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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稅法過渡期的納稅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我國境內企業都將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25%。對于內資企業而言,所得稅稅負將得到減輕;對于外資企業和享受優惠稅率的企業來說,所得稅稅負將略有上升。由于新稅法對享受優惠稅率的企業采取了過渡性措施,所以,稅率的變化對企業的影響不會很大;而且,企業也可以充分利用新舊稅法的過渡期進行所得稅方面的稅收籌劃。【新舊稅法過渡期的納稅籌劃】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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