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管理制度1
工程管理部工程事故處理制度
目的
規范工程事故的上報和處理程序,明確項目各級人員的處理權限和責任。
基本規定
1.工程事故包括工程質量事故和工程安全事故;
2.當發現出現工程事故后,現場工程師應立即協助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商停止相應部位以及與其有關部位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作;
3.如情況可能進一步發展時,項目部經理應要求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加強觀測,并根據需要制訂和采取防護措施;
4.項目部負責及時采取聲像、實測、文字記錄等手段,記錄事故發生時的狀態;
5.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責任界定工作由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配合;
6.事故調查處理組根據情況由甲方、勘察、設計、質監、安監、施工單位和建設局等單位組成;
7.處理質量事故的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8.制定事故處理方案,應體現以下原則:
(1)安全可靠,不留隱患
(2)滿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3)損失最小
9.《工程事故報告》、《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報告》、《事故處理報告》等報告均為一式四份。
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生后,由工程項目部協助監理單位起草《工程事故報告》,報工程管理部經理、總工程師、公司領導;
2.總工程師組織公司相關部門的人員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3.監理單位根據情況組織有關單位組成事故調查處理組,開展調查分析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請有關專家和政府有關部門參加;
4.在事故調查處理組全面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由監理單位編寫出《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報告》,經事故調查處理組各成員簽字(蓋章)確認后報工程管理部;
5.《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報告》由工程管理部經理、總工程師審查簽署意見后報公司領導審定,作為界定事故責任和確定事故處理方案的結論意見;
6.項目部督促施工單位按確定的.處理方案對事故進行處理;
7.處理完畢,督促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結果進行嚴格檢查、鑒定和驗收;
8.鑒定、驗收通過后督促監理單位編寫提交《事故處理報告》。
《工程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現狀,包括事故的類型、發生的部位、分布狀態及范圍、缺陷程度等;
3.事故發展變化的情況;
4.有關事故的觀測記錄;
5.事故可能的產生原因;
6.采取的初步防護措施。
《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報告》的主要內容
1.與事故有關的工程情況;
2.事故的詳細情況;
3.事故調查中有關的數據、資料;
4.事故原因分析與判斷;
5.是否需要采取臨時防護措施;
6.事故責任分析;
7.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與主要責任者的情況;
8.事故處理方案與措施。
《事故處理報告》的主要內容
1.事故處理過程中的有關數據、記錄、資料;
2.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和驗收記錄;
3.事故評估;
4.結論意見。
施工管理制度2
1. 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卒業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好各類工作業票,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實用于工程施工必須填寫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編制依據
。.1《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6-01-01實施)
。.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原能源部發布 1992-09-01實施)(變電所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8-04-01實施)(架空電力線路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5-04-01實施)
3.3.dl408—91,04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單機雙鉤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械移位;
4.2 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3 油區進油后明火作業,在發電、變電運行區作業,高壓帶電作業及鄰近高壓帶電體作業;
4.4 特殊高處腳手架、金屬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組裝作業;
4.5 其他危險作業。
5.安全施工作業票分類、適用范圍
。.吊裝作業工作票適用范圍;
。.1.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
5.1.2 超載、超高、超長物體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幾運輸。
。.1.3 大型起重機械拆除、組裝作業。
5.2 多機抬吊工作票適用范圍:
。.2.1 兩臺及以上起重抬吊作業;
。.3 起重機械移位工作票適用范圍:
。.3.1起重機械移位
。.4 倒閘操作票適用范圍:
。.4.1 倒閘操作
施工管理制度3
第一部分:總則
為提高工程質量,加強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力度,增強施工工人綜合素質,樹立xx裝飾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條例以示監督。與公司有合作關系的每一位項目經理每天6:00――21:00必須開通手機,在此期間內不得拒絕客戶和公司管理人員的來電。
第二部分:施工隊人員行為規范準則
一、施工隊任何人員在與公司合作期間嚴禁與公司所屬任何人員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情況下發生吃、請、娛樂消費、贈送有價禮品、贈送金錢等涉賄行為。
二、施工隊每一名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期間,必須隨時無條件服從當值質檢員及工程部其他相關管理人員所下達的工作指令(包括現場處罰決定)。
三、在施工現場任何人員不得壓、坐、倚靠工程制品(包括半制品、購買成品),或在上放置,吊掛、粘貼物品。
四、嚴禁使用客戶的潔、衛具、爐灶和其他客戶用品。
五、現場工作人員不得接觸客人放置或攜帶的私人物品。
六、任何現場工作人員不得以冷漠的態度躲避客戶(包括外來參觀人員)。
七、當與客戶面對面談話時必須以標準姿態站立,手中不得持物。不得主動與客人握手。面對女性客戶時如現場條件允許,應與客戶保持兩米以上距離。不得直接稱呼客人姓名。嚴禁與客戶爭執。
八、室內地面、墻壁在清掃過程中應盡量減少揚塵,客戶在場情況下尤其注意。
九、工作現場內任何地方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用品(包括衣物、食品、日用品等)。做好成品保護,同時下道工序時應保護上道工序的成品及半成品。
十、當工程完成驗收后,施工人員最后撤離現場前必須將室內、門外清理、打掃、擦抹干凈。不得留下明顯遺棄物和明顯污跡。
十一、施工隊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工程部辦公區域,不得私自翻閱、攜取辦公文件。
十二、施工隊任何人員(包括施工隊長)要求約見工程部經理時,需通過辦公文員遞交書面申請報告或口頭申報,經理允許后方可面見部門經理(部門經理主動約見的人員除外)。未經工程部經理允許,不準擅自進入經理辦公室和其他特定區域。
十三、與公司有合作關系的每一名施工隊長每天6:00點------12:00點必須開通手機。在此期間內不得拒絕客戶和公司管理人員的來電。
十四、所有施工隊人員均有義務向公司進柬合理化建議、舉報不良行為。并有權直接書面呈報至工程部經理或工程部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第三部分:施工隊獎罰條例
為提高工程質量,加強工程施工管理力度,增強施工人員素質,樹立xx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條例以示督促:
罰則:
1、施工隊進場交底,分階段驗收要提前1-2天通知質檢員,違者罰款100元;
2、不按公司合同規定,工藝標準作法,設計要求施工的罰款100元并限期整改;
3、成品保護不利,成品柜內堆放雜物的,罰款200元,當場清理;
4、現場未擺放公司展板或沒按要求張貼工作站的,罰款100元,限期整改;
5、現場衛生臟亂、材料碼放無序的',罰款200元,當場清理;
6、現場做飯的,罰款200元,沒收其用具;
7、現場不按規定配備合格滅火器的,每次罰款200元;
8、施工人員未整潔穿著公司統一服裝的,每人每次罰款
50元;
9、施工人員未按物業要求造成罰款,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最低300元).
