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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解析
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所稱的小微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那么,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解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企業所得稅
問: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答: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所稱的小微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其特點主要體現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外,還應包括以下三個標準: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問:如何申請辦理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免?
答: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須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在預繳和匯算清繳時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無需專門備案。
問:查賬征收的小微企業在季度預繳時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答:實行查賬征收的小微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微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下同)的,如果預繳方式為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減半征稅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微企業減半征稅政策。
問:核定征收的小微企業在季度預繳時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答:核定征收有定率征稅、定額征稅二種方式。采用定率征稅方式的小微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微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本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不享受減半征稅政策。采用定額征稅方式的小微企業,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新的優惠政策規定相應調減定額后,繼續采取定額征稅辦法。
問:上年度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本年度預計可能符合的,季度預繳時能否享受優惠政策?
答:為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覆蓋面,企業預繳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門檻進一步降低。企業根據本年度生產經營情況,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問:小微企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如何計算
答:小微企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問:非居民企業能否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
答:小微企業是指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非居民企業因僅就來源于我國所得負有我國納稅義務,所以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問:上年度認定為小微企業的跨地區經營總機構,其分支機構是否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規定,上年度認定為小微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增值稅
問:小微企業增值稅的免稅對象?
答:小微企業增值稅免稅對象均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問:如何辦理小微企業增值稅減免稅?
答:小微企業增值稅免稅不需實行備案管理,只要當月銷售額符合規定和條件,即可免征增值稅。
問:按季納稅的小微企業如何計算銷售額?
答: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問:如何辦理小微企業增值稅退稅?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三、營業稅
問:小微企業營業稅的免稅對象?
答: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營業稅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問:如何辦理小微企業營業稅減免稅
答:小微企業營業稅減免無需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對一個征期內多次申報的納稅人,稅收征管系統增加累加申報功能,自動累加月營業額。
四、財產行為稅
問:符合困難減半征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小微型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答:小微型企業按行業不同,主要參考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情況劃型,具體認定標準按照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執行。
問:如何申請辦理小微企業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
答:申請困難減半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小微企業,應當按規定申報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未按規定如實申報的,根據征管法有關規定補充申報后,主管稅務機關方可受理其減免稅申請。符合困難減半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小微企業,須在每年的6月15日前就其上年度應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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