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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工流失現象已經開始緩解
導語:社會工作是一種制度。早在40年前,威特默就寫過一本名為《社會工作--一種社會制度分析》的著作,他在書中說:"社會工作是一個有組織的機構或社團為解決個人所遭遇的困難而提供有一種援助,為協助個人調整其社會關系而提供的各種服務。"社會工作是由政府或民間組織提供的一種規范化的、專業的服務,它因此而被納入現代社會的制度系統中,成為貫徹政府的福利政策、確保社會穩定的一種不可或缺的的制度。
羊城晚報訊記者林園攝影報道:深圳是國內社工行業發展的“黃埔軍校”。近日,深圳市社工協會發布2015年度數據。數據顯示,目前深圳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證書人數累計達8304人,社工隊伍的流失率為18.8%。記者發現,從2008年開始,深圳社工流失率均逐年上升,2014年達到了“巔峰值”22.20%,超出行業20%流失率的警戒線。去年是首個流失率有所下降的年份。
統計:
8304人持有社工證
根據深圳市社會工作信息在線申報系統、深圳市社工注冊管理系統和歷年數據,深圳市社工協會統計出深圳社工2015年度發展數據。
目前,深圳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證書人數累計達8304人,其中助理社工師6546人,社工師1758人。經過八年的發展,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社工行業從業人員達到6607人,比2014年底凈增1339人。
深圳社工服務主要通過崗位、項目、社區服務中心三種途徑開展。深圳社工服務已覆蓋全市各區、街道和社區,累計通過1500個崗位和近400個項目,以及668家社區服務中心服務全市。
難處:
收入跟不上經濟增長
近年來,社工的流失現象受到關注,這種情況在深圳也不容樂觀。據了解,深圳比鄰香港,社工事業發展也較早。不過,珠三角其他城市雖然起步晚,但目前在政策、待遇方面,并不比深圳差。加上深圳生活成本高,不少深圳社工出走東莞、惠州等地。
記者了解到, 2010年,深圳市民政局曾提出2011年政府購買社工崗位的費用提高至7.5萬元/人·年,此后再無變動。社工薪資從2007年的每年6萬元,到6.6萬元,到7.5萬元,8年的時間總共只增加了1.5萬元,再扣除機構管理費、培訓費等,能發到社工手上的少之又少,遠遠跟不上物價、房價上漲的速度。與此同時,周邊地區競爭力上升。據統計,東莞社工的年工資在2011年就已超過7萬,順德則高達10萬以上,而且生活成本更低。
現狀:
去年700人不再做社工
從2008年開始,深圳社工的流失率逐年上升:從2008年的8.2%上升到2015年的22.20%。對于社工流失,業內人士分析,需要辯證看待。“一方面,居民對社工的認知還不夠,許多人仍認為社工就等同于義工。即便是基層干部,也不一定能真正認識到社工的工作意義。社工待遇差、晉升途徑窄,工作認同感低、開展工作難度大等,在許多城市都出現。不僅深圳,其他城市也會出現社工流失的現象。所以社工流失的現象需要引起政府的足夠重視,居民自身也需要積極轉變觀念。”
“另一方面,深圳社工的流失也不完全是壞事。深圳社工發展比較成熟,他們的‘出走’,可以為這方面工作欠發達的地區,輸入更多人才,應當鼓勵行業人才的科學流動。”業內人士稱。
記者發現,深圳去年社工流失嚴重的現象已經開始緩解。據統計,2015年全年在崗社工流失共796人,在崗社工流失率為18.08%,比2014年度22.2%下降了4.12個百分點。2015年度流失率與2012年度基本持平,但流失率仍處于較高水平。2015年流失的社工中,有88%的人(共計700人)選擇了不再從事社工行業,僅有12%的人到市外社工行業就業。
官方:
今年提高社工待遇
對于深圳社工的流失,深圳市人大代表胡桃在去年“兩會”期間,便提出議案關注社工流失率大的問題。她建議主管部門要簡化撥款流程與手續,不過多干預或干擾社區服務中心的日常運營事宜的同時,積極引入第三方機制,建立實施服務單位的信譽等級制等指標體系,起到孵化、引導、監督和間接管理的作用。
對此,深圳市民政局回復稱,不斷攀升的社工流失率,已成為制約社工發展瓶頸。民政部門已會同市人社局、市財委研究制定社會工作新的配套文件,擬將通過定期公布社工薪酬指導價、社工職業水平評價等方式破解深圳社會工作面臨職業通道以及工資待遇瓶頸。
市民政局表示,深圳擬將崗位社工購買標準提高到9.3萬元/人·年,新標準正在經市領導審批,計劃在2016年執行。屆時,社工的薪酬待遇將得到一定的提升。
市民政局還提到,將完善政府撥付經費流程。2015年預計投放社工公益金經費5600萬元(其中崗位經費3500萬,督導經費2100萬),在公益金投放方面繼續簡化流程及手續。從今年開始,項目經費擬切塊分到各區統籌安排,屆時,將有利于提高社工經費的撥付效率。
知多D
截至去年底,深圳全市共有樞紐型社工組織14家,其中包括市級1家和區級8家社工協會,以及社工行業發展比較不錯的街道社工協會和聯合會等5家。服務型社工組織達到142家,基本都是以開展社工服務為主的民辦社工機構。
民辦社工機構通過發揮人才集聚、管理、培訓、研發及動員社會資源等功能,提升社會工作專業水準,形成良性競爭的行業發展環境。70多家已承接政府社工崗位的社工機構中,人員規模超過300人的有4家,超過100人的有24家機構,50-99人的有12家社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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