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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蓋茨現實的自由與斯多爾曼超越的自由
【摘要】在數字技術發展迅猛的時代背景下,在虛擬空間里發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場新的“圈地運動”。在軟件的世界里,斯多爾曼與蓋茨是“反強權”與“強權”斗爭的兩極。他們是針鋒相對的兩方,卻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殊途同歸,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超越的自由與現實的自由之區別,類似于中國的莊子逍遙自由與孔子功利自由。
【關鍵詞】自由軟件 版權 自由
知識產權制度是科技進步的盾牌,是“共享”和“私有”博弈的結果,在數字技術發展迅猛的時代背景下,在虛擬空間里發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場新的“圈地運動”。面對這種強權保護,開源運動站在它的對立面。在軟件的世界里,斯多爾曼(Richard Stallman)與蓋茨(Bill Gates)是“反強權”與“強權”斗爭的兩極,一個代表自由,另一個代表金錢;一個提倡自由復制,源碼共享,另一個疾呼保護版權,打擊盜版。他們是針鋒相對的兩方,卻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殊途同歸,二者的不同之處在于超越的自由與現實的自由之區別,類似于中國的莊子逍遙自由與孔子功利自由。
蓋茨的商業化軟件:回饋現世的現實自由
版權是壟斷權的前提,版權也是私有制度允許的正義的致富權利。蓋茨作為微軟公司的創始人,世界巨富、IT業的巨無霸,他的成功憑借的是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根據2015年3月2日福布斯發布的2015全球富豪榜,比爾蓋茨以792億美元財富數名列榜首。①蓋茨早年與免費軟件運動斗爭,為日后其數百億美元的身價奠定了基礎。縱觀計算機產業的發展史,硬件先于軟件而產生,早初的軟件是硬件商編寫,作為硬件的附屬部分銷售的。當然,這些軟件是免費的,愛好者可以自由地復制和共享,也包括微軟的BASIC程序在內。1976年蓋茨向計算機愛好者發送的一封公開信,拉開反對復制盜版的序幕,“阻止好軟件的出現”是共享行動的最大罪過,也是蓋茨攻擊的切入點。蓋茨提倡的軟件版權保護(copy right)最終取得勝利,這是其成為軟件王國霸主的利劍。
雖然在軟件市場這個沒有硝煙的戰爭中,蓋茨表現出了他冷靜、無情、自私、爭強的一面,但是在生活這個感情世界里,他又表現了大是、大非與大愛。蓋茨2004年公布了遺囑,決定將自己所有財產中的98%捐給“蓋茨基金”。他的行為還影響帶動了一批富翁,有在“巴比捐款誓言”中簽字的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美國第二大富翁沃倫・巴菲特等等。巴菲特認為公平是一個社會最重要的東西,他將家產99%捐給慈善事業,用在資助貧困生及醫學研究等方面。蓋茨不僅財富第一,而且也是慈善第一,“世界最大慈善家”、“慈善英雄”當之無愧:2013年美國慈善英雄榜上蓋茨夫婦又排行第一,2012年捐資19億美元,累計捐資280億美元。②
“國計已推肝膽許,家財不為子孫謀。”“蓋茨基金”踐行了“把自己的財富變為別人的幸福”的人生價值觀。它的作用體現在非洲兒童疫苗接種率的大幅度提高上,體現在對貧困學生的資助救濟上。讓自己的財富變成別人的幸福,自己也就擁有了給予的幸福。筆者認為:比爾・蓋茨獲得的幸福與財富有關,但比財富本身更有意義。蓋茨在軟件版權問題上淪為道德的囚犯,然而他立足的卻是現世,現世中沒有絕對道德,在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階段也不可能有超越私有制之上的無私。他貌似與自由軟件道路背離,但是,他在回饋現世的慈善事業中表現出道德沖動與現實關懷,實現的是另一種價值、感受的是另一種自由。只不過,這種自由更現實一些罷了。
