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務公開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廠務公開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廠務公開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規定,為切實加強企業的民主管理,保障企業員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利,充分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有效提高企業素質和經濟效益,結合我廠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在行使總經理負責制的同時,必須建立和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與發揮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在審議企業重大決策、監督行政領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權力和作用。
第三條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職權。
廠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職工代表大會接受廠黨委的思想政治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和職工三者利益關系,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職權。
第五條職工代表大會應當積極支持總經理執行和實施廠部的決定和行使總經理對廠業務活動管理運作的指揮控制權,團結教育職工發揚當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額完成各項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第六條員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職權
第七條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聽取和討論廠發展和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的報告,聽取廠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的報告,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議通過有關職工工資分配方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方案及主要規章制度等重大問題;
3、討論決定廠福利費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體福利事項;
4、評議監督廠級領導成員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對他們的獎懲提出建議。
第八條職工代表大會對總經理在職權范圍內決定的問題有不同意見時,可以向總經理提出建議,也可以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章職工代表
第九條按照法律規定享有政治權利的企業職工,均可以當選為職工代表。
第十條職工代表的產生
1、以班組(部室)為單位,由職工提名并進行差額選舉選出代表,其當選的票數需為小組成員半數以上,選舉結果報廠工會批準。
2、廠級領導、工會主席、團委書記,需參加各車間(部室)選舉才能成為正式代表。
3、職工代表調離原選舉單位,不再保留代表資格,由原選舉單位另行補選。因組織機構調整,原選舉單位撤消,代表資格不再保留。
4、職工代表按分廠(部室)組成代表小組,推選代表組長一名。
第十一條職工代表人數占全廠職工總人數的7%,職工代表中應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領導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員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職工代表總數的25%左右,女職工和青年職工應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條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選一次,可連選連任,職工代表受選舉單位監督,代表不稱職時,原選舉單位職工有權依照規定予以撤換,但必須經原單位職工過半數通過,并報廠工會委員會批準。
第十三條職工代表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廠的規章制度。
2、關心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熟悉生產業務工作,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工作責任心強,辦事公道,作風正派,有一定群眾威信。
4、密切聯系群眾,熱心為群眾辦事,實事求是反映職工群眾的正確意見。
第十四條職工代表的權利
1、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對企業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有權參加對企業行政領導人員的質詢。
3、因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而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有權按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對職工代表行使民主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
第十五條職工代表的義務
1、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技術水平和參政議政的能力。
2、密切聯系群眾,代表職工合法權益,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3、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組織制度
第十六條職工代表大會每3年為一屆,每半年召開一次職工代表會議,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出席,職工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決議,必須經到會職工代表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職工代表大會選舉主席團,成員中應有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企業領導干部,其中,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應超過半數。
主席團實行常任制,每屆任期3年,大會期間,由主席團成員輪流擔任執行主席。
主席團的職責是:
1、主持召開本屆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
2、討論和審定大會的議程及提交大會通過的各項決定和決議。
第十八條職工代表大會在其職權范圍內決定的事項,非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條職工代表大會應當圍繞增強企業活力,促進技術進步,提高經濟效益,針對企業經營管理,分配制度和職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問題確定議題。
第二十條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企業工會委員會召集職工代表組長或專門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協商處理,并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予以確認。聯席會議可以根據會議內容邀請企業黨政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參加,凡參加會議成員均享表決權。
第二十一條職代表大會下設三個專門小組:提案審查小組、生產經營管理檢查小組、生活福利檢查小組。專門小組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根據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完成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廠務公開制度2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實行廠務(政務)公開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全面推進廠務(政務)公開作出的系統部署,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指導方針,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的有效途徑。
第二條實行廠務(政務)公開是加強公司系統企業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依靠職工辦好企業的內在要求;是搞好群眾監督,從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公司系統黨組織建設及領導班子建設常態化、制度化的有力手段。
第三條實行廠務(政務)公開,有利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障和落實職工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有利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公司系統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有利于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的主人翁積極性,增強其責任感,促進公司系統的改革、發展和穩定。
第四條廠務(政務)公開是指企業通過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向職工公開本單位的重大決策,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事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項,以及經營管理人員廉潔從業的情況,并接受職工監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統。
第二章 廠務(政務)公開的指導原則