10、材料進場未提前通知質檢員,客戶未驗收私自開工的罰款200元;
11、違章用電的,罰款500元;沒收其用具;(電源直插)
12、現場有吸煙現象的,罰款100元;煙頭每個50
13、施工現場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打架斗毆的,罰款500元,停工整頓;
14、與客戶發生口角罰款50元、不服從質檢員管理、或打罵質檢員的,罰款1000元,停工整頓;
15、轉包工程的罰款1000元,停工整頓;做私單者罰款5000元并給予開除處分;祥見“關于打擊私單的管理規定”;
16、未簽定“客戶授權施工責任書”私自改動結構或改動原有管道施工的,罰款500元并承擔后果;
17、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的,罰款500元,停工整頓;未經工程部允許不得私做任何項目,一經發現罰款500元;18、公司組織施工隊開會缺席的,罰款200元,未請假遲到的罰款100元,不參與技術交底的罰款20元;
19、施工隊對公司工作人員有行賄現象的,罰款500元,停單整頓;有客戶投訴的,根據每次具體情況視情節罰款200-1000元;
21、季度考核評比最差工地扣罰300,計入獎勵基金;
22、季度評比無樣板間者,每隊扣罰100元,計入獎勵基金;
23、在巡查抽檢中評出“最差工地”通報批評罰款50,計入獎勵基金;
24、每個施工隊連續有三次被評為“最差工地”即成為“最差施工隊”予以淘汰。
25、罰款單由工程部質檢人員簽發,屢教不改者加倍處罰。罰單經工程部經理核實,簽字后生效。
26、無正當原因,導致工程延期的,項目經理承擔所有延期賠償責任。
27、工長(代理人)應及時準確填寫、傳達公司文書。
28、工長(代理人)應及時向工程部反映客戶意見。
29、工長(代理人)有直接向公司最高領導反映情況、意見的權力。
30、施工中必須遵守施工進度,耽誤工期每天罰工程總價1%,因工程增項變更延誤工期應填好誤工表,經房主簽字備案,否則按誤工處罰。
31、工作中不文明言行者罰款100元。
32、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張貼在明顯位置,否則罰款100元。
33、施工人員必須以公司身份員工出現,不能談及關于公司、工程等原則性問題,違者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開除。
34、客戶提出維修要求時,工長必須在1小時內予以答復,48小時內與客戶商訂好方案,違者罰款100元;如果客戶投訴,公司派出施工隊維修,費用加倍。
35、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工藝流程、工藝標準、設計要求施工,違者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如造成損失由施工方承擔。
36、工長應及時填寫各項驗收單(如材料驗收單、工程受理單、階段驗收單、變更單等)進場時,應向客戶遞交進度表一份,違者將不審批首期進場費;若有漏填,按每張50元處罰。
37、使用不合格或未經公司工程部檢驗放行的材料,罰款300元,情節嚴重加倍處罰。
38、因施工管理造成的維修,費用全部由該施工隊承擔。
39、嚴重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罰款5000元,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0、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由于施工隊原因造成退單者,公司應得利潤全部由施工隊承擔。
41、損壞客戶室內的物品,不但照價賠償,而且罰款100元。
獎則:
施工隊所做工程在一年內無維修獎勵現金1000元;
施工隊一年內無投訴獎勵現金500元;
每個工程每增加1個回單公司管理費下降7%;施工隊每為公司提供一個可供參觀的樣板間,獎勵現金100元;季度考核評比最佳工隊獎勵300元;每半年評出“最佳施工管理獎”1名獎勵500元,錦旗一面,榮譽證書一份;每季度評出“優秀施工班組”1名,獎金500元,榮譽證書一份;舉報一個私單獎勵舉報人現金1000元并為舉報人保密;回單獎勵辦法祥見“回單管理規定”。
第四部分工地形象具體實施辦法
一、成品保護(保護膜)
1防盜門:正反都貼(包括門把手)樓道部分墻面加大到50cm(左右上),
2窗戶:內部滿貼字體朝外向上要求平整方正3煤氣表地暖分水器,水表下水口潔具大理石過門石暖氣配電箱二地保:原地面滿涂三瓷磚1操作地臺下地毯2其它用彩條布保護(待定)
3陽角用三合板包角1.8米高
4梯子腿用地毯包5噴涂時對特殊部位用報紙保護四混油1門套與地磚下部打密封膠處理2門子上下密封涂處理3五金保護五工程標識1門貼貼在入戶門保護膜正方位2窗貼貼在窗戶正中明顯位置3工作站標準照片到位4衣帽柜干凈位置合理(鐵皮箱有公司標識)
5《施工許可證》貼在入戶門門后
6《施工進度表》《工地巡檢表》按規定填寫并貼到位六滅火器小便斗:每個工地兩個4kg滅火器超過150
施工管理制度4
1進入現場的所有車輛及人員,必須服從交通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管理,如在檢查和管理過程中有異議,可通過監理單位進行協調。
2交通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秉公辦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交通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
3對進場機動車輛實行通行證管理(通行證分長期、臨時兩種)。
4長期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必須是現場各施工單位所屬的'機動車輛;
(2)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填報申請表,附機動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復印件),監理單位審核,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
(3)每辦理一個長期車輛通行證需交納安全保證金500元,車輛退場時交回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5臨時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入場活動不足七天的機動車輛,可在入場前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2)駕駛員進行登記后,交納安全保證金200元,領取臨時車輛通行證;
(3)車輛退場時,駕駛員交回臨時車輛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6進入現場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交通管理人員檢查和指揮。
7進入現場的機動車輛,應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各種證照齊全,外觀整潔,裝備完好。
8現場車速限制:
(1)各種車輛出入現場大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騎自行車人員應下車推行。
(2)施工現場小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30公里,大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20公里,專用機動車輛載貨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9現場的道路需要截斷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過監理部(負責總平面管理)審批。截斷處要有明顯的標識,夜間要有信號燈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時修復。
10建設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道路情況設置交通標志。
11各施工單位要加強車輛管理,對雇傭的車輛要經常進行檢查,不合格的要及時清退。
12場內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專業部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施工管理制度5
第一章 安全防護
第一條 建筑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技術規范》等規范、規程組織施工。
第二條 施工企業必須按規定取得《安全資格證書》,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范。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衛生管理工作。
第三條 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制度。凡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均不得上崗作業。各級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和各類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
