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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區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2014—2017)實施方案全文
北京地區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2014-2017)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新要求,立足新時期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首都經濟產業結構調整和京津冀協同發展需要,堅持政府政策支持與大學生創業者(含北京地區高校在校生、在京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努力相結合,合理運用政府公共資源,充分動員社會參與,努力激發大學生創新創造活力,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二、目標任務
通過努力,使北京地區大學生的創業意識進一步增強,創業能力進一步提高,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服務體系及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大學生創業規模繼續擴大、創業比例得到提高、創業環境更加優化。力爭2014年至2017年累計引領不少于2.3萬名大學生在京創業。其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從事生產和生活服務業的創業大學生比重穩中有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廣泛普及創業教育,增強大學生創業意識
市教育部門按照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對北京地區高校創業基礎教育工作的指導管理與監督評價,推動北京地區各高校全面普及創業教育。各高校要將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把創業基礎教育列為必修課程,面向全體大學生系統開展,并進行學分管理;加強創業教育實踐,努力培養和增強大學生的創業意識;要發揮專業和學科優勢,開發開設創新創業類課程,建設并加強教育師資隊伍,形成各具特色的創業教育模式。
(二)完善落實政策措施,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保障
1.加強創業培訓,提高大學生創業能力。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認真落實各項創業培訓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北京地區高校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力爭使每名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都有機會參加創業培訓。支持有條件的高校、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開發適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項目,將經過評審認定的培訓項目納入創業培訓計劃,切實提高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創新培訓方式,積極推行模塊培訓、案例教學和創業實訓,抓好質量監督,確保培訓質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優勢,面向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培訓活動,力爭實現全市范圍每年開展創業及相關內容培訓不少于5000人的工作目標。
2.拓寬貸款范圍及融資渠道,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支持。各有關部門、各區縣要進一步落實、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在符合規定前提下,簡化反擔保手續,強化擔;皙毩9δ埽m當延長擔;鸬膿X熑纹谙蕖<哟髮Υ髮W生的扶持力度,為符合條件的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設“網店”進行創業的大學生和吸納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等要結合現有政策,加強資金利用,繼續發揮好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青年創業基金等扶持資金的作用,更多支持大學生創業實體。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現有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行業協會、天使投資人、企業、金融機構等支持大學生創業。對支持創業早期企業的投資,要按規定條件給予所得稅優惠或其他政策鼓勵。
3.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區,為大學生創業提供經營場所。各有關部門、各區縣要結合實際,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留學人員創業園、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城市配套商業設置等現有資源,因地制宜地建設服務大學生創業的園區或孵化基地等,積極探索大學生創業園區建設新模式,為大學生創業提供經營場所支持。要將創業實訓、項目開發及使用、創業孵化等有機結合,運用一體化運作模式,提高創業孵化成功率。對建設大學生創業經營場所的區縣、高;蚱髽I等,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市規定條件,積極給予人才引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等各類對口幫助和業務指導。要妥善做好大學生創業經營場所的服務保障工作,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及配套政策措施。
4.落實工商登記和銀行開戶等政策措施,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便利。各級工商部門要按照政策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完善管理制度,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按規定拓寬企業出資方式,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要建立完善工商登記“綠色通道”,簡化登記手續,優化業務流程,為創業大學生辦理營業執照提供便利。要落實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按規定對創業大學生減免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各金融機構要按要求積極改進金融服務,為創業大學生辦理企業開戶手續等提供便利和優惠。
(三)扎實做好創業公共服務,搭建大學生創業服務平臺
1.建立健全由人力社保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市、區兩級大學生創業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工作協調配合機制,確保服務覆蓋到北京地區高校、園區及社會。各有關部門、各區縣要切實加大對大學生創業的公共服務力度。
2.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發揮好牽頭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摸清大學生創業狀況,深入了解大學生創業需求。要開設專門服務窗口,規范服務流程,配備業務骨干,運用信息化等多種手段,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創業培訓與指導、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獲得稅費減免和資金補貼,以及檔案保管、人事代理、職稱評定、社保代理等“一條龍”服務,幫助符合規定的創業大學生享受到扶持政策及措施。要系統梳理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宣傳解讀,提供咨詢指導。要建立大學生創業輔導師團隊,吸收擁有豐富行業經驗和資源的企業家、職業經理人、天使投資人等加入創業導師隊伍,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更具實效的輔導。
3.各級有關部門、群團組織、各高校、園區之間要切實加強合作,發揮各自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搭建大學生創業交流展示和競賽比拼平臺,積極開展大學生創業項目評比等活動,按有關規定對優秀創業項目給予一定的獎勵或扶持。努力匯聚政府和社會各方力量,為創業大學生及時了解政策和行業信息、學習積累創業經驗、展示創業計劃和項目、尋找合作伙伴和創業投資人創造條件。
4.要充分發揮留學歸國人員服務工作體系的作用,落實本市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及促進留學人員來京創業等政策措施,為留學歸國創業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幫助他們了解服務信息、熟悉創業環境、交流創業經驗、獲得政策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各區縣、各高校要充分認識大學生創業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作為推動大學生就業和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重要載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與協調配合,加大人財物方面的投入,提供堅實保障。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詳實的落實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進度安排,制定并完善相應政策措施,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建立統計制度
為動態掌握北京地區大學生創業工作開展狀況,加強各部門間信息互通與共享,建立數據定期統計報送制度。采取月報方式,由市人力社保部門對各有關部門、各區縣的大學生創業工作及相關數據信息進行匯總統計,具體統計內容及標準將按照人社部要求另行制發。各區縣人力社保部門要做好本地區大學生創業工作的信息統計,做到底數清晰、情況準確。
(三)加強考核監督
將“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落實情況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加強日常督促檢查,確保既定目標、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務落實到位,使創業大學生確實得到支持和幫助。
(四)加強輿論宣傳
各有關部門、各區縣、各高校要注重對大學生創業工作的宣傳和引導,深入挖掘大學生創業成功典型和經驗,豐富宣傳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鼓勵創新、崇尚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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