斯多爾曼的自由軟件:追求理想的超越自由
和蓋茨站在對立的另一極的是理查德・斯多爾曼,作為自由軟件運動(Free Software Movement)的精神領袖、教父和創始人,他認為版權保護是一種阻礙自由進步、禁錮思想、抑制創造的犯罪,以二進制為技術獲利的盾牌,其實是在用戶與軟件之間設置一道很難逾越的高墻,這是一種科學神秘化傾向,科學應是為大眾所知、所享的。筆者將從道德立場、法律框架和政治運動三維度解讀斯多爾曼領導的運動。
道德立場。斯多爾曼認為:“用戶不能分享和修改的專有軟件社會系統的觀念是不道德的、反社會的、完全錯誤的。”③他認為從事開發經營性軟件是把自己的人生意義寄居在建造囚禁他人監獄上。面對時代的變遷,自由傳統在軟件領域的消失,讓其感到失望。斯多爾曼是“自由傳統”的“衛道士”,他追求的是完美的道德,正如他說的,選擇發起自由軟件運動,是一個“道德的選擇”。自由軟件運動對市場原則有全新的宣稱:“社會貢獻就是一種對創新者的回報,只有社會能夠自由享用創新成果,才是對社會的貢獻;如果程序員因創新應得到回報,那也同樣因限制使用創新技術而得到懲罰。”④斯多爾曼認為,人們自由地傳播、修改、使用、復制軟件及其相關文檔,從而有利于協作,而自由面臨的最大阻礙便是私有版權。斯多爾曼提倡的“自由軟件”(free software)對立于“私有軟件”(proprietary software)。“自由”包括四個層次:不論目的、均可自由使用軟件是自由之零;研究和改寫軟件是自由之一;散布軟件的自由是自由之二;改善發布共享軟件是自由之三。當然,取得軟件源碼是自由的前提。自由軟件運動處理“自由”與“收費”的矛盾采取了“自由不等于免費”的策略。自由軟件版權人允許任何用戶通過免費途徑復制、運行、擴散、分享軟件以避免重復勞動,促進軟件業和社會發展,但仍存在一定的商業動作方式,版權人可以通過后期服務費等收益,但這與傳統版權費有本質區別。
法律框架。“copyleft”(拷貝,留下)是斯多爾曼創造的核心概念,這個概念與“copy-right”(復制權,版權)概念對立,copyleft可譯為“拷留”,表面上是叛逆版權,實際并不是否定版權,而是保留版權,僅僅放棄財產權內容,放棄知識產權的內容完整性而已。用戶可以自由下載、使用、修改、傳播,但是不能變為專有軟件而進行有償收費或設置障礙,否則拷留原則將會產生作用。自由軟件運動發起的標志是1983年發表的《GNU宣言》(“角馬”宣言,《GNU Manifesto》),其名字是富蘊深意的,是向強大的傳統宣戰,GNU工程旨在弘揚早期計算機共同體合作協同的精神,旨在消除軟件所有者秉持的技術霸權。斯多爾曼追求的是“不可異化的自由”、持續和自由、真正的自由,他制訂GPL協議,就是為了保障自由的持續性。為了保證自由的連續性和不被異化,在法律框架下進行是必要的。“用版權反對版權”這一方式集中地體現在GNU GPL上,這是一種建立在版權制度上的自由,它鼓勵自由軟件的健康自由復制,而GNU GPL的核心則是拷留。自由軟件界應對專利制度采取了以下方法:鼓勵發明者積極申請軟件專利用作防御;鼓勵大家最早化將軟件開發的發明思路在公共論壇上發表;在技術上使軟件更容易剔出侵權代碼等。⑤斯多爾曼的“拷留”實際上是利用了版權制度的“約束”來保障“自由”,從而擴展了也規范了自由。自由軟件者提倡:軟件要想申請為專利必須允許任何人自由地復制、使用和擴散。這實際上是對傳統“專利”的含義、功能等內容的本質改變。其實,“拷留”是一舉多得:“拷留”將盜版的行為改造為傳播和改善軟件的有益行為,踐行運動的宗旨“消滅盜版”;“拷留”的原則對私有軟件公司來說也是有利的,它為之架起了通向自由軟件的“接口”,使之自愿成為自由軟件的利用者、改進者和傳播者。林納斯1991年開發的Linux系統是GNU的正式操作系統,Linux在技術上是向微機移植了Unix系統,目前已形成與微軟相系統分庭抗爭的局面。美國學者托馬斯・斯高威爾(Thomas Scoville)將林納斯贊譽為馬丁・路德,主要在于林納斯軟件開放模式對微軟封閉模式的沖擊。⑥開放源代碼模式摒棄了“教堂模式”,可以說林納斯在普通人與計算機這個更高的權力間建立直接的聯系,移去了中間的全部官僚機構。