第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共同搞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衛生工作,并為施工單位提供必須的安全作業環境和相應的地下設施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及地下設施的安全。施工單位因采取保證措施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五條 施工現場所用安全防護用品,應當采用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認證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第二章 場容場貌管理
第六條 建筑工程開工前,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完成施工現場內臨時水、電的管線敷設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場內道路原則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現場堅實、平坦暢通。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配電線路必須符合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三、臨時給水管線應當埋入地下,無滴漏和長流水,臨時排水應當自成系統,保持暢通。
第七條 施工現場采用圍欄施工,圍墻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潔、美觀、無缺損,地面以上各類建筑、構筑物,應當按施工規范搭設外腳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網對腳手架進行封閉。
第八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等。標牌要求規格適當,字跡端正,位置明顯,張掛牢固。
第九條 施工現場要保持場容場貌整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運。各種料具按施工平面圖位置存放,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嚴格分隔、危險區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條 施工現場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位置設置辦公室、生活設施。生活衛生管理要納入施工現場管理的總規劃,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項衛生制度,并有專(兼)職人員負責。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宿舍衛生、就餐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宿舍衛生整潔、通風,生活用品放置整齊有序。
二、一般不在施工的建筑物內安排人員住宿。
三、大型工程的施工現場應設醫療保健室、更衣室等。
四、生、熟食品應分開,有防蠅設施。食堂炊具放置有序,及時消毒。
五、食堂炊事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須持有衛生防疫部門發放的健康合格證。
六、未設置食堂的工地,應采用送餐方法解決職工、民工就餐問題,并在工地設置文明衛生的售餐、就餐點
第十三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專人供水和專用保溫飲水桶,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水桶加蓋加鎖,防止污染。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全體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大小便。
第三章 環境保護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噪音、振動對周圍環境的危害。
第十六條 施工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和施工現場外。污水、泥漿水要經沉淀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第十七條 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禁止在工地現場隨意熔融瀝青、油染等有毒、有害煙塵和惡性氣體的物質。
第十八條 嚴禁從高層或多層建筑的高處往下拋撒建筑垃圾,并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第十九條 在校園施工,對產業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11點后,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禁止夜間施工。
第二十條 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前必須掃沖洗干凈,不得污染街道。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建筑垃圾應清運到規定的地點。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章 文明建設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文明衛生宣傳教育制度,加強班(組)文明建設,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增強法制觀念,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杜絕刑事犯罪和違法亂紀行為,樹立愛崗敬業精神,提高企業和職工的文明素質。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主動與工地周邊單位搞好合作,積極開展共建文明施工現場活動,發揮文明窗口的作用,樹立建筑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條 所有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具體施工中都必須牢記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做到安全零事故。并遵守以下規定
一、所有項目管理和施工人員中餐不得飲酒,進入現場都必須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扣。施工時必須做好自身防護。
二、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所有施工人員不得擅自接電、接水。如施工需要水電,必須經過項目部水電工。
三、所有施工人員絕對不準未經項目部管理人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住戶室內。并在施工中做到不和住戶有沖突,不多言多語,不做任何麻煩住戶的事情,盡量不影響住戶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五條 安全、質量、文明獎懲辦法,項目部負責考核項目質量、安全落實情況,在項目施工期間,項目部有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現場有關情況。對發現的下列各項違反安全、質量的情況事實的,給與相關處罰,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其他違反質量、安全管理辦法進行施工操作的由項目部視具體情況做出處罰決定。
施工管理制度6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便于公司管理,嚴格控制設計質量,規劃設計部特制定本設計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二、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施工圖委托設計
規劃設計部項目經理負責委托、協調施工圖設計。以下簡稱項目負責人。
三、施工圖設計的依據
在委托施工圖之前,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設計范圍內準確、完整的地形圖、地界坐標和地質資料。
2、項目審定總體方案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施工圖設計要求》以下各項如不在委托設計范圍內,也應在施工圖設計之前提供。
4、委托設計范圍內的豎向規劃
5、委托設計范圍內的市政管網資料
6、對特殊材料、設備的要求,并提供相關資料
7、經公司認可的建筑單體方案、建筑立面方案、管線布置方案。
8、經公司認可的園林景觀方案
四、施工圖的內容
1、供報批用的人防、消防、規劃報批圖各一套
2、施工圖8套
3、園林景觀施工圖
五、工作程序
