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資企業《考勤管理規定》
美資企業《考勤管理規定》
一、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的考勤制度,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正規、公平、合理化,特制定本規定。
二、 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天津實業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 職責:
1. 人事Team長負責審批此規定;
2. 人事Team負責此規定的執行、監督及報告;
3. 各部門人事擔當負責本部門人員考情情況的統計及申報;
4. 各部門Team長負責監督本部門人員出勤情況,并負責本部門考勤相關申請的審批;
5. 人事Team擔當負責所有人員考勤的統計、匯總,并整理為核發工資的依據;
6. 所有員工有義務執行本規定的相關內容,如有違反,所造成的費用、考勤等不利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四、 定義:
1. 本規定中所指“日薪制員工”為生產職、技能職,包括生產操作員工、檢驗員、班組長、技能工等;
2. 本規定中所指“月薪制員工”為管理職,包括技術開發人員、產品設計人員、各部門管理人員等;
五、 管理流程:
1. 正常出勤:
(1) 公司正常出勤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00~17:00,中午12:00~13:00為午休時間,每周五天八小時工作制;
(2) 員工出勤,應在規定地點進行打卡,人事Team將以打卡記錄作為核算工資、加班等的唯一依據;
(3) 月薪員工應按照公司正常出勤時間出勤;
(4) 日薪員工根據班次不同,應依據所在班次的出勤時間出勤,每天正常出勤時間為8小時(扣除用餐時間后);
(5) 員工未刷卡,需在考勤機旁保安處登記,并在每天的`9點之前,將《未刷卡人員使用申請書》經本部門Team長審批后協議給人事部門,如在9點之前人事部門未收到電子審批,員工當天考勤按曠工計算。(下班未刷卡的員工須在轉天的9點之前將電子審批報送人事部門);
(6) 員工未刷卡情況每月累計超過三次的,從第四次開始每次按請假一天計算;
2. 遲到與早退:
(1) 遲到
i. 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分鐘內打卡的為遲到;
ii. 超過上班時間10分鐘打卡的,計算為請假,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
iii. 每月遲到3次折合請假一天,從第四次開始,每遲到一次均被計算為事假,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
(2) 早退
正常情況下不允許早退;如員工需要提前離開公司,應辦理請假手續,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否則以曠工計;
(3) 遲到、早退卻故意依照未刷卡情況申請的員工,一經發現將按《員工獎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 請假:
(1) 請假流程:
(2) 各假種具體規定,詳見《休假管理規定》
(3) 曠工:休假不履行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休假均被視為曠工,員工曠工將按照《員工獎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 加班:工作日,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被計算為加班。
(1) 月薪制員工:公司對所有月薪制員工支付固定加班費,每月隨工資一起發放,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
(2) 日薪制員工:以自然月為計算周期,根據員工出勤情況,員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被視為加班,根據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詳見《薪酬福利管理規定》;
5. 特勤: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員工出勤的情況,被計算為特勤。
(1) 月薪制員工:
i. 月薪制員工特勤須填寫《特勤工作日報》并進行審批:
審 批:員工本人—本部門主管—本部門Team長
協 議:考勤擔當—人事科長—人事企劃Team長;
年終人事企劃部門整理全年員工特勤時間。
ii. 資材部門可安排一般管理職和系長級人員進行特勤,特勤按照值班進行,標
準為RMB150/日;
iii. 特勤工作不足4小時,不予計算;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的按半天計算;滿8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i. 月薪制員工特勤申請流程:
(2) 日薪制員工:
i. 休息日:以自然月為計算周期,根據員工出勤情況,員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時間,被視為特勤,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休【公司統一安排或員工個人申請休假】,如果在2個月內不能安排調休(12月加班的,不跨年度倒休),將根據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詳見《薪酬福利管理規定》;
ii. 法定節假日:以自然月為計算周期,根據員工出勤情況,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時間的,被視為特勤,將根據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詳見《薪酬福利管理規定》;
6. 外勤:因公務,員工離開公司,前往公司 50公里以內地區或天津市行政區域內的地區辦理業務,且能當天往返的,為外勤。
(1) 員工外勤,應提前填寫《外勤申請單》,經Team長批準后方可外出;
(2) 員工外勤,因緊急情況來不及填寫《外勤申請單》或Team長不在時,應電話征得Team長同意后方可外出;
(3) 員工上班直接前往外勤地點或外勤后因時間緊張不返回公司者,應將《外勤申請單》協議給人事部門考勤擔當,作為未打卡依據;
7. 出差:因公務,員工離開公司,前往公司50公里以外地區不能當天往返或天津市行政區域外辦理業務的,為出差。
(1) 員工出差,應至少提前一天填寫《支出決議書(出差/預借)》,辦理出差申請的審批及出差費用的預借,如無費用預借,可在預借金額中寫“0”;
(2) 審批流程:
i. 申請人提出申請,由直接管理人員、Team長審批;Team長出差的,由理事或總經理審批;
ii. 協議給財務出納、代理、Team長;
iii. 抄送給人事部門考勤擔當、人事科長。
六、 參考文件:
《未刷卡人員使用申請書》《加班/特請申請書》《外勤申請單》《特勤工作日報》
《支出決議書(出差/預借)》
七、 政策之解釋及修改
1. 此政策的任何修改,公司將以書面公告形式通知。
2. 人事企劃部負責此政策之解釋。
3. 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相關規定文件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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