政治運動。斯多爾曼的很多言行及提出的運動目標都具有超前性,遠遠超出了現存社會可以容納的程度,如“編寫程序不是為賺錢”、“最終消滅私有版權軟件”等,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自由軟件運動可以算是一場政治運動。他把自由軟件社會的實現分為遞進發展的二個階段:第一階段就是自由使用軟件,減少社會的無端消耗,最低綱領是“不反對軟件商業化,但反對過度商業化”;第二階段就是提供免費軟件的社會,他設計了未來社會人們工作的場景:謀生不是人們勞動的目的,技術進步不再被官僚主義與商業謀利消耗,而成為社會優良的條件,人們每周除了10小時工作外,就是編程、協作等自由活動―這是自由人的社會,最高綱領是:“軟件行業將徹底驅逐資本的幽靈,軟件成為真正的公共品,如同空氣一般供人們自由且無償地使用。”⑦
有人稱斯多爾曼的自由軟件思想類似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社會”思想,是一種“電子共產主義”。雖然他的主張在很大程度上有削弱、消滅商品交換的傾向,但是他的思想并不是空想主義的,他也是立足現實“商業”基礎之上,提出了向現存資本主義斗爭、正確處理“私有”與“自由”的關系的對策。斯多爾曼認為,只有理想主義是遠遠不行的,還必須有達到理想的途徑。也就是說,需要“務實”。⑧他也并不是讓大家都做義務勞動,他的口號是:“自由軟件自由的程度由你決定!”正因為這種策略,故而軟件有完全自由、半自由、半私有等層級之分。
斯多爾曼所領導的自由軟件運動是當代美國一種社會思潮,亦是一種技術運動、社會運動,其實質是人與資本的抗爭,其具體表現為軟件行業中反對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思想家和覺悟者奮起反擊信息壟斷的斗爭,具有超前性的、先進性、值得關注。盡管其帶有一定的空想社會主義色彩,但其思想及運動對于喚起人們思想、促進社會改良和進步具有重要的意義。
斯多爾曼、蓋茨:超越與現實的兩極
斯多爾曼與蓋茨這兩個人是針鋒相對的兩方:一個提倡自由復制,源碼共享,另一個疾呼保護版權,打擊盜版;他們是軟件世界的兩極,一個代表自由,另一個代表金錢。但是,他們的人生又是如此相似。他們的年齡相仿,都在大城市出生和長大,都進了哈佛大學,最早都是程序員。他們同樣追求自由、幸福和價值,然而他們選擇了不一樣的道路:自由與壟斷,他們自由分別類似于東方莊子逍遙自由與孔子的功利自由。二人的差異在于:
自由軟件觀之異。蓋茨和斯多爾曼具有不同的科技創新觀,蓋茨屬于科技樂觀主義者,而斯多爾曼卻看到了私有化的科技是一種錯誤的運用,是有消極的意義;蛘哒f,私有版權是人類社會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隨著人類的文明進步,版權制度也需要升級。蓋茨認為知識產權制度是有利于技術創新的,但是斯多爾曼卻認為知識產權制度是抑制創新、抑制自由,是不道德的,也是犯罪。斯多爾曼領導的自由軟件運動用GPL等許可證制度提供給用戶一種全新的選擇,用另外一種方式說明了許可證制度可以多樣化。相對于傳統版權保護來說,copyleft是保護自由的,而copyright是反自由的,copyleft是對copyright的一種顛覆和揚棄。自由軟件運動反對版權對人們自由的禁錮,在信息時代,人們的自由訴求首先表現為使用軟件的自由。雖然版權和專利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科技進步,但是必須有個“度”。筆者并不是武斷地認為專利、版權制度是不合理的,而是認為,個別領域、有些技術是可以超越私有的,比如對整個社會、人類有著重要影響的食品、安全、醫療、目前的移動端等,可以嘗試建立其他的獎勵系統來對社會的創新和創造進行保護和嘉獎。自由與壟斷總是相生相伴、相長相克,二者之間須有一個適度的張力,唯此,社會方可協調發展。
