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交通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學評價相關技術的論文
軌道交通按國家近中期發展規劃(2020年), 將成為大、中城市公共交通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 軌道交通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學評價,是疾控機構 履行職能開展前期預防的一項重要衛生工作,但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僅作者簡介:張志誠(1963 -),男,廣東湛江人,本科,主任醫師,研究 方向:衛生工程與環境衛生。針對空調系統。衛生部辦公廳下發《全國疾病預 防控制機構工作規范》(2001版)的環境衛生和衛 生學評價通則僅規定了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技術總原則,缺乏具體評價要素,難以滿足該項目 預防性衛生學評價的技術需求。筆者就軌道交通公 共場所預防性衛生學評價相關技術進行探索和研究。
1內容與方法
1.1內容對評價類型、依據、方法、程序、內容進 行探索和研究。
1.2方法對以往軌道交通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 學評價實踐工作歸納分析;參考文獻和著作;參考建 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標準;研讀 公共場所衛生法規、規章、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以及 與軌道交通相關的專業標準。
2結果
2.1評價類型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 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 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并參加竣工驗收”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公 共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應當符合有關衛生 標準和要求,經營者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預防性衛 生審查手續”的規定,對應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 預防性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的`類型按建設階段分為設計衛生學預評價和工程竣 工衛生學評價,其他階段(如可行性研究)可參照評 價。
2. 2 評價依據
2.2.1法規和規章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 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應急條例》等衛生法規、規章規定公共場所衛 生管理要求,可作為評價的法規和規章依據。
2.2.2標準和規范依據《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 標準》(GB 9672 - 1996)、《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 (GB 9673 -1996)、《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測方法》 (GB/T 18024 -2000)、《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 范》(GB/T 17220 - 1998)、《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749 - 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 5750 -2006)等,衛生部發布的公共場所集中 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和衛生規范等規定了 公共交通場所的設計要求、衛生設施和措施要求、衛 生指標標準值、采樣與檢測檢驗技術要求;其他與軌 道交通相關的專業標準《地鐵設計規范》(GB 50157 -2003)、《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范》(GB 50490 -2009)、《軌道交通車輛通用技術條件》 (GB/T 7928 -2003)、《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 范》(GB 50019 -2003)中有公共場所衛生學意義的 條款;衛生防護距離標準和規范規定的企業衛生防 護距離等,均可作為評價的標準和規范依據。
2.2.3基礎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基本資料、項目 概況資料、技術資料、衛生管理資料以及各建設階段 的審查材料,可作為評價的基礎依據。
2.2.4其他依據與評價工作相關的國內外文獻 資料,可作為評價的參考依據。
2.3評價方法
國內對軌道交通工程公共場所預 評價采用檢查表分析法、類比法^3〕,對地鐵站廳站 臺竣工和車輛衛生學評價采用檢測檢驗法M_5〕,對 地鐵站站臺公共區域空調系統工程竣工衛生學評價 采用衛生學調查、檢查表分析法、工程衛生分析、檢 測檢驗法〔6〕;環境影響評價采用工程分析m ;建設 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放射防護評價采用的風險評 估法、類比法、檢查表法、衛生調查、衛生學檢 測〔8_w〕。上述的評價方法技術較成熟,故預防性衛 生學評價可根據評價類型和項目特點靈活采用衛生 學調查、工程衛生分析、檢查表分析、類比、檢測檢驗 和風險評估等6種方法。人機工效學、遙感調查、數 學模式、物理模型等評價方法,在公共衛生領域技術 尚未成熟,有待進一步探討。
2.4評價程序
有學者_認為項目的一個完整評 價程序應由危害分析、風險表征或評價、風險管理三 部分組成;職業病危害評價程序由準備階段、實施階 段、報告編制和評審階段3個階段組成;環境影響評 價程序由第一個階段(編制評價大綱)、第二階段 (環境影響評價)、第三階段(完成報告)3個階段組 成;疾控工作規范的評價程序包括受理和資料收集, 調查、檢測、分析、評價,提出評價意見三個部分。參 考上述的評價程序,結合工作實踐,預防性衛生學評 價程序應分準備、實施、完成三個階段。
