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
在總結十幾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特別是近年來兩個確保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目前,我國已形成了比較完備的養老保險制度框架。2000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確定了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政策。
一、覆蓋范圍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籌集
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
企業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对圏c方案》規定,企業繳費目前高于20%的地區,可暫維持不變。企業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并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進行調劑。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能占用個人賬戶基金,嚴禁截留、擠占、挪用。
職工個人賬戶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其中8%由個人繳納,3%為企業繳費劃入。《試點方案》規定,個人賬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多少,取決于個人繳費額和個人賬戶基金收益,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期公布。個人賬戶基金只用于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跨統籌范圍流動時,個人賬戶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可以繼承。個人賬戶基金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按國家規定存入銀行,全部用于購買國債,以實現保值增值,收益率要高于銀行同期存款利率。
三、職工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并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三是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按月支付養老金。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四、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試點方案》規定,以后繳費每滿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礎養老金,總體水平控制在30%左右;個人繳費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A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準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后,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1997年統一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退休后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領取者死亡后,其遺屬按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參照城市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在職職工工資增長情況,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審定后統一組織實施。
五、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并實現市場化運營和管理。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同時,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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