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辦法解讀
一、制定《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背景經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6月1日起,電信業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為規范營改增后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及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我們制定出臺了《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明確電信企業的匯總納稅問題。
二、《辦法》的適用范圍《辦法》明確,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和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的電信企業,適用本辦法。電信企業,是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提供電信業服務的企業。
三、預征率確定問題各省電信企業業務量有多有少,盈利能力也存在較大差異,為保證預征率的設定符合各省實際情況,《辦法》規定,電信企業分支機構的預征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商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四、《辦法》的其他主要內容除了對電信企業增值稅計算繳納問題進行細化之外,《辦法》主要明確了總分機構一般納稅人認定、分支機構稅款繳納情況如何傳遞、總分機構納稅期限,以及發票開具等具體稅收征管問題。
【電信企業增值稅征收辦法解讀】相關文章:
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解讀03-04
微小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解讀12-10
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優惠解讀11-28
解讀《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03-12
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的重要意義解讀11-27
稅總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優惠解讀11-28
增值稅征收選擇簡易方式就一定有利嗎?03-07
土地增值稅新規定要點解讀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