1、編制施工圖設計組織計劃:項目負責人依據《項目開發計劃》編制《施工圖設計組織計劃》,并報開發部經理審批。
2、選擇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選擇符合資質的設計單位,填寫《公司文件會審單》,報規劃設計部經理簽字認可后,上報主管領導批準。
3、簽訂設計合同:項目負責人擬訂《施工圖設計合同》及《補充協議》,報部門經理認可后上報主管領導,并與設計單位簽訂《方案設計合同》及《補充協議》。
4、有關資料:由項目負責人準備《施工圖設計任務書》、方案審定通知書及附件圖、地質勘探報告及其它相關資料,填寫《資料發放記錄單》,轉交設計單位簽收。
5、現場踏勘:由項目負責人組織設計人員進行現場踏勘,并填寫《現場工作記錄表》。
6、接收施工圖:由項目負責人按《施工圖設計合同》及有關要求接收設計成果,并填寫《資料接收記錄單》
7、施工圖審核:見《施工圖審圖管理辦法》
8、設計交底:見《施工圖審圖管理辦法》
9、結算設計費:由項目負責人按《方案設計合同》及《補充協議》結算方案設計費
六、施工圖的修改
1、在施工圖設計過程中或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對施工圖進行修改
2、公司對項目的市場定位、成本控制發生重大變更,導致總體方案重大調整
3、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出現重大失誤,或與公司要求嚴重不符。
4、人防、消防、規劃或市政各主管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提出重大修改意見,并與《施工圖設計要求》不符。
5、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技術問題或公司提出特殊要求,須對建筑、結構、設備系統方案作較大調整。
6、向設計單位提供的資料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或有重大變動
7、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協調施工圖修改工作
。1)項目負責人對出現的情況作出判定,如屬于上述情況,則進行施工圖修改。
。2)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協調相關部門意見,必要時可提請公司主管領導召開部門協調會議
。3)根據具體情況,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現場會議,并作紀要
。4)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各部門意見提出《施工圖修改建議》,經部門經理批準后,上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由項目負責人將《施工圖修改建議》轉交設計單位
。6)由項目負責人接收施工圖修改設計的.成果,審核后轉交工程部。
七、設計的監督
1、項目負責人應隨時了解設計進度,對于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可以組織協調會,請相關部門參加,并作會議紀要。
2、負責人應與設計單位明確明確項目負責人及各專業負責人,其中一方的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休假、出差或調離,應通知對方,并應有相應的人員頂替。
3、必要情況下,項目負責人可以建議聘請施工圖設計監理,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八、工程施工現場配合
見《規劃設計部項目前期工作指導書》
施工管理制度7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并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施工管理制度8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
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五、高空作業、動火作業、臨時用電必須辦理相關票證,現場必須按照要求做好防護
六、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七、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對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搶救傷者,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九、不得影響正常生產,不得造成電纜損傷。
施工管理制度9
為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機設備的正常運行,請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確使用電梯(升降機):
1、若有專員開的升降機,搭乘人員需服從司機的統一指揮和調度;升降機如沒專員開,當吊籃停靠在空中的.樓層時,地面的人員若通過控制箱開關操作電梯,務必看清楚此時樓上是否有人員正試圖進入吊籃,以免出現安全事故。
2、嚴禁人員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運垃圾時使用升降機,違者罰款50元/次。
3、在升降機運行過程中,嚴禁在電梯內蹦跳、嬉戲、打鬧。
4、嚴禁超載使用升降機,以免發生意外。
5、惡劣天氣(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風、打雷等)嚴禁使用升降機。
6、如升降機沖頂或出現故障帶人滯留在空中,請勿恐慌、保持冷靜,升降機設置有防墜器,無墜落危險。請用手機或對講機與我項目部管理人員或直接與總包的升降機專管人員聯系,切勿攀爬鐵架。
7、若升降機停靠的高度與樓層的地面高度嚴重錯位時,嚴禁翻越、鉆進鉆出,否則后果自負。
施工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范圍:規范公司開發建設項目的施工管理,確保施工質量、進度、成本達到公司預期的目標,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的標準。
2.職責:
2.1工程部和總工辦負責項目開發的前期工作。
2.2工程部(項目部)負責協同總工辦、造價部、材料部、監理公司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優化、確認。
2.3工程部(項目部)負責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配合總工辦和外聯部統籌協調水、電、煤氣、消防、安防、弱電等各專業的設計進度,以及各專業施工隊伍的合同簽署、進場時間等,保證現場項目施工順利有序地進行。
2.4工程項目部是公司派駐現場的機構,履行項目業主代表的職責,在項目開發全過程中起上下溝通、內外協調的作用;::項目經理作為工程部管理成員派駐施工現場,履行合同中規定的駐地工程師代表職責,負責監督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的履行。當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業主或工程造成損失的,項目經理有責任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2.5工程項目部負責組織監理單位審閱施工圖紙,并將審圖意見及時反饋給總工辦;協調完成項目施工前期準備工作和施工階段工作;協助造價部進行項目投資控制;代表工程部組織項目竣工驗收,配合外聯部進行綜合驗收;負責監督監理單位做好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監理工作;配合客戶服務部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2.6工程部負責協調項目施工出現的重大問題的解決以及施工過程中外部協調工作,為監理與施工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參與主要設備以及部分材料的選定與采購,提出技術指標。
2.7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參建各方的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向綜合管理部提交專項評價報告。
2.8項目經理與監理單位存在較大的意見分歧而雙方無法協調解決時,可以提交集團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專題會議討論解決。需及時處理的可以通過向綜合管理部遞交專題報告、請求召開專題會議的形式解決。
2.9工程部經理參加各項目工地會議,負責協調項目部與監理公司之間的工作。
3.項目施工管理:
3.1施工前準備工作:
3.1.1工程項目部根據總平面方案負責監督監理單位安排場地'三通一平'的管理工作。將該項目的勘察、試樁委托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工程項目部負責通過監理單位向施工單位移交場地和原始的水準點、坐標點,并辦理交接手續。
3.1.2項目經理配合外聯部向有關部門辦理項目施工用電、用水、電信、煤氣、破路申請等手續。
