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稅收差異盈余管理與證券市場估值論文
一、引言
所得稅是世界各國應用最多、最廣泛的稅種之_,對于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綜觀世界各國,存在兩種基本模式:統一模式與分離模式。統一模式下會計規定與稅法規定保持完全一致,不存在會計一稅收差異(以下簡稱“會稅差異”問題;分離模式充分考慮了會計與稅法的目標不同,在收入和費用的確認、計量方面均有自身的一套理念和標準,從而使得企業據此計算出的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往往存在不一致,由此形成“會稅差異”,現實的情況是,在分離模式下應稅收益和會計收益存在著某種聯系,但又不會完全一致。
對“會稅差異”的形成,除了受制度性因素的影響外,國內外學者分別從避稅的角度和盈余管理的角度展開研究,少數學者還對“會稅差異”的經濟后果進行了研究。Desai等通過構建一個非會計應計造成的“會稅差異”作為公司避稅的度量指標,巧妙將“會稅差異”中利用會計政策的自由度進行盈余管理的成分剔除,證明了“會稅差異”是企業管理層規避稅收的結果。葉康濤通過考察“會稅差異”、盈余管理與所得稅支付的關系,發現高稅率的上市公司會通過操縱非應稅項目損益以規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稅成本,但規避的盈余管理稅負成本較為有限。王躍堂等對稅率變化對公司價值的影響以及市場做出的反應進行了研究,發現避稅動因的盈余管理行為存在經濟后果,投資者能夠有效識別基于避稅動因進行的盈余管理行為,并意識到這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價值,對稅率變化后稅率降低、成功避稅的公司給出了正面的反應。呂敏和曾富全的實證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存在以調節“會稅差異”進行納稅籌劃以降低所得稅稅負水平的行為。Hanlon對擁有大的“會稅差異”的公司的盈余持續性進行了研究,他發現“會稅差異”大的公司的盈余持續性不如“會稅差異”小的公司,投資者將大且為正的“會稅差異”認作是一個“警報”,從而會降低他們對這樣的公司未來盈余持續性的期望。伍利娜、李蕙伶與周中勝利用中國資本市場的數據,進行了類似的研究,并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結論。此外,錢春杰和周中勝還從審計意見、審計收費與“會稅差異”的關系,得出“會稅差異”可以提供應計會計程序中管理當局操控的信息,并且審計師能夠識別這些信息,從而影響審計意見和審計收費。車菲以我國2008年的所得稅改革為背景,對“會稅差異”與會計穩健性的關系進行了研究,得到了正“會稅差異”與會計穩健性呈負相關,負“會稅差異”與會計穩健性呈正相關關系的結論,且所得稅改革后“會稅差異”對會計穩健性的影響大于改革前的結論。
從已有關于“會稅差異”的研究來看,基本局限于對“會稅差異”是如何形成,到底是避稅的結果還是利用會計政策的自由度進行盈余管理的結果,更進一步的研究則是對“會稅差異”的市場反應進行研究,即從盈余持續性的角度來間接檢驗投資者是否能夠識別“會稅差異”中蘊含的操控信息并做出反應。已有的研究未將“會稅差異”與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相聯系,研究其對證券資產市場估值的影響。此外,已有的研究也未能將“會稅差異”區分為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和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但事實上這兩種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所造成的經濟后果是不同的,向上盈余管理由于夸大了業績,往往對投資者帶來更大的損害,因此,有必要對其加以區分。本文基于已有研究的不足,將“會稅差異”作為投資者投資決策的一個影響因素,將其區分為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和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分別考察這兩種“會稅差異”對證券資產市場估值的影響,從投資者對“會稅差異”定價的角度提供經驗證據。本文的研究結果對證券監管者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管,真正實現對中小投資者的有效保護具有較好的啟示作用;同時對準則制定者完善會計準則,增加會計信息透明度,減輕信息不對稱同樣具有較好的引導作用。
二、“會稅差異”的形成及度量
(一)“會稅差異”的形成
“會稅差異”按形成原因可分為兩部分部分由制度性因素造成;另一部分由非制度性因素造成。前者指的是由于會計準則與稅法對收入、費用的核算口徑不同以及確認時間的不同,從而導致在此基礎上計算得到的會計收益和應稅收益存在不一致;后者主要指的是由于企業管理層的機會主義行為所造成的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的不一致。
(二)“會稅差異”的度量
對于所得稅的處理,我國采用的是“會稅分離”的模式,并規定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會稅差異”對所得稅會計的影響。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所得稅費用包含兩部分部分是當期應交所得稅形成的所得稅費用;另_部分是所得稅跨期影響形成的所得稅費用,即由暫時性差異引致的遞延所得稅費用,其中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會導致當期所得稅費用的增加,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則會導致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減少。
基于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所得稅核算的特點和研究問題的需要,我們將“會稅差異”進行了細分,具體分為總的“會稅差異”、暫時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根據對現行準則下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分析,我們進行了邏輯推導,得到如下計算公式(公式中所涉及的項目金額均指當期金額):
