳細勘察。
(2)工程設計的主要內容
建設工程設計是在進行可行性研究并經過初步技術經濟論證后,根據工程建設項目總體需求及地質勘查報告,對工程的外形和內在實體進行籌劃、研究、構思、設計和描繪,形成設計說明書和圖紙等相關文件。房屋建設工程項目設計一般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專業建設工程設計一般初步設計相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
1)房屋建筑工程設計的主要內容
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服務包括工程設計基本服務、工程設計其他服務。
、俟こ淘O計基本服務:基本服務費用包含在設計費中。
、诠こ淘O計其他服務:
1.2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簽訂和管理的法律基礎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及其管理的法律基礎主要是國家或地方頒發的法律、法規,國家層面的主要法規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1.3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特點
(1)需符合法定質量標準
(2)工程勘察與工程設計緊密聯系
(3)交付成果多樣化
(4)分階段支付報酬
(5)知識產權保護
發包人一般擁有設計成果的財產權,除了明示條款有相反約定外,設計人一般擁有發包人項目設計成果的著作權,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設計成果的著作權的歸屬。
(6)發包人需履行協助義務
2 勘察設計合同文本
(1)國內勘察設計合同文本
原建設部和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制定了《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2015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09)、《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二)(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10)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GF- 2015 - 0210),自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有兩種,一種是適用于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查(含鑿井)、工程測量、工程物探等方面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GF-2000-0203),另一種是適用于巖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等方面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二)》(GF-2000-0204)。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1)合同協議書
2)通用合同條款
3)專用合同條款
3 勘察設計合同重點條款
3.1 勘察合同重點條款
(1)工程概況和勘察任務基本要求
1)工程立項批準文件號、日期
我國目前的基本建設程序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審批、規劃審批、勘察、設計、施工、驗收和交付等階段,各階段有先后順序關系。承接勘察任務或簽訂勘察合同時,工程應當具備立項批準文件,且該立項批準文件的批準文號和日期應當在勘察協議中注明。
2)工程勘察任務與技術要求
3)承接方式
(2)發包人應提供的資料和勘察人應提交的勘察成果
1)發包人應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相關的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在合同中通常要具體說明資料的名稱、份數、內容要求及提供的時間。視勘察任務的需要,要求發包人提供的資料可能差異較大,《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中列出應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資料包括:
、俦竟こ膛鷾饰募(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②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劭辈旃ぷ鞣秶延械募夹g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芴峁┛辈旃ぷ鞣秶叵乱延新癫氐馁Y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3)工期、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1)約定工期
勘察合同中一般以具體日期的形式,明確約定勘察開工以及開工到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2)收費標準
費用,由發包人、勘察人通過協商約定收費額。
(4)雙方的合同責任
1)發包人的責任
、侔l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合同的規定向勘察人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
、诎l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并承擔其費用。
、蹫榭辈烊说墓ぷ魅藛T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并在合同中約定臨時設施費用的多少及支付時間。
、馨l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
2)勘察人的責任
、僭诠こ炭辈烨,勘察人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并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诳辈烊藨磭壹夹g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并對其質量負責。
③勘察過程中,勘察人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其他規定
1)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針對巖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等勘察成果驗收的復雜性,《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二)》進行了專門約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匐[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勘察人自檢后,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
、诠こ涛唇涷炇,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并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2)合同的生效與鑒證
3.2 設計合同重點條款
(1)設計依據
設計依據是設計人按合同開展設計工作的依據,也是發包人驗收設計成果的依據!督ㄔO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列出了以下幾個最基本的設計依據。
1)項目批準文件
2)城鄉規劃
3)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4)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
5)建設單位設計任務書要求
(2)設計合同工作內容
1)方案設計階段的工作內容
方案設計階段的工作內容包括:按照批準的立項文件要求,對建設項目進行總體部署和安排,使設計構思和設計意圖具體化;細化總平面布局、功能分區、總體布置、空間組合、交通組織等;細化總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等各項技術經濟指標。方案設計的內容與深度應當滿足編制初步設計和項目投資估算的需要。
2)初步設計階段的工作內容
建筑工程的初步設計內容是對方案設計的深化,專業建設工程的初步設計內容是對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深化。初步設計應當滿足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深度要求。初步設計的內容和深度要滿足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征用土地、編制施工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工程量清單和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施工準備和生產準備等的要求。對于初步設計批準后進行施工招標的,初步設計文件還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的需要。