3.1.3項目經理負責編制項目施工管理計劃,確定項目工程的質量目標、管理計劃、管理手段、項目部人員配置與分工等,上報工程部經理審批,并傳遞到綜合管理部。
3.1.4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要求監理單位上報《監理規劃》(設備監造規劃),項目經理負責對監理單位的組織形式、人員構成、總監的任命以及相應資質等進行審查,并予以確認。
3.1.5負責督促監理單位審閱施工圖紙,并將審圖意見反饋總工辦。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施工圖會審,并通知公司工程部、造價部、財務部、總工辦和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政府監督機構參加會審,會簽項目監理單位整編的會審紀要,由項目部發放給相關部門和相關單位。
3.1.6項目經理負責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組織項目監理部與施工單位見面,落實各方職責。項目經理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1.7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經理應要求項目總監報送經總監審核、簽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設備采購方案及計劃、設備制造生產計劃和工藝方案)
、施工總進度計劃、物資采購計劃,再上報工程部、造價部,從質量、造價、進度等角度出發,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進行優化。
3.1.8項目經理督促總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具備開工條件的具體時間,并審查、確認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后上報的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
3.2 項目施工過程:
項目經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的主要工作是監督施工和監理合同的履行。
3.2.1施工質量控制:
3.2.1.1項目經理在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履行甲方代表職責。掌握現場施工的動態信息,并將監理例會、施工協調專題會議等信息及時匯報給工程部。
a.監理工作的監督:
——項目經理應該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監理工作和監理記錄,并作好日記。項目經理確認監理單位報送的監理月報,作為項目經理月報附件并上報工程部。
——項目經理參加總監定期主持召開的工地例會,會簽會議紀要。并將紀要傳遞給工程部、。為加大協調力度,工程部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的總工程師應定期參加各項目工地例會,原則上每兩周參加一次。
——必要時,項目經理在工程開工前可明確需參加工程質量驗評工作的具體分部、分項,要求監理單位通知項目經理參加此類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評及現場的核查工作,符合要求后在驗評資料上予以簽認。
——項目經理參加總監組織的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評進行審核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簽認。
b.由項目經理監督工程質量問題的'解決:
——對于一般的工程質量問題,項目經理應通過監理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對于重大的工程質量問題(影響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由項目經理上報工程部,必要時召集設計單位、監理事業部及總工辦等有關人員專題研究解決。當出現質量事故時,項目經理應要求總監及時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
3.2.1.2 甲供材料、設備到場管理:
a.項目經理對項目監理單位審核過的,由施工單位提供的甲供材料、設備進場計劃(比進場的計劃時間提前半年提供),進行核實會簽后,報送工程部,工程部向材料部備案,以便材料部擬定設備采購計劃。
b.工程部會同材料部在甲供設備進場之前向項目部提供甲供材料、設備合同和相關技術資料。相關資料由項目經理部傳遞給監理,由監理傳遞給施工單位。
c.工程部在甲供材料、設備到場前5個工作日,以工作聯系函或電話通知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除負責在兩個工作日內反饋接收意見外,符合進場條件應通知監理,由監理單位會同施工單位,做好接收準備工作。
d.如現場情況不具備甲供材料、設備的進場條件,項目部通過監理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比計劃時間提前一個月提交第二次申報甲供材料、::設備進場計劃。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傳遞給項目經理部,由項目部上報工程部,由工程部通知材料部及時與供應商協調供貨時間的推延。
e.甲供設備到場后,項目經理部應協同材料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供應商五方根據工程部提供的合同、技術資料和裝箱單進行開箱檢驗。
f.項目部根據監理處提供的甲供設備的安裝和調試情況,將不合格的甲供設備情況上報工程部,由工程部作清場或整改后使用的處理。
g.項目竣工時,項目經理部應要求監理單位將甲供設備在安裝、調試階段的評價意見填寫在《產品使用情況表》中,并上報工程部、材料部。
3.2.1.3 乙供物資的監督管理:
a.項目經理對監理單位審核過的由施工單位提供的乙供物資(除地材外)采購計劃(施工單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分階段提交),進行確
認,上報工程部,工程部應配合材料部及時對材料、設備的品牌和標準進行確定。由工程部、材料部、造價部核定價格,總工辦配合工程部對影響建筑外觀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設備進行確認,并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經監理單位簽署后轉施工單位。
b.乙供材料的進場報驗委托監理公司進行。
3.2.1.4 樣品管理:
由材料部提供二份材料樣品,一份經監理單位提供給施工單位,一份作為監理單位對材料進場報驗的檢查依據。
3.2.2 進度控制:
3.2.2.1 項目經理應要求項目監理單位在工程開工令下達前,提供施工總進度計劃,經項目經理確認后,上報總經室、工程部。
3.2.2.2項目經理負責對總監理工程師審核過的當月工程完成量和下月進度計劃進行確認,并向工程部、綜合管理部報送。
3.2.2.3項目經理應要求總監理工程師下達的工程暫停令和簽署的工程復工報審表應事先報告,如情況緊急或其他特殊原因來不及報告,應在實施后24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
3.2.2.4 當施工單位報送的當月工程完成量、下月進度計劃與總進度計劃有明顯滯后跡象時,項目經理應通過工地例會、專題會議或發指令給監理單位,要求對此采取進度控制措施。
3.2.3投資控制:
3.2.3.1 由造價部每月審核由監理單位初審的進度款。
3.2.3.2 項目經理對監理單位報送的當月合格工程的形象進度進行審查,并傳遞至造價部。
a. 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處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月完成工作量報表,注明簽收時間;
b.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處核查進度款資料,并完成量價初審、表述當月完成工作形象進度;
——月進度款資料包括計價表、工程量計算書、抽筋表等
c.造價部依據有關資料,在合同規定截止時間內提出進度款審核意見和審定的整層次的工程量確認清單,通知項目部;
d.項目部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將審核意見和工程量確認清單送交監理單位,并辦好簽收記錄;
3.2.3.3 項目經理審查由監理單位審核上報的工程量增減確認單和經濟類簽證單,分專業編制流水號,分階段報送造價部。
3.2.3.4 項目經理確認經過監理處專業監理工程師報送的竣工圖及中間結算或竣工結算資料,由項目經理部上報竣工結算資料及竣工圖給造價部,作竣工結算用。
a.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單位注明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中間結算或竣工結算資料的簽收時間,并在監理委托合同規定時間內核查資料和填寫可辦理結算請示單,由項目經理部上報造價部,如施工方報送的資料不完整,應退回監理單位轉發施工單位重新報送。
b.項目經理部要求監理單位必須報送的結算資料
——經監理單位審核、項目部蓋章的竣工圖
——經監理處及項目經理部確認的設計變更文件;
