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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權利保護題目探討
【摘要】本文從納稅人權利的含義出發,分析稅收法律關系性質究竟是權力關系還是債務關系,并在確立稅收法律關系性質為債務關系的基礎上,從納稅人權利的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把握納稅人權利的含義;進而闡述美國和我國對納稅人權利保護的現狀,重點分析我國新舊《稅收征管法》中對納稅人權利保護的規定,目的是從兩國的差異對比提出對我國納稅人權利的保護可以完善的措施,是在現代法治國家中真正實現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 This text proceeds from meaning of taxpayer's right, it is analyses that the legal relation nature of the tax revenue is power relation or debt relation on earth, and in establish tax revenue legal relation nature at the foundation , debt of relation, hold the meaning of taxpayer's right from two respects of macroscopic and microcosmic of taxpayer's right; Explain U.S.A. and between our country and taxpayer current situation that right protect, analyze our country in the new and old " Management Act for Tax Collection " to taxpayer regulation that right protected especially, the purpose is to compare from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wo countries with and put forward the measure that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can be complete to the taxpayer of our country, really realize the protection of taxpayer's right in the modern country governed by law. 【正文】一、納稅人權利的含義 。ㄒ唬┒愂辗申P系的性質 稅收法律關系的法律性質是研究納稅人權利保護題目不可回避的題目。稅收法律關系不同于私法上的契約關系,而是作為公法的稅法所支配的關系。因此,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究竟是權力關系還是債務關系一直存在著爭論! 1、 稅收權力關系說 權力關系說夸大國家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的地位對于納稅人的優越性以及行政行為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的重要作用。稅收權力關系說不重視對納稅人權利保護,也不重視對納稅者的權利救濟程序的研究。權利關系說的基本傾向是以為稅收法律關系就是單方面的命令服從關系! 2、稅收債務關系說 債務關系說以為,稅收法律關系的基本性關系屬于公法上的關系,但這種關系具有私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相類似的特征。其夸大國家作為稅收發法律關系的一方與納稅人是對等的關系,故重視對納稅者權利的救濟! 2、 北野弘久對上述兩種關系說的評價 北野弘久在《稅法學原論》中對上述兩種觀點作了評述。[1]他指出,稅收權力關系說主要就稅收的課賦和征收程序來論述題目,稅收債務關系說主要就納稅人對國家的稅收債務來論述題目。雙方的著眼點完全不同。但是,稅收法律關系最基本的內容,是國家對納稅人請求所謂稅收這一金錢給付的關系,所以把它作為基本的原理性的債務關系來把握,其理由是十分充分的! 。ǘ┘{稅人權利的含義 在把稅收法律關系鑒定為債務關系這一基點上,我們很輕易的就能推斷出,公民為了享受由國家提供的公共物品,必然要有一定的支付,但公民繳納稅款并不意味著他僅承擔義務沒有權利可言。事實上,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稱的。另外,我們還應看到,這種債務關系并不等同于私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作為一方主體的國家與納稅者之間的氣力相比,明顯是處于強勢地位,為了防止國家權力的任意擴張,更需要對納稅人的權利做出明確的規定! 〖{稅人權利在兩個不同的層面上體現出來。[2]第一個層面是從納稅人與國家的角度出發,主要體現在稅收基本法和憲法中,即宏觀層面的納稅人權利。第二個層面是在納稅人與征稅機關的關系中所表現出來的,主要體現在《稅收征管法》中的納稅人的權利,即微觀層面上的納稅人權利! 。ㄈ┘{稅人權利體系的基本框架[3] 正是由于納稅人權利從兩個不同的層面上體現出來,自然而然的構建納稅人權利體系的基本框架也是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著手! 1、 納稅人權利的宏觀方面 納稅人權利的宏觀方面主要是指憲法以及憲法性法律所規定的,是處于基礎性、原則性的法律權利。[4]納稅人作為普通公民,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公民權利,納稅人自然都應當享有。但是上述各項法律權利,對納稅人來說,在適用上又有所區別。例如人身自由權僅使用于納稅自然人,不適用于法人和其他組織。人身自由權是納稅人參與稅收法律關系,行使權利最基本的保證。又如人格尊嚴權,稅務機關不得因所涉及的稅務爭議或糾紛,包括對納稅人稅務事件的處理,而侵犯或損害納稅人的人格尊嚴! 2、 納稅人權利的微觀方面 微觀層次上的納稅人的權利是指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的過程中,依法可以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的許可和保障。[5]在我國現階段主要是體現在《稅收征管法》中規定的納稅人的往權利! 《、納稅人權利保護之現狀 從上述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闡述來看,在基于其是公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那么,對納稅人的權利的保護是不問可知的。那么各國對于納稅人的權利是怎么保護的呢?這里以美國和我國為例作為比較研究。 。ㄒ唬 美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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