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融資的基本知識
企業融資需提供的資料有哪些?步驟是如何的?相關的基本知識大家了解多少?
企業需提供的資料
一 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 企業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
三 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
四 法人資格證書
五 法人身份證
六 開戶許可證
七 公司章程
八 驗資報告
九 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附注
十 近期三個月財務報表及損益表
十一 貸款卡
十二 企業簡介 (企業的管理模式)
十三 項目情況簡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相關的政府批文
十四 流動資金缺口的說明和貸款用途說明以及還款計劃與來源
十五 土地證
十六 產權證
十七 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中小企業融資的決議
十八 相關的購銷合同與納稅憑證
十九 固定資產清單
以上材料請提供復印件并加蓋企業的公章
.公司須在中國內地、香港、百慕達及開曼群島的其中一個地方注冊成立。
.公司必須有主營業務。
.公司在上市前兩年必須在基本相同的.擁有權及管理層管理了運作。
.公司必須委任保薦人,以協助它的上市申請、審閱所有有關的文件及確保公司作出適當的披露。
.首次招股的最低公眾持股比例要達到3000萬港元及占總股本的25%;
.管理層股東必須接受為期兩年的管股限制期,在這一期間,各持股人的股份將被擱置在一個各方都同意的存儲處。高持股量股東則有半年的售股限制期;
.對申請上市企業沒有最低利潤要求。
赴香港創業板上市的程序,應包括申報審批、發行準備、上市安排等過程。
一、申報審批的程序鑒于中國證監會對香港二板市場的規定尚未出臺,目前可以參考公司申請到境外主板市場上市的有關規定精神。
(一)公司申請境外主板市場上市須報送的文件
1.申請報告。內容應包括:公司演變及業務概況,重組方案與股本結構,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說明,經營業績與財務狀況(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本年度盈利預測及依據),籌資用途。申請報告須經全體籌委會成員簽字,公司或主要發起人單位蓋章。同時,填寫境外上市申報簡表。
2.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境外投資銀行對公司發行上市的分析推薦報告。
4.公司審批機關對設立股份公司和轉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復。
5.公司股東大會關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決議。
6.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評估的確認文件、國有股權管理的批復。
7.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文件、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的批復。
8.公司章程。
9.招股說明書。
10.重組協議、服務協議及其它關聯交易協議。
11.法律意見書。
12.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盈利預測報告。
13.發行上市方案。
14.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據非正式了解,上述文件當中對企業赴香港創業板上市所須報送的文件,中國證監會要求的重點或必備文件是:
1.公司申請報告(包括籌資用途等)。
2.審計報告。
3.公司審批機關對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和轉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復。
4.保薦人意見書。
5.法律意見書。
6.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公司赴香港創業板上市的文件。
7.對企業申請赴香港創業板上市,中國證監會將可能簡化為報送以上六個文件。
(二)申請及批準程序
1.公司在向境外證券監管機關或交易所提出發行上市初步申請(如向香港聯交所提交A1表)3個月前,須向證監會報送第(一)點1.至3.文件,一式五份。
2.證監會就有關申請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以及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規定會商國家計委和國家經貿委。
3.公司在確定中介機構之前,應將擬選中介機構名單書面報證監會備案。
4.公司在向境外證券監管機構或交易所提交發行上市初步申請5個工作日前,應將初步申請的內容(如向香港聯交所提交A1表)報證監會備案。
5.公司在向境外證券監管機構或交易所提交發行上市正式申請(如在香港聯交所接受聆訊)10個工作日前,須向證監會報送第(一)點4.至14.文件,一式兩份。證監會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批復。
據非正式了解,對企業赴香港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及批準程序,中國證監會將簡化有關批準程序和時間,如不須提前三個月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有關初步申請文件;不須初步申請及報送初步申請內容,采取備案制等。
二、創業板市場發行步驟
(一)發行上市規劃1.決定發行上市計劃2.委任上市保薦人、財務顧問及法律、會計中介機構3.訂出架構規則4.針對發行上市前兩年營運記錄做審慎調查,包括:采購、生產、行銷、品管及財務管理5.擬定未來兩年發展計劃,包括:產品、專利權、機器設備、人員及行銷計劃。
(二)引進投資者或風險性基金1.由上市保薦人或委任的財務顧問制作投資資訊備忘錄2.尋找策略投資者或風險性基金3.與投資者洽談入股事宜4.策略投資者成為公司股東。
(三)申請發行上市1.企業向廣東省體改委申報2.經省體改委評估審核后,由省政府出具文件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審批3.準備招股書4.向聯交所遞件5.與聯交所溝通發行上市文件6.發行上市聆訊。
(四)招股掛牌1.出版研究報告2.探尋需求情況3.巡回發表會4.上市掛牌5.維持與投資者之關系
三、創業板市場上市步驟
第一階段計劃與準備:
1.委任創業板上市保薦人。
2.委任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股票過戶處。
3.確定大股東對上市的要求。
4.確認所有重要事項。
5.落實上市時間表。
6.落實銷售計劃。
第二階段重組及審慎調查:
1.決定上市時間及招股架構。
2.委任包銷團。
3.編寫招股書。
4.審慎調查/查證工作。
5.公司重組上市架構。
6.國際會計師審核過去2年重組公司的財務資料。
7.國際會計師審核重組公司的財務預測。
8.提交AL表格(預計時間申請表)到香港聯交所。
9.提交CL表格(正式申請上市表)到香港聯交所。
10.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聆訊。
第三階段市場銷售及累計認購:
1.包銷團分析員簡介。
2.包銷團分析員編寫公司研究報告。
3.包銷團分析員研究報告定稿。
4.需求分析。
5.招股書定稿。
6.路演。
7.公開招股。
第四階段數量、定價及上市后銷售:
1.股票定價及簽訂包銷協議。
2.分配股票給投資者。
3.銷售完成及交收。
4.集資金額到位及過戶給公司。
5.公司股票開始在二手市場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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