——由項目經理、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共同會審的會審紀要文件;
——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的,項目經理確認的工程經濟簽證單
——工程結算書
——工程量計算書
——鋼筋抽筋表
c.由項目經理上報的結算資料
——甲供材料、設備清單,注明名稱、規格、數量,并經項目經理簽認。
3.2.4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
3.2.4.1執行《設計過程管理程序》中3.6設計變更的有關規定:總工辦負責根據項目策劃案中關于產品定位和成本定位等內容編寫設計任務書,必要時總工辦必須根據不同的設計階段編制設計任務書。
3.2.4.2現場變更簽證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后,甲方代表需由2人以上簽證,并于2天內報送
至工程部,由工程部核準,造價部審定后簽字方可有效。
3.2.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項目經理監督監理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如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或違反文明施工要求的情況時,督促監理單位通知施工單位加以整改。
3.2.6分包單位的控制:
3.2.6.1 總承包單位可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過項目經理認可。
3.2.6.2由項目經理確認經監理方審核的分包單位的資質文件,并報工程部備案。
3.2.6.3 項目經理發現施工單位的非法分包,應要求監理單位通知非法分包商退場。
3.2.6.4由甲方直接與分包單位訂立的合同,必須由分管副總牽頭工程部、造價部及財務部參與。任何分包合同的談判必須2人以上,并由談判人才將談判結果及時反饋至分管副總處。
3.3 工程分項驗收
3.3.1中間驗收:
3.3.1.1 監理單位組織中間驗收、主體結構驗收。項目經理部、設計單位、政府相關機構以及由工程部牽頭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參加;設備的單機試車,由施工單位主持,項目部、監理單位、設計單位、供應商、政府相關機構以及由工程部牽頭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召開專題會議。
3.3.2竣工驗收:
3.3.2.1項目經理參加監理單位組織的竣工預驗收,并確認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對竣工預驗收提出的整改問題,::由監理督促整改,整改情況報送項目經理即可。
3.3.2.2 項目經理部召集公司有關部門、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政府相關機構參加竣工驗收。
3.3.2.3 竣工驗收工程質量符合要求,項目經理會同參加會議的各單位簽署竣工驗收報告。
3.3.2.4 工程部將驗收報告上報綜合管理部,并傳遞到公司有關部門。
3.3.2.5 在竣工驗收結束后,項目經理部確認監理單位報送的相關資料,整理后上報工程部。
3.3.3 綜合驗收:
3.3.3.1 在單位工程取得單體竣工驗收證書,所有的配套工程均已經完成,且通過消防驗收后,由工程部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提交小區綜合驗收報告。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小區綜合驗收,核發合格證書。詳見《項目報建、審批管理程序》。
3.3.3.2 項目經理應要求監理單位對小區綜合驗收中出現的不合格問題,要求監理單位監督施工單位進行處理,直至工程質量符合小區綜合驗收的要求,并辦好正式的移交證書并注明時間。
3.3.3.3項目經理協助工程部收集整理工程竣工檔案資料,十五天內報市建委竣工備案辦公室。
3.3.3.4 造價部的結算工作結束后,將竣工結算資料移交公司圖書檔案室。工程部將項目前期的文件資料匯總后報公司圖書檔案室。
3.3.4內部評價:
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和小區綜合驗收通過后,項目經理針對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安裝等質量和進度情況,向工程部提交綜合或單項的評價報告。配合工程部和公司其他部室對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與安裝等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3.4工程部文件及會議管理:
3.4.1 工程部的各種文件、記錄等有關資料統一由工程部資料員管理、編號、收發。
3.4.2 工程部、總工辦的資料員對信息必須互相溝通,確保圖紙、文件、記錄真實有效。
3.4.3 圖紙管理:
3.4.3.1 工程部使用的圖紙由總工辦提供,必須確保是有效版本。
3.4.3.2 工程的所有變更內容的可行性和
有效性,根據3.2.4條的規定進行確認。
3.4.4 規范、標準、圖集
3.4.4.1 項目部資料員通過《福建建設》網站及福建省建設標準化中心查詢有關規范、標準、圖集的有效版本的信息,并根據工程項目的需要購買,及時將規范、標準、圖集的目錄上報工程部。工程部每年六月將各項目使用規范、標準、圖集的情況上報總經室。
3.4.5 其他文件管理見《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3.5.6 相關會議
3.5.6.1工地例會:由項目經理部、公司相關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參加。由監理單位主持,每兩周一次。
3.5.6.2 專題會議:當問題不涉及施工方時由項目經理主持召開,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進行專題性討論和解決;當問題涉及施工方時即施工單位有參加會議時由監理機構主持。
3.5.5項目經理月報:由項目經理編制,主要內容:總結本月工程質量、進度、造價控制情況,并根據監理月報提出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方法以及與公司內部協調及需要配合解決的問題。項目經理月報應附上監理月報在下月初上報工程部并傳遞至綜合管理部。
3.5.6項目經理日志:由項目經理記錄,主要內容:記錄當日發生的工程概況、現場施工管理情況。存在的影響質量進度問題以及原因,當日召開的例會專題會議等主要內容,現場安全文明情況等。
4.相關文件: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
4.2有關建設工程監理的法規
4.3國家、地方有關施工管理的法規、標準、規范
4.4《招標管理程序》
4.5《項目報建、審批管理程序》
4.6《客戶服務管理程序》
4.7《工程造價管理程序》
4.8《材料設備采購程序》
4.9《文件管理程序》
4.10《會議制度》
5.相關表單記錄:
5.1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5.2項目經理工作日志
5.3項目經理月報
5.3.1本月工程進度控制情況評價
5.3.2本月工程質量控制情況評價
5.4圖紙收發登記表
5.5監視和測量設備抽檢記錄表
5.6樣品登記表
施工管理制度11
1、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新增人員必須辦理好相關手續才能進入施工現場。
3、進入現場后做好井道廳門防護方可施工。
4、井道施工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5、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業。
6、嚴禁酒后作業。
7、嚴禁使用安全帶吊裝設備。
8、嚴禁把廳門鑰匙借與無證人員。
9、庫房內應配備防火設施,嚴禁亂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取暖器。
10、走梯施工時,電梯轎頂施工人數不能超過4人。
11、有腳手架施工時,應按要求設置安全網。
12、安全員必須佩戴安全員袖套,如離開工地必須臨時指定其他人員負責。
13、開箱物品不能隨意亂堆亂放,進入庫房的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庫房清潔、無煙頭。
14、各電器元件必須防水、防潮。
15、機房導向輪、轎頂、對重反繩輪應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導軌堆放整齊,有保護。
17、廳門、轎門及轎廂壁板不能堆放在庫房時表面必須有保護。
18、頂層井道腳手架搭設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對重塊壓桿堅固且用強度足夠的`鐵絲或鋼繩給對重塊作二次保護。對重塊數須確保電梯不溜車(至少大于轎廂載重的60%)。
20、動慢車后限速器,安全鉗聯動實驗有效,電器開關有效。
21、動慢車前緩沖器必須安裝及加油。
22、走車施工在轎頂或轎廂底板上搭設腳手架必須做保護。
23、動車后不能短接機房急停,限速器開關,轎頂急停開關。
