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啟動新一輪戶籍改革制度
呼喚多年的戶籍制度改革在廣東有了實質性進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到2020年,廣東將努力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7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這一重大戶籍制度改革。
據廣東省公安廳介紹,除了廣州和深圳市外,其他市將進一步放開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間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齡、年齡等條件限制,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此外,廣州和深圳市要嚴格控制人口規模,重點吸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各類型專業人才落戶,并進一步研究放寬高校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的落戶政策。
據介紹,《實施意見》原則上將統籌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實施差別化戶籍政策。首先,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除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外,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下同)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其次,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在河源、韶關、梅州、汕尾、陽江、肇慶、清遠、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區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其中綜合承載壓力較小的城市,可以適當放開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限制。
另一方面,《實施意見》提出逐步調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戶政策,明確了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4市的入戶要求。在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
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其中珠海市可根據經濟特區人口發展的`特點,適度控制落戶節奏,對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較嚴格的規定。要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暢通入戶渠道、擴大積分入戶規模,保障符合條件人員的正當合法權益。
廣州、深圳這兩個特大城市的要求更為嚴格,《實施意見》提出,嚴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規模。廣州、深圳市要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快調整人口結構,重點吸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各類型專業人才落戶。要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達到規定標準條件的人員,允許在當地申請常住戶口。
作為創新人口管理手段之一,廣東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廣東省居民戶口,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登記管理。對于一直備受關注的集體戶等重點問題,《實施意見》提出要優先解決流動人口存量問題。各地要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長期從事一線特殊艱苦行業人員的落戶問題。要進一步放寬集體戶口設置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人員向已在本地落戶的親友搭戶,通過多種方式解決流動人員落戶問題。此外,除廣州、深圳市外,其他市進一步放開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間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齡、年齡等條件限制,憑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在畢業生方面,我省將放寬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入戶條件。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畢業生以及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技能型人才、特殊專業人才,可在除廣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戶。落戶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可遷移到實際居住地。廣州、深圳市要進一步研究放寬高校畢業生及技能人才、特殊專業人才的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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