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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辨析
我國法院對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審理,始于1992年,先在庭而后調到民事庭。隨著市場經濟結構的調整加快,企事業單位用工制度在不斷深化,各種類型的勞動爭議隨之增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統計,固然各地法院這類案件差異較大,但案件類型相對集中。主要包括因拖欠職工工資、欠繳保險、解除勞動合同、工傷事故鑒定、改制或股權變動引發的勞動關系變動等案件。由于勞動爭議案件所涉及的、法規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較多,并且對同一,不同時期的政策、法規不盡相同,所以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均有一定難度。筆者以為,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比較突出的題目則是對勞動關系的判定,它是幾乎所有勞動爭議案件首先面對的題目,也是案件終極處理的條件和基礎。本文結合具體案例,擬從幾個方面對其探討。【勞動關系辨析】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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