施工管理制度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公司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預防在建設、施工中發生職業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為職業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施工經理為直接責任人,施工隊長、班組長是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施工隊、本班組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制定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急救預案。
二、施工單位應督促作業人員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指導、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落實好職業衛生防護措施。
三、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位置設置公告欄,在施工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說明,使進入施工現場的'相關人員知悉施工現場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預防救援措施。
四、施工單位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提供符合防止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防護眼鏡、防塵口罩、防護手套、絕緣鞋、耳塞等)。施工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五、對施工現場可能產生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危害的作業,施工單位在作業時應及時監測,采取通風、隔離、佩戴防護用品、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杜絕違章作業,杜絕作業人員超時作業。
六、施工單位應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存放處、使用處和道路的揚塵防護,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道路及時灑水,清理路面,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
七、施工單位應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除,施工現場機件、物品擺放規范,施工項目結束后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得將建筑垃圾堆放在工業垃圾池,不得隨意傾倒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運輸過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單位衛生區域,應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八、施工單位不得安排超過60歲的員工,有心血管、神經系統疾病員工從事高處作業、高強度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九、高溫季節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避開高溫施工,并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用品。女員工在孕期、經期、產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體力作業、夜間嚴禁安排值班。
十、作業人員在作業現場嚴禁吸煙。
施工管理制度13
為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堆積、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二、培訓的對象與方式
1、新進廠職工的培訓;項目部與勞務工人的三級教育
2、項目之間的職工調動教育
3、項目內部的職工調動教育
4、臨時工的教育
5、定期教育
施工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傷亡事故,確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實施對房屋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統一監督管理部門,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委托拆管、安監、建管等機構,具體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監督和隊伍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簡稱拆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撠煵疬w實施單位的資質管理。
。ǘ┴撠熀税l拆房施工單位的《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
。ㄈ┴撠熮k理拆房施工安全監督手續。
(四)負責對拆房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進行核準、登記管理。
。ㄎ澹┮婪ú樘幉鸱渴┕ぶ羞`反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和規定的行為。
第五條 拆遷人應將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給具有拆房資質的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應將工程發包給具有《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的拆房施工單位。拆管部門和拆遷人、拆遷人和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和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拆房施工單位從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條件:
。ㄒ唬┎鸱渴┕挝槐仨毴〉谩恫鸱渴┕挝毁Y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后,方有資格從事拆房施工。
。ǘ┎鸱渴┕挝槐仨毥⒁苑ǘù砣藶榈谝回熑稳说陌踩a逐級責任制、明確逐級安全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保障體系。
(三)拆房施工單位對從事拆房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依法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ㄋ模┎鸱渴┕挝粦鋫渑c拆房工程度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拆房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能從事拆房作業,同時,拆房施工作業人員應進行健康檢查,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拆房施工作業。
第七條 拆房施工作業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到安監部門辦理拆房安監手續,同時應到建管部門辦理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準登記手續。
。ǘ┎鸱渴┕挝粦鶕鸱抗こ痰木唧w情況,編制拆房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其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必須經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報安監部門備案。對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種作業方法拆除的項目,其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等應報公安等有關部門批準。
。ㄈ┎鸱渴┕ぜ夹g負責人在施工作業前,應當向拆房施工作業人員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了解該項技術作業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在相關文件上簽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四)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在工地固定場所設置下列標牌:
