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的應納稅額如何計算?慮到小規模納稅人經營規模小,且會計核算不健全,難以按上述兩檔稅率計稅和使用增值稅發票抵扣進項稅款,因此實行按銷售額與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是:商業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征收率為4%……商業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征收率為6%。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是: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其中,銷售額的確認,與一般納稅人計算銷項稅額時的計稅銷售額的確認一致。
此外,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收取的價款包含增值稅額,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應從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銷貨額中扣減。
對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其具體計算與小規模納稅人相同。
【例】某小規模納稅人本月取得商品銷售收入(含稅)21200元。則該小規模納稅人本月應納稅額為:
、黉N售額=21200÷(1+6%)
=20000(元)
②應納稅額=20000×6%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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