2.4.1準備階段主要任務確定評價方案。內容 包括接受委托、明確職責、研讀資料、必要的現場勘 察、初步工程分析、危害因素分析、項目公共衛生特 征分析、明確評價依據、范圍、方法和質量控制、篩選 評價因子和明確評價單元(內容),確定評價方案。 2.4.2實施階段主要任務對各評價單元分析評 價。內容包括必要的工程衛生分析、衛生學調查、類 比調查、檢測檢驗;匯總分析資料,危害因素定性、定 量評價及各單元分析評價。
2.4.3完成階段主要任務完成評價報告。內容 包括總結各單元分析評價的結果,得出評價結論,針 對問題提出建議,完成評價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 2.5評價內容2.5.1評價因子把能定性、定量描述評價項目衛 生質量特征的危害因素或特征值作為評價因子〔12〕, 篩選重點評價因子,依據國家標準的衛生限值,作為 必需評價的危害因素及其控制目標。
2.5.2評價單元及其內容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包 括車站公共區域(站廳、站臺)和車輛,根據建設項 目的組成特征(與衛生學相關的設計單元,如客流 預測、平立面、暖通、通信、供電與照明、給排水、環控 等等)或規劃設計篇章、公共衛生學特征和評價需 求,把項目劃分若干相應的評價單元,對各單元有衛 生學意義的要素,作為評價內容進行評價。
2.5.2.1車站選址主要內容調查車站位置,地面 出入口和風亭(或新風口)設置與周圍環境、交通狀 況、可能存在污染源之間的關系,是否國家確定的自 然疫源地。
2. 5. 2.2車站建筑衛生學主要內容包括車站建 筑規模、總體布局,車站建筑裝飾材料和軌道材料。 2. 5. 2. 3車站公共區域平面布置主要內容包括 車站形式、客流量預測、建筑規模、乘客出入車站流 程、車站各層平面布置和公共區域布置、車站內交通 及出入口。
2. 5. 2.4車站公共區域微小氣候主要內容包括 設計參數,微小氣候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 測結果)。
2. 5. 2. 5車站公共區域室內環境衛生質量主要 內容包括室內空氣物理、化學、微生物衛生指標檢測 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6車站公共區域空調通風排氣設施及衛生 質量主要內容包括設計參數,預測高峰小時(含 高峰系數)客流量,空調類型、數量、機組配置、風量 設計及負責區域,運行工況,風系統配置和分布,風 亭(或新風口)位置、設置及周圍環境關系,氣流組 成和氣流形式,風管材料,衛生設施設置,分區域運 行調節裝置,水系統配置、冷卻塔位置和設置;非空 調系統的通風系數和換氣量、風量等設計參數,自然 通風和機械通風設施設置;空調系統衛生指標檢測 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7車站消聲防震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 容包括噪聲控制設計參數,軌道結構減振降噪設施, 各類機組、風管風口等可能產生振動和噪聲的隔振 減振消聲設施,機房、功能區域之間的消聲防振設 施,室內噪聲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 5. 2. 8車站環境電磁場防護設施及衛生質量 主要內容包括電磁場頻率及控制設計參數,產生電 磁場設備、區域以及防護設施,電磁場暴露值檢測結 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0.5. 2. 9車站給排水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容 包括供水水源,給排水系統設計參數,給排水系統設 置,涉水材料、二次供水設施,直飲水管網、水處理器 及涉水材料、水處理機房、輔助衛生設施;水質衛生 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5.2.10車站采光照明設施及衛生質量主要內 容包括采光、照明設計參數,照明系統設置和分布, 照度檢測結果(或類比項目檢測結果)。
2.5.2.11車站輔助衛生設施主要內容包括輔助 衛生設施布局和設置,衛生間的位置、設置以及衛生 設施,預防控制病媒生物設施。
2.5.2.12車輛衛生主要內容包括與衛生學相關 的設計參數,列車最高運行速度、列車載客量和運輸 能力、車型和列車編組,客流組織、運營組織和管理, 車體結構、內裝材料和車內設備,車輛空調系統設置 及其衛生設施;車輛衛生指標檢測結果(或類比項 目檢測結果)。
2.5.2.13衛生管理組織與制度主要內容包括衛 生管理組織、職責、制度,操作規程、定期檢測和告 知,衛生檔案(含證件)管理、事故管理,從業人員衛 生管理。
2.5.2.1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措施主要 內容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預防空氣傳 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3討論
一直以來,由于缺乏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學評 價技術標準或規范,各地開展軌道交通公共場所預 防性衛生學評價工作不均衡和業務技術水平參差不 齊,預防性衛生學評價區別經常性衛生學現況衛生 評價,其技術本質是預測性的,不論哪個建設階段, 評價的目的是預測項目投入使用后(運營)其各項 衛生設施、措施及其控制效果(衛生指標)是否符合 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本研究探索了軌道交通公共 場所預防性衛生學評價的類型、依據、方法、程序、內 容等相關評價技術,基本能滿足評價的技術需求,但 其他專業使用的人機工效學、數學模式、物理模型等 評價方法,在公共衛生領域尚處于摸索階段,有待進 —步研究;目前公共場所衛生標準體系尚未能全部 涵蓋軌道交通公共場所相關的衛生學內容,故與軌 道交通公共場所相關的國家專業標準,有衛生學意 義的內容也應參照,如公共交通等候室欠缺新風量 要求,而《地鐵設計規范》規定了車站公共區域通風 系統不同工況的新風量要求。建議:①盡快制訂軌 道交通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學評價規范;②進一步 探索人機工效學、數學模式、物理模型等評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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