、殴こ谈艣r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拆房實施單位、拆房施工單位名稱和施工項目經理、拆(竣)工日期、監督電話;
⑵房屋拆除安全生產牌;
、俏拿魇┕づ。
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應設施工標志牌、安全警示標志牌,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實行封閉施工。
第八條 拆房施工作業時的安全管理:
。ㄒ唬 拆房施工作業應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施工組織設計或拆除方案實施。拆除建(構)筑物通常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層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ǘ┎鸱渴┕ぷ鳂I人員應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不得冒險作業。
(三)拆房施工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拆卸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指定場所。
。ㄋ模┰诓鸱渴┕ぷ鳂I過程中,如發現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電線(纜)、管道等應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經處理后方可施工。如發現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員傷亡事故,須及時向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九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無錫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地推進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實施和執行,彰顯我司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的理念,同時適應當前施工特點,我們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一般規定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頒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對新進場員工進行全面的安全培訓,包括技術培訓、安全施工培訓和文明施工培訓。原創內容: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特別針對新進場員工,我們將進行全面的安全培訓。這次培訓包含了技術培訓、安全施工培訓以及文明施工培訓。通過這些培訓的進行,我們希望能夠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確保他們能夠在施工現場上做到安全施工與文明施工。
1.2確保施工現場的整潔與有序,要求材料、設備、機具的擺放井然有序。禁止電纜、儀表、原件配件亂放;角鋼、外保溫白鐵皮等材料不能隨意堆放;機械小型設備、各種輔材、施工用鋼板、邊角料等都必須有規定的擺放位置。
1.3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正確戴安全帽,統一著裝。不得穿高跟鞋、涼鞋、裙子,赤膊短褲等,任何人不得將安全帽作板凳使用。
1.4集體操作的工作應分工明確,操作時應統一指揮,步調一致。
1.5所有吊裝工具使用前必須嚴格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嚴禁酒后作業和帶病工作。
2、高空作業和起重機吊裝作業規定
2.1 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嚴禁身體不合格者進行高空作業(如: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
2.2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穿防滑鞋,所有物品須系牢,以免墜落傷人。
2.3窯尾框架施工要搭設安全防護網,梯子腳手架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
2.4 多層交叉作業時,必須設有專用防護設施,每層的孔洞必須搭設蓋板。
2.5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大雪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嚴禁進行大型設備吊裝以及框架等高空作業。
2.6吊裝設備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吊裝前要組織安全技術交底會議,針對大型設備吊裝,須編制吊裝方案,指導作業。
2.7起吊前對所吊設備有重量一定要查清楚,選擇起吊點,嚴禁吊裝機具超負荷作業(框架高空作業吊具、索具系數必須達到4~6倍以上)。
2.8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裝,起吊后吊物下面嚴禁站人,大型設備吊裝時應設備警戒線。
2.9設備就位時,嚴禁把手,腳塞入吊裝物件的墊木、墊塊之間,以免壓傷。
2.10 吊裝時,所有鋼絲卡扣必須卡牢,鋼絲線和卡扣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3、防水、防爆、臨時照明的規定
3.1氧氣、乙抉等易燃易爆物品,應該保持距離,嚴禁碰撞和爆曬。
3.2在進行氧焊工作周圍10米內,應將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凈,并防止上下層之間由于焊割火花引起的燃燒和爆炸。
3.3氧氣瓶和乙抉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遇有高溫季節必須有良好的防曬措施。
3.4臨時電源嚴禁亂接亂搭,每一個配電箱必須由專業人員檢查和同意,并由專業電工接線。
3.5電焊機的接地線嚴禁通過各種機械設備,電纜橋架,金屬管道等來作導體。
3.6凡架設臨時動力線或照明線路時,必須架設在4.5米高度以上的絕緣體上,不得隨地架設。
3.7電燈泡照明時,一般場所的燈泡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部或較潮濕的工作場所不得超過12伏。
4、安裝工程消防、 環保 措施以及其它規定
4.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使用狀態。
4.2嚴格按有關規定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器材。
4.3框架上每層上的各種材料必須按序堆放,尤其是各種規格的耐火材料,包裝物必須使用牢固的'密封袋子可吊欄吊下,嚴禁亂丟亂放。
4.4嚴禁亂丟包裝物品(如木板,編織袋等),堆放必須整齊合理。
4.5妥善處理好廢棄汽油、機油、柴油、清洗液等,以防止污染水源和影響施工。
4.6對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如打架參與社會流氓團體、打擊報復等)要堅決打擊和杜絕。
4.7任何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禁止私自攜帶施工現場的設備、工具及材料離開,必須申請項目經理或副經理簽發的出門許可證方可放行。
5、處罰條例
5.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每次罰款500元,連續出現三次將對該員工進行停工學習和教育處理。
5.2將安全帽作登子使用的,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出現三次將對該員工進行停工學習和教育處理。
5.3高空作業時若未佩戴安全帶,每次將被處以500元罰款。而若佩戴的安全帶使用不規范,第一次將被罰款200元,第二次將被罰款500元。
5.4在施工現場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照明燈、電炒鍋等電器。違者沒收電器的同時罰款1000元。
5.5擅自將施工用設備、機具、材料帶離廠區未經許可的行為均屬違規行為,嚴禁任何形式的偷竊電纜、廢鐵等不當行為。一旦發現該行為,將嚴肅處理,罰款金額為20000元,并對情節嚴重者移交給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6如有其它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提交安委會討論,酌情處理或移交有交部門處理。
請各施工點務必遵此實施,介時公司將隨機抽驗,對不合格的將作出通報批評及相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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