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關于融資租賃的比較論文
一、租賃會計準則
1.中國租賃會計準則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下簡稱“中國租賃會計準則”)于2006年頒布,該準則參照國際租賃會計準則,對2001年發布的準則進行了修訂。準則對企業租賃行為的確認、計量、列報等進行了規范,給出了租賃的定義,并規定了適用范圍,規定承租人與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時,應當將租賃行為分為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認定融資租賃的標準為:當租賃期屆滿時,被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承租人有是否購買被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最終購買價格低于即時被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被租賃資產從租賃開始日到租賃結束,租賃期占被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并且被租賃資產具有特殊性,如果資產不進行大規模改造,被租賃的資產只有承租人才可以使用。融資租賃中未確認融資費用及收益分攤,體現了實際利率法的應用,準則同時還規定了售后租回交易情況的特殊處理及列報。準則規定除融資租賃以外的行為為經營租賃。
2.國際租賃會計準則
國際租賃會計準則于1982年發布,其間多次修訂,1997年更改為租賃準則,2003年再次修訂后成為當前執行的《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以下簡稱“國際租賃會計準則”),3個解釋公告對準則進行補充規定。準則將租賃定義為租賃協議期間,出租人將其資產使用權轉移給承租人,從而得到支付租金的協議,準則規定開始日對租賃行為進行分類,以資產所有權、風險報酬是否轉移為標準,對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進行劃分,融資業務轉移了標的資產所有權、風險及報酬,那么這種租賃行為稱為融資租賃,規定指出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行為是經營租賃。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劃分,需要依靠交易實據而不是合同。國際會計租賃準則規定了一般情況下的融資租賃劃分標準,當租賃行為結束時,被融資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而租賃行為中承租人有權選擇購買租賃資產,并且購買價格遠低于選擇權時公允價值,租賃開始時決定選擇權,即使所有權轉讓;租賃期滿之前使用年限占絕大部分;資產最低租賃現值,與資產的公允價值相當;被租賃的資產具有特殊性,不進行重大調整,只有承租人可以使用,準則還對會計處理及售后租回交易等特殊行為進行了規定。
二、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關于融資租賃的比較
1.關于融資租賃范圍差異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明確規定租賃行為不涉及土地使用權,將土地使用權視為無形資產放入《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中,而國際租賃會計準則對土地及建筑物的會計租賃處理并沒有明確規定。
2.關于融資租賃準則定義的差異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沒有對融資租賃行為的開始期、使用壽命、初始直接費、開始日、投資總額等進行定義。中國租賃會計準則將租賃開始日定義為起租日,而國際租賃會計準則將租賃開始日定義為租賃協議日。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中,最低租賃付款額指承租人要求支付的各項費用,加上關聯方擔保的資產余值,而對于出租人來說,只有加上獨立承租人及出租人,在擔保第三方擔保資產余值才可以稱為最低租賃收款額。而國際租賃會計準則中,并沒有將承租人的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出租人的最低租賃付款額區別定義,而是將兩者統一都被定義為最低租賃付款額。
3.關于融資租賃準則分類的差異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強調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與被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幾乎一致,對“幾乎一致”并沒有準確的表述,而國際租賃會計準則對最低租賃付款額更加強調公允價值,并且涉及其他可以歸為融資租賃情形,而中國準則中并沒有涉及。
4.關于融資租賃會計處理的差異
(1)承租人會計處理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中,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時,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中較低者為資產入賬價值,承租人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入賬,確認為負債,差額作為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承租人采用實際利率法對未確認融資費用按租賃期進行分攤。承租人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應當采用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承租人應當以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
國際租賃會計準則中,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時,按承租人租賃開始日,以承租人租金支付額的現值,確認承租人資產人賬價值。承租人付款時將融資費用,資本化確認為租賃資產金額的一部分,以固定比例進行分攤。
。2)出租人會計處理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中,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應收款的入賬價值,并且對未擔保余值進行相應的記錄,將兩者和與現值的差額計入未實現融資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按實際利率進行確認。
國際租賃會計準則中,將租賃投資凈額作為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現值+屬于出租人的未擔保余值的現值,收到租金時,以應收融資租賃款余額,以固定比例進行融資收益確認,并且減少本金。
5.關于融資租賃披露的差異
。1)承租人融資租賃披露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與國際租賃會計準則中,會計處理的側重點不同及規定不同,從而引起兩者的差異。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中,對于承租人的資產披露,要求對承租人各類資產的資產負債表賬面原值、凈值及折舊進行披露;將最低租賃付款額總額與現值,在未確認融資費用中進行確認,只披露未確認融資費用變動,及現值與總額間的調節,由于中國租賃會計準則中,承租人以賬面價值為基礎,因此,不強調現值。準則規定只需要對資產負債表連續3個年度、支付的最低租賃付款額及未來支付的總額進行披露。同時,還應該對未分攤融資費用進行披露。準則沒有對不可撤銷合同、承租人重大租賃條款的披露進行規定。
國際租賃會計準則中,更加關注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比較,需要對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及總額進行披露,按照1年、1到5年、及5年以上進行反映,并且必須披露出現值與總額間分配的比例。
。2)出租人融資租賃披露
中國租賃會計準則中,對于出租人融資租賃的披露,是以出租人融資租賃收益,以全額遞延分期攤銷的方法,并且將其單獨反映在遞延收益中的未實現融資收益,這一內容余額的變動,出租人需要在資產負債表日,在應收最低租賃收款的現值與租賃投資總額之間進行相應的調整,那么出租人在資產負債日,只需要對連續三年,出租人收到的最低租賃收款額,以及出租人未來各期,可以收到的最低租賃收款額進行披露,并且對出租人未實現的融資收益余額,以及出租人分攤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方法進行披露。
國際會計租賃準則中,對于出租人融資租賃披露,出租人融資租賃收益的確認,應該在出租人收到租金時,以一定的比例,對出租人的融資租賃收益進行確認。因此,對于出租人的融資租賃收益,只能通過出租人租賃投資總額,及出租人應收最低租賃付款的現值兩者之間,進行當期收益調節與確認,并且對出租人沒有實現的融資收益進行單獨披露。
三、總結
綜上所述,中國會計準則關于融資租賃的具體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存在一些不同,而這些不同是由于中國國情決定的,中國與國際會計準則間的差異,并不能影響中國會計準則向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中國會計準則正在持續著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路線,租賃準則也必將實現與國際租賃會計準則的快速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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