三、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根據委托一代理理論,委托人和代理人是博弈的雙方,一方參與人不會僅僅因為某行動是另一方參與人所希望的就選擇該行動,相反,每個參與人都選擇能最大化他的期望效用的行動,F代企業兩權高度分離,外部投資者作為委托人要想了解企業,最便捷最穩定的信息來源無疑是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然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卻取決于作為代理人的企業管理層。企業管理層對自身的實際經營業績擁有完全的信息,但由于企業管理層在財務會計政策選擇方面有自己的利益,并且公認會計原則并未對企業會計政策和程序做出全面的限制,因而存在機會主義的可能。然而,作為委托人的投資者也是理性的經濟人,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擁有較為成熟的分析技術和專業的分析人員,他們會對所接收到的信息進行甄別。就所得稅“會稅差異”而言,盡管投資者不能完全弄清楚“會稅差異”中有多少是盈余管理造成,有多少是制度性差異造成,但投資者會根據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背離的程度和方向進行理性分析,推斷內部信息是什么,并根據自己的推斷做出投資決策,決策的結果最終會體現到證券資產的定價上。
根據以上理論分析,由于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蘊含了企業夸大利潤的信息,基于投資者理性和市場有效的假定,投資者會在進行證券定價時降低對其的估值,對越是虛增了的每股收益愿意支付的價格就越低,市盈率也就越低,由此,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1: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越大的公司,其市盈率越低。
同理,由于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蘊含了企業利潤低估的信息,每股收益也相應地比真實值更低,當市場有效和投資者理性的情況下,投資者會發現該類股票更具投資價值,從而會愿意為低報了的每股收益支付更高的價格,反映在市盈率上就是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越大的公司,其市盈率會越高,由此我們提出假設2:
假設2: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越大的公司,其市盈率越高。
以上兩個假設的提出只是我們基于自己的理解做出符合常理的推斷,當然也有學者可能會提出質疑,認為無論是向上還是向下的盈余管理,都是盈余管理,最終都造成了提供不真實會計信息的后果,投資者應該都會給予負面的評價,這種質疑也是有道理的,因此,我們提出的假設能否成立最終還需要實證結果的檢驗。
四、研究設計
(―)變量選取和模型構建
1.變量選取。根據研究問題的需要,本文選取的變量有市盈率,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資產負債率,流動性指標和機構持股比例。其中被解釋變量是證券資產市場估價指標市盈率,將市盈率作為證券資產市場估價指標是因為已有研究發現每股收益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最為關注的指標,而市盈率代表的是投資者愿意為每股收益支付的價格,因而將該指標作為公司證券估價指標[12]。解釋變量為“會稅差異”,共有2個,分別為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和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之所以將“會稅差異”區分為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和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是由于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對投資者的影響是不一樣的,本文希望通過實證檢驗來驗證投資者是否會對不同方向的“會稅差異”做出不同的反應。除了解釋變量和被解釋變量以外,本文還將有可能影響公司證券估值的其他可識別因素進行了控制,具體包括代表資本結構的指標:資產負債率;代表流動性的指標:股價日均振幅/股票日均換手率①;代表收益質量的指標:扣除非經常損益的凈資產收益率和經營活動凈收益/利潤總額。此外,本文還將機構持股作為影響證券資產市場估值的重要指標進行控制,同時,本文還控制了行業固定效應和時間固定效應。
2.模型構建。為了對前述假設進行檢驗,本文根據研究的問題及選取的變量構建的模型有2個:
(二)數據來源和描述性統計
1.數據來源和樣本選取。本文的研究數據來源于巨靈金融數據庫和國泰安經濟金融數據庫。財務數據和股票交易數據(包括與股價、股票換手率相關的所有指標)來源于巨靈金融數據庫與所得稅相關的數據來源于國泰安經濟金融數據庫。樣本公司包括2008?2010年除農林牧漁業和金融保險業外所有在中國滬深兩市交易的上市公司,但不包括以下公司:(1)被ST、PT的公司;(2)主要數據缺失的公司。
將研究期間定為2008?2010年的原因:我國上市公司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的會計影響是在2007年,但在2008年開始執行新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保證結果的穩定性和準確性,故將稅率不同的2007年剔除。
所有行業中剔除了金融保險業和農林牧漁業,剔除金融保險業是由于金融保險業較為特殊,其會計處理方法和證券估值與其他行業有較大不同,而農林牧漁業由于涉及所得稅稅收優惠,即存在減免稅,導致“會稅差異”無法準確計算,因此,將其剔除。這兩個行業剔除后仍然有足夠大的樣本量,對研究結論不會有大的影響。
2.描述性統計。表2是對研究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為了了解“會稅差異”的原始情況,本處“會稅差異”各項指標的描述性統計選用的是標準化前的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BTD—sem)和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BTD—xem)數據。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和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的計算公式如下:
從表2中可以發現:不同公司的市盈率相差很大,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樣本公司出現的頻數遠遠高于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的樣本公司。
表3是樣本公司“會稅差異”在各年的分布情況。從表中可以發現以下規律: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的公司數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的公司數目則呈逐年遞減的趨勢,并且研究期間每一年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的公司數目均遠遠高于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的公司數目,且有差距逐年擴大的趨勢。