3)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工作內容
施工圖設計內容是按照初步設計確定的具體設計原則、設計方案和主要設備訂貨情況進行編制,要求繪制出各部分的施工詳圖和設備、管線安裝圖等。施工圖文件編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設備材料的安排和非標準設備制作、編制施工圖預算和進行施工等的要求。
(3)設計合同文件構成及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①發包人要求(或稱設計任務書);
、诎l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4)發包人及其主要工作
1)發包人一般義務
發包人應遵守法律,并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核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許可、核準或備案。
發包人負責將項目各階段設計文件向有關管理部門送審報批,并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發包人應當負責工程設計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包括但不限于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等),為設計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以及履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義務。
2)提供資料
3)發包人決定
4)支付合同價款
5)接收設計文件
(5)設計人及其主要工作
1)設計人一般義務
設計人應遵守法律和有關技術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完成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提供符合技術標準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設計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務,并完成建設單位提出的優化和深化設計工作。
設計人應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配合發包人辦理有關許可、核準或備案手續的。
2)設計人人員安排
設計人委派到工程設計中的設計人員應相對穩定。
3)設計分包
設計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設計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設計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人。設計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或經過發包人書面同意后進行分包,確定分包人。
(6)發包人提供資料和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
1)發包人提供資料
發包人應當在工程設計前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設計人提供工程設計所必需的工程設計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2)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
一般而言,在設計合同專用條款中可用表格的形式對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予以約定。
(7)工程設計文件審查
1)設計文件的審查期間
設計人的工程設計文件應報發包人審查同意。
2)發包人對設計文件的審查
3)政府有關部門對設計文件的審查
4)組織審查會議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發包人需要組織審查會議對工程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的。
(8)設計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格形式
發包人和設計人應在合同協議書中選擇下列一種合同價格形式:
①單價合同:單價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建筑面積(包括地上建筑面積和地下建 筑面積)每平方米單價或實際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等進行合同價格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約定的范圍內合同單價不作調整。 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并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②總價合同。
2)定金或預付款
3)進度款支付
4)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9)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
發包人變更工程設計的內容、規模、功能、條件或因提交的設計資料存在錯誤或作較大修改時,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設計人可按合同約定,與發包人協商對合同價格和(或)完工時間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0)專業責任與保險
工程設計責任保險應承擔由于設計人的疏忽或過失而引發的工程質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設工程本身的物質損失以及第三者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費用的賠償責任。
4 勘察設計合同管理要點
4.1 勘察設計合同主體與客體的法律地位
(1)勘察設計合同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地位
從發包人合同管理角度來看,發包人在選擇勘察人和設計人時,審查候選勘察人(設計人)的資質證書是合同管理的首要環節。
從勘察人(設計人)合同管理角度來看,勘察人(設計人)尋求和承接勘察設計業務時,要審查本企業的勘察設計資質等級與所承接工程所要求的等級是否相符。
(2)勘察設計合同法律關系客體的法律地位
《招標投標法》第9條規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豆こ探ㄔO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9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②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經落實。③所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 已經收集完成。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2 勘察設計合同的簽訂程序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第8條、《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政府審批的項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后,項目的勘察設計可以不進行招標:①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②搶險救災的;③主要工藝、技術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④技術復雜或專業性強,能夠滿足條件的勘察設計單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⑤已建成項目需要改、擴建或者技術改造,由其他單位進行設計影響項目功能配套性的。
4.3 勘察設計過程合同管理
(1)設計進度管理
1)工程設計進度計劃
2)工程設計開始
3)工程設計進度延誤
4)暫停設計
、侔l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設計。
、谠O計人原因引起的暫停設計
、燮渌蛞鸬臅和TO計。
④暫停設計后的復工。
(2)合同實施的跟蹤與監督
合同跟蹤與監督管理的對象有以下四個方面:
、倏辈煸O計工作的質量。
、诳辈煸O計工作量。
、劭辈煸O計進度。
、茼椖康脑O計概算。
(3)合同變更管理
勘察設計合同的變更表現為設計圖紙和說明的非勘察設計錯誤的修改、勘察設計進度計劃的變動、勘察設計規范的改變、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勘察設計工作量等。在合同變更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賾M快提出或下達變更要求或指令。因為時間拖得越長,造成的損失越多,雙方的爭執越大。
②應嚴格遵守變更程序。即變更指令應以書面形式下達,如果是口頭指令,勘察人(設計人)應在指令執行后立即得到發包人的書面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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