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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解讀《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上網想查詢一些醫學知識,結果蹦出來的卻是廣告頁面;微信文章看到最后,猛然發現竟是一篇廣告軟文;明明在門戶網站刷新聞,角落里突然就竄出強制觀看的彈窗廣告……種種上網的困擾從明天起,將有望得到改善。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解讀《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更多創業政策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大學生創業網。
9月1號起,《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紛繁復雜的互聯網廣告圈,搜索引擎的的商業推廣、社交媒體的刷屏軟文、門戶網站的彈窗廣告……將被帶上哪些“緊箍咒”?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今天一一做出回應。
大概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體會吧:在搜索引擎輸入醫院的名字,排在前面幾位的往往是一些不相關的醫療機構,稍不留神就會被誤導。這些并非自然產生的搜索結果,都是商家推廣。
這種情況將因為9月1號起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有所改變。百度已經提前做了調整,記者搜索“慢性咽喉炎”,頁面上方出現一行提示“本頁含商業推廣信息,請注意可能的風險。”而下面出現的某含片和某醫院的信息處除加注粉色背景外,已被標明“廣告”。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與自然搜索廣告明顯區分。
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說:“互聯網企業整改是不是能推就推,能晚一天就晚一天?法律是有嚴格規定的,9月1號之前是允許的,以后就不允許了。客戶端比百度廣告量更小,整改上有個難易程度,量的大小的問題。”
當然,每每瀏覽新聞網頁正專注時,不知從哪個角落里猛然跳出的彈窗廣告則更讓人分神。有的小窗口上下左右全屏幕飄忽不定,有的則根本找不到“關閉”按鈕。
更有甚者,鼠標輕碰便直接進入廣告頁面。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說:“這是商家設置上的一些小把戲,F在缺乏一些行業標準,比如這個叉號做多大,廣告兩字寫多大,現在沒有這方面的標準,就鉆了空子。所以,下一步急需一些行業標準的出臺,不能越點越亂,越點越開,這是下一步要解決的問題。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公眾號里的軟文總是讓人措手不及。明明上半段還在嚴肅認真地講述某個新聞或者至理名言,突然話鋒一轉,生硬者干脆直接導入一段廣告視頻或圖片,“用心者”則起承轉合、將前文與廣告高度勾連,看到最后一句才讓人恍然大悟,噢,原來是廣告!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和第七條,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必須顯著標明“廣告”。
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司長張國華表示,廣告法里明確規定,不能做軟文廣告,以文章、報道這種形式出現,必須標注廣告兩個字。當然有的時候很模糊,有一個判斷標準的問題,但是太明顯的是不允許的。
我們下一步將對公眾號實施監測,騰訊和我們有合作,公眾號是開放的,可以去監測。監測的內容、標準和互聯網廣告是一樣的,也適用于《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介紹,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將從明天開始試運行,屆時幾百個網站可能將被監測,而明年中心最終建成后,將有1000個網站被監測,覆蓋90%以上的互聯網廣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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