物質立場與道德立場之異。蓋茨立足當世,追求物質財富,看重物質財富是一個人成功的最好衡量標準。當他的軟件遭遇盜版后,他寫了一封公開信:“大多數地計算機愛好者心里一定清楚,你們當中的許多人都盜竊別人的軟件。硬件是一定要付錢的,而軟件卻成了要共享的東西。有誰會在乎編寫軟件的人是不是得到了應有的報酬呢?”他接著聲稱,這種盜版行為的后果只會阻礙大家“去編寫好的軟件”。最后,他反問道:“有誰肯去做一無所獲的技術工作?又有哪一位計算機愛好者愿意投入三年的工作量用于編程、糾錯、撰寫產品文檔,最后卻免費發布其產品?”而斯多爾曼是站在道德的立場、精神的層面看待財富。他從哲學的層面和高度進行考量,賦予了“自由”在運動中至高無尚的地位。他“柏拉圖”式地理想:希望許多專利發明者和用戶是出于興趣而不是功利進行自由軟件的開發和傳播。
“逍遙”自由與“平天下”自由之異。斯多爾曼與蓋茨類所追求自由幸福類似于中國圣賢莊子的“無名”之逍遙自由與孔子的“平天下”之功利自由。中國儒家創始人孔子提出“修身、養性、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想,體現了他功在社稷的家國情懷、功利之心。而道家代表人物莊子則走向另一“逍遙”境界。莊子以鯤鵬自喻,他追求廣闊胸襟和無窮視野,至人、神人、圣人實現無已、無功、無名的境界,體現著一種透破名利得失的價值觀。在現實生活中,莊子實踐他主張的齊物觀,做到“不諾譴是非以與世俗處”、“游于世而不僻,順人而不失已”。這種獨特處世思想與言行都一致地體現著一種超然于世俗的價值觀,它的超越性在于能夠透破世俗人盲目追捧權勢榮祿和執著的是非善惡等價值意義。斯多爾曼不屑金錢名利,把個人幸福放至于公眾幸福之后,這種境界可比莊子之無名境界。筆者認為他的境界應該高于蓋茨之功利境界及功成名就之后“兼濟天下”之情懷。當然,二者最后在一個叫作“公益”的道路上殊途同歸。蓋茨基金的設立、對貧困兒童的資助、對非洲醫療的關注等,蓋茨用另一種方式詮釋“道德自由”的內涵。
【注釋】
、“2015福布斯富豪榜名單出爐:比爾蓋茨再登榜首”,中國新聞網,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5/03-03/7094558.shtml。
、“2013年美國慈善英雄榜”,網易財經,http://money.163.com/photoview/0AK00025/11657.html#p=9E4NHSN20AK00025。
、跜hris Dibona,Mark Stone,etc.(eds.), Open Sources:Voices from the Open Source Revolution, O'Reilly&Associates, 1999, p56.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http://www.gnu.org/copyleft/gpl.html.
、葜袊浖䴓I協會:《開源軟件與商業軟件知識產權報告》,新浪科技,http://tech.sina.com.cn/it/2005-10-31/1125752269.shtml。
、轙homas Scoville.Martin Luther:meet Linus Torvalds: Linux and Free software Challenge the Microsoft Papacy, SALON, Nov. 12, 1998.
、"The GNU Manifesto", http://www.gnu.org/gnu/manifesto.html.
、"Copyleft: Pragmatic Idealism", http://www.gnu.org/philosophy/pragmati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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