表4是模型中涉及變量的相關系數及顯著性水平,括號內的數值是表明顯著性水平的P值,括號上方的數值是相關系數。從表中可以發現: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BTD—sem)、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資產收益率(ROE)、經營活動凈收益/利潤總額(OPTP)、機構持股比例(JGCG)、流動性(LIQ-UID)與證券估值指標(PE)顯著負相關,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BTD—xem)、資產負債率(LEV)與證券估值指標(PE)呈微弱正相關關系。
五、實證結果及分析
不同方向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與證券市場估值的多元回歸結果見表5,其中模型(1)檢驗的是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與證券市場估值指標的關系,模型(2)檢驗的是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與證券市場估值指標的關系。
表5是模型(1)和模型(2)的回歸結果,模型(1)的目的是將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與證券估值指標(市盈率)進行回歸,以便得到當企業利用會計一稅收的差異進行向上盈余管理調高利潤時是否會影響投資者對企業證券的估值,從回歸結果來看,該指標會顯著影響投資者對企業證券的估值,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越大,投資者對其定價越低,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投資者將“會稅差異”作為盈余管理的一個表征,并將該指標作為其投資估價的一個決策因素。從模型(2)的回歸結果來看,投資者對企業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給予了正面的反應,盡管從統計結果來看并不顯著,但也說明市場具有價值發現和自動糾正偏差的功能。從這兩個模型的回歸結果綜合來看,投資者更關心的是企業“會稅差異”是否蘊含了調高會計利潤的信息,而對于“會稅差異”傳遞的企業調低會計利潤的信息則更不關注?傮w來看,兩個模型的回歸結果證實了本文提出的假設。
六、研究結論及展望
1.研究結論。本文構建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下“會稅差異”的計算公式,對“會稅差異”與證券資產市場估值的關系進行了研究,通過將“會稅差異”區分為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和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分別考察了這兩種不同方向的“會稅差異”對證券資產市場估值的影響,得到了以下主要結論:
市場具有價格發現和自動糾正偏差的功能,能夠有效識別“會稅差異”中蘊含的盈余管理信息,并做出理性的反應,但對不同方向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做出反應的強度有差別,對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較為敏感,并給予了負面的評價,即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越大的公司,市場將其視為蘊含了虛假的業績,因此,對其估值越低;相反,對于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越大的公司,市場將其視為業績被低估,從而調高了對其的估值。但從實證結果來看,投資者對向上盈余管理“會稅差異”的負向反應強度要顯著高于向下盈余管理“會稅差異”的正向反應強度。
本文的研究結論與以往認為我國的資本市場無效或不夠有效的觀點不盡相同,我們認為這與資本市場理性投資者的增多有關。隨著越來越多的機構投資者參與資本市場(根據本文表2顯示,研究期間樣本公司的機構持股比例均值為48.02%)這些機構投資者擁有雄厚的資金、專業的技術分析人員和強大的信息來源,完全有能力甄別企業提供信息的真偽和有效解讀財務報告中蘊含的內部信息,并做出理性的決策,從而在證券資產定價中得到體現,使得證券市場表現出了集體理性的特征。
2.政策建議。本文的研究結論雖然表明市場作為一個整體能夠有效識別企業“會稅差異”中所蘊含的信息,并做出理性的反應,然而集體理性并不能說明每個個體都是理性的,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眾多不同類型的投資者,他們的投資水平是不一樣的。存在突出利益矛盾的是機構投資者與廣大散戶,在機構投資者與廣大散戶的博弈中,散戶處于不利的地位,因而會出現機構投資者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和信息優勢掠奪散戶利益的行為,如何保護廣大散戶的利益是社會公眾所關心的,我們認為散戶利益保護的關鍵在于消除兩者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就本文所研究的“會稅差異”導致的信息不對稱而言,會計準則制定部門和證券監管者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加大“會稅差異”相關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減輕不同類型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防止機構投資者對廣大散戶的利益掠奪。
鑒于目前會計準則對所得稅“會稅差異”列報和披露的規定,我們認為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應要求企業增加列報企業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要求上市公司在附注中披露當期“會稅差異”產生的原因及組成內容,包括永久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這樣廣大散戶無需經過復雜的報表項目間的交互關系進行推算,就可以得到“會稅差異”的情況,從而做出企業有無進行盈余管理的判斷和決策,而機構投資者利用這一方面的信息優勢對不知情的散戶進行掠奪的可能性將會喪失。此外,基于本文的研究結論,我們認為證券監管部門應加大人力和財力致力于研究機構投資者掠奪散戶的途徑和方式,然后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以真正達到保護散戶的目的。
3.進一步研究的方向。盡管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將“會稅差異”的研究與證券資產的市場估值研究相結合,并將“會稅差異”區分為向上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和向下盈余管理的“會稅差異”,分別檢驗了這兩種不同方向的“會稅差異”對證券資產市場估值的影響,但未來還可以就“會稅差異”的行業特征進行分行業研究,對企業管理層構建了哪些交易或事項以及利用了哪些會計政策的“自由裁量權”進行了盈余管理,從而形成了“會稅差異”等問題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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