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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計重法應用
1.衡器計重
衡器就是利用作用于物體上的重力確定物體質量的儀器,它在重量計量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衡器的種類頗多,分類方法不一。衡器按結構原理,可分為機械秤和電子秤、機電結合秤三大類,機械秤又可分為杠桿秤(包括等臂杠桿秤也即狹義的天平、不等臂杠桿秤)和彈簧秤。衡器還可按衡量方法分為非自動衡器和自動衡器。常見的衡器主要有天平、桿秤、案秤、臺秤、地中衡、地上衡、軌道衡、皮帶秤、料斗秤、吊秤、配料秤和裝袋秤等。貿易商品有散裝、裸裝和包裝之分,包裝商品又有標明重量商品、固定凈重商品、定重包裝商品和不定重包裝商品之分,因此,以衡器計重方式對商品實施重量鑒定時就需根據不同包裝、不同商品及不同計重要求,采取不同的計重方法,有的需要全部衡重,有的則可采取按一定比例隨機抽查衡重的方法[1]。通常,在選用符合計重要求的衡器,并進行規范操作的情況下,衡器集中的準確度可達到3‰之內。
2.水尺計重
水尺計重應用了“阿基米德定律”,即:“浸在液體里的物體所受浮力的大小等于物體所排開液體的重量。”根據裝貨前、后或卸貨前、后分別測定船舶吃水、船用淡水、壓載水及燃油的貯存量,同時測定船舶所在水域的港水密度,然后使用船方提供的排水量表或載重量表以及有關的靜水力曲線圖表、水油艙計量表和校正表等船用圖表,計算船舶載運貨物的重量[2]。水尺計重是一種科學的計重方法,具有一定的準確性,在國際上已經得到廣泛的應用。其計算結果可作為商品的交接結算、理賠、索賠、計算運費和通關計稅之依據,通常準確度可以在 5‰之內。水尺計重一般適用于價值較低、衡器計重困難、大宗的散裝固體商品的計重,在國際貿易上已廣泛應用于散裝煤、鹽、礦砂、海沙、生鐵、廢鋼、石油焦、硫磺、磷灰土等類商品之計重。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化肥、水泥、糧食等貨物的運輸也由包裝運輸改為散裝運輸,以節省包裝及其他一些費用,因此也要求采用水尺計重方式確定重量。近年來,與水尺計重相關的制表技術和自動化測量技術有了長足的進步,電腦計算逐步取代了手工計算,水尺計重的效率和精確度越來越高。作為一種方便快捷的計重方式,它的適用范圍將越來越廣泛。水尺計重的優點是省時、省力、省費用、并能避免裝卸損耗誤差因素,迅速計算出整船貨物的重量。它對擴大散裝貨物運輸,降低成本,提高運輸效率,加速運輸周轉和港口疏運,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等方面,均起著積極的作用。
3.容量計重
容量計重是通過測量液體貨物檢定合格的標準容器內的液位高度(或空距),結合液體的溫度和密度,經必要修正后,計算出該液體貨物重量的一種計重方法 [3]。在國際貿易中,由于世界各國對動植物油脂、礦物油及其制品以及液體化工產品需求量的不斷增長,散裝液體商品及液化氣體商品的計量工作顯得十分重要。容器計重也叫容量計重,就是對在運輸、儲存和交接過程中的散裝液體商品和液化氣體商品進行計重的一種方式。我國是一個植物油、礦物油和化工資源比較豐富的國家,但是,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對外貿易的發展,己從原來的植物油、石油產品及其液體產品的出口國轉變為現在的進口國,并且每年還要進口大量液體化工產品和液化氣體產品;與此同時,近年來,我國液體化工品如磷酸、苯類、酒精等商品的出口量也日趨增多,這些商品都離不開容器計重,容量計重工作的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對外貿易關系人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國家的經濟權益和鑒定部門的信譽,所以我們學習、研究容器計重,就要不斷提高容器計重工作的科學技術水平和計量的準確度。通常,使用經檢定合格的設施進行容量計重,計量精度在3‰以內。
4.流量計計重[4]
流量計是測量通過管道中流體流量的儀表,通過累計流量值,可以獲得在一段時間內通過流量計的流體的總體積或總重量。流量計計重是一種較先進的動態計量方式,它具有自動化程度高,計量準確度高,受人為因素和環境因素影響較小等特點,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于石油、天然氣及其產品的計量中。按不同的測量原理,流量儀表可分為容積式、速度式和差壓式三類。容積式流量計是利用機械測量元件把流體連續不斷地分隔成單位體積并進行累加而計量出流體總量的儀表。如腰輪流量計、橢圓齒輪流量計、刮板流量計、活塞流量計等。速度式流量計是以測量管道內或明渠中流體的平均速度來求得流量的儀表。如渦輪流量計、渦街流量計、電磁流量計、超聲流量計等。差壓式流量計是利用伯努利方程原理來測量流量的流量儀表。它以輸出差壓信號來反映流量的大小。如節流式流量計、均速流量計、楔形流量計、彎管流量計等。浮子流量計作為一種特例也可歸于差壓式流量計一類。渦輪流量計和容積式流量計、科里奧力質量流量計為流量計中三類重復性、精度最佳的產品,理論精度可達2~5‰,其他流量計誤差較大,不適宜在計量要求較高的場合中使用。
5.綜述
以上四種常用計重方式有各自的適用范圍。衡器計重適用范圍最廣,幾乎所有商品計重都可以使用它。但對于大宗貨物來說,采用衡器計重用時較長,成本偏高,因此常用于貨值較高的或定量包裝的商品,而貨值較低的貨物則優先選用其他幾種計重方式。水尺計重適用于經船舶運輸的低價值大宗散貨。它計量時間短,一般只需要卸前、卸后進行兩次水尺計重,成本較低。容量計重適用于液態散裝貨物,計量精度高,實施成本低。流量計計重適用于液態和氣態產品,但它是非靜態計重方式,精度較低,國際貿易中往往不認可該方式。因此,它只適用于要求不高的場合或作為參考用,通常不能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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