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援助2015調研報告
黨的十八大全面勾畫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藍圖,隨著依法治國的步法不但加快,和諧新農村建設不斷推進,國家對農村基礎建設不斷加大,惠民政策也落實到千家萬戶,農村各種類型的矛盾糾紛大量涌現(xiàn)。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堅巨,責任更加重大。筆者通過對竹溪縣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現(xiàn)狀及問題進行分析,就如何發(fā)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高整體效能,推動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發(fā)展進行了調研。
一、xxxx縣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現(xiàn)狀
在竹溪縣15個鄉(xiāng)鎮(zhèn),各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與司法行政機關基層司法所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司法助理員兼職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輔助性工作。自2010年起,根據(jù)上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開展了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規(guī)范化建設,截至目前,已建成規(guī)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2個。
二、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面臨的問題
1、援助工作人員不足,經費短缺嚴重制約了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的發(fā)展。
竹溪縣轄15個鄉(xiāng)鎮(zhèn),總人口37萬,一個法律援助中心,12個法律援助工作站,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僅有3人,各鄉(xiāng)鎮(zhèn)開展法律援助輔助性工作的司法所長及司法助理員不足20人。
法律援助經費來源渠道單一,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撥款、社會捐款及行業(yè)奉獻(主要指律師義務辦案),而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沒有具體的經費,且在具體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受許多客觀因素的制約,會產生一定的服務成本,給具體承辦的工作人員帶來一定的經濟負擔。
2、援助對象的法律意識有待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須進一步加強。
從目前的現(xiàn)狀來看,在我縣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是農村,工作的難點是怎樣開展好對廣大農民群眾的法律援助工作。部分農民群眾特別是農民工,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認識不夠。比如,一些案件的當事人對法律援助的要求標準過高,一些人“打官司”就滿腹牢騷,一些人認為一經法律援助程序就必須給受援人帶來直接利益,還有一些案件當事人由于不懂得法律,或受利益的驅動,想打贏官司又不想花錢,每遇案件動輒就到法律援助中心,不理會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圍,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給他們提供無償服務……無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難度和強度。
三、如何發(fā)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建議
1、整合所有力量,發(fā)揮資源優(yōu)勢。
配備專業(yè)力量從事法律援助工作。鑒于目前的司法體制,律師業(yè)務已經進入了市場化運作。律師的工資不再由政府撥款,只能靠代理案件收取案件代理費用。由于律師業(yè)務由當?shù)厮痉ň止芾恚痉ň挚啃姓,長期安排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無償提供法律援助恐怕難以長久。要使律師代理法律援助工作長期開展下去,建議在縣一級法律援助中心配備幾名專職律師,由財政發(fā)工資,納入公務員編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由專職律師專門代理,以保證法律援助工作的連續(xù)性、穩(wěn)定性和持久性。
利用鄉(xiāng)鎮(zhèn)司法助理員開展好基層法律援助工作。鄉(xiāng)鎮(zhèn)司法助理員是基層司法行政隊伍中的主要力量,在發(fā)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積極作用中,起著重要作用。他們是農村基層政權的中堅,有著“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處基層”的特有優(yōu)勢,可以通過日常工作,對廣大群眾進行常態(tài)化的普法宣傳教育,讓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義。
結合地區(qū)實際,著力打造“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當前,我縣正處在“兩化”互動、統(tǒng)籌城鄉(xiāng)、全域推進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階段,各鄉(xiāng)鎮(zhèn)根據(jù)自身實際對轄區(qū)實行網格化信息管理,全面掌握每個網格所有服務對象的家庭情況及服務需求,以提高服務水平和為民辦事效率。積極發(fā)揮各網格點、網格員的作用,打造好“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讓有需要的群眾在半小時內得到法律援助服務。
2、加大宣傳力度提升自身能力。
目前,多數(shù)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員由兼職人員構成,其不具備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和相關的工作技能,導致了在面對服務對象時不敢對咨詢做出解答,面對矛盾糾紛時不知道該如何進行處理。因此,應制訂系統(tǒng)的'學習培訓計劃,積極采取如組織講座、案例討論、觀摩庭審現(xiàn)場等多種方式,不斷加強對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員的培訓,教會他們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和工作技能,使他們有能力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各項業(yè)務工作,著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能力。
對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局限于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師和其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宣傳形式比較單一,很多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沒有得到有效應用,雖然各職能單位做了大量的宣傳工作,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面仍窄小,仍有許多貧困人群因不知法律援助制度而錯過援助機會,在遇到拖欠工資、工傷賠償?shù)葐栴}時,因無法獲得幫助從而失去了維權機會。除了司法行政機關結合“法律七進”工作的普法宣傳外,法律援助工作還應引起各級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組織力量,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各項內容的宣傳,充分發(fā)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積極作用。
結合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的實踐和特點,建立健全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各項制度,明確工作職責,運用典型來指導和推動規(guī)范化建設,以點帶面,逐步推開。通過全面實施規(guī)范化管理,促進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實現(xiàn)工作效能,為群眾提供更方便、更優(yōu)質的法律援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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