第六條企業實行廠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有利于職工權益維護和企業發展的原則。
第七條應當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依法辦事,實事求是,注重實效、有利于改革、發展、穩定和保守商業秘密以及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應當堅持黨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共同負責,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動員職工廣泛參與。
第九條應當與公司系統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職工隊伍建設結合起來,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結合起來,調動企業經營管理者與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科學發展。
第三章 實行廠務(政務)公開的總體要求
第十條廠務(政務)公開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要密切結合公司系統改革和發展的實際,積極引導廠務(政務)公開不斷向公司系統生產經營管理的深度和廣度延伸,逐步使廠務(政務)公開內容、程序、形式規范化、制度化。
第十一條在廠務(政務)公開工作中,領導干部要提高認識,自覺地把廠務(政務)公開擺到重要工作位置,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向職工全面公開企業職能、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鼓勵職工積極參與廠務(政務)公開活動,支持和監督經營者依法行使職權,認真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
第十二條在廠務(政務)公開工作中,必須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保證公開的真實性,務求工作實效。要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切實做到重大決策必須通過廠務(政務)公開聽取職工意見,并提交職代會審議,未經職代會審議的不應實施。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更應向職工公開,職代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決定權和否決權,既未公開又未經職代會通過的有關決定視為無效;經職代會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大多數職工不擁護的企業領導人員,其上級管理部門應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企業領導干部違反職代會決議和廠務(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導致矛盾激化,影響企業和社會穩定的,要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條廠務(政務)公開要按公開事項、公開程序、公開形式、公開的時間和地點,按部就班認真執行。凡不涉及到企業機密的`事項都必須公開,公開的內容不得避重就輕、避大就小、避實就虛。企業改革發展重大決策、事項,涉及到職工切身利益和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必須公開。
第十四條廠務(政務)公開要堅持簡便易行,有利于職工知情、參與和監督;對于職工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質詢,必須認真研究,及時反饋。
第十五條廠務(政務)公開要循序漸進,持之以恒,對有些關系公司系統生存和發展、職工暫時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事項,要從公司系統的根本利益出發,逐步公開,切忌絕對化。
第十六條廠務(政務)公開的內容應根據公司系統的實際情況有所側重。既要公開有關政策依據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又要公開具體內容、標準和承辦部門;既要公開辦事結果,又要公開辦事程序;既要公開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又要公開職工意見和建議的處理情況,使廠務(政務)公開始終在職工的廣泛參與和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廠務(政務)公開的內容
第十七條重大決策問題公開,主要包括:
(一)發展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投資和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
(三)企業改革、改制、重組、兼并、租賃、承包、破產、拍賣方案;
。ㄋ模┲卮蠹夹g改造方案;
(五)職工分流、安置方案。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要問題公開,主要包括:
。ㄒ唬┢髽I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及完成情況;
。ǘ┴攧疹A決算、大額資金使用;
。ㄈ┕こ探ㄔO項目及大宗物資采購招投標;
。ㄋ模┢髽I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與落實;
。ㄎ澹┕杀驹O計、增資擴股和股權激勵方案;
。┲匾幷轮贫鹊闹贫ê蛨绦。
第十九條涉及職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公開,主要包括:
。ㄒ唬﹦趧臃煞ㄒ幍膱绦星闆r;
。ǘ┘w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三)職工工資分配、集體協商制度、福利、晉級;
(四)職工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基金的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
。ㄎ澹┞毠ふ衅浮⒔馄、獎勵、懲處,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
。┢髽I公積金和公益金使用方案;
(七)職工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措施及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情況及其處理結果;
。ò耍┞毠そ逃涃M的提取、使用和培訓計劃執行情況;
。ň牛┢飘a、轉制、改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
第二十條經營管理人員廉潔從業情況,主要包括:
(一)中層以上領導人員、重要崗位人員的選聘和任用情況;
(二)領導人員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
(三)領導人員工資、獎金和持有本單位股權的情況;
。ㄋ模╊I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ㄎ澹┢髽I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
。┟裰髟u議領導人員情況。
第五章 廠務(政務)公開的實現形式
第二十一條廠務(政務)公開的主要載體是職工代表大會。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落實職代會的各項職權。要通過實行廠務(政務)公開,進一步完善職代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干部制度,堅持集體合同草案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等重要事項向職代會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在職代會閉會期間,要發揮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的作用。車間、班組的內部事物也應實行公開,并制定車間、班組內部事務公開的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根據公開的內容和所需范圍,公司系統選擇不同的廠務(政務)公開形式,發布和公開企業有關事項,包括廠務(政務)公開欄、廠情發布會、黨政工領導聯席會議、中層干部會議、班組長會議和企業內部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廠報、板報等。充分發揮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社交網絡和即時通信工具等職工喜聞樂見的方式,快速靈活地傳遞信息。同時,在公開后應通過廠長聯絡箱、職工意見箱、接待日、職工座談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大屏幕等形式,了解職工的反映,不斷改進工作。
第六章 廠務(政務)公開的程序
第二十四條提出:按本制度規定,由分管工作部門提出公開內容,分管領導審定同意。
第二十五條批準:按照民主集中制,本制度規定公開內容在廣泛聽取廣大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由黨政領導集體決定,由黨組(黨委)書記、總經理(廠長)批準。
第二十六條公開:由公司系統工會和紀檢部門按公開內容采取相應的公開形式。
第二十七條評議:由工會組織職代會、民主管理委員會、職工代表或部分職工評議公開事項,并將評議意見反饋相應部門和公司系統主管領導。
第二十八條整改:公司系統主管領導和工作相關部門按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措施,及時回應答復群眾意見。
第七章 廠務(政務)公開的時間
第二十九條工作計劃、規章制度、方案在實施前公開,如:生產計劃、財務預算、工資調整方案、售調房方案等。
第三十條總結性事項在工作完成后公開,如工作總結、財務決算、審計結果等。
第三十一條按月結算的事項每月一公開。
第三十二條階段性的事項應適時逐步公開,全部完成的統一公開,如工程項目、技改項目等。
第八章 廠務(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
第三十三條公司系統要充分認識實行廠務(政務)公開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廠務(政務)公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廠務(政務)公開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紀檢監察部門、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推行廠務(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廠務(政務)公開中暴露出來的違法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
第三十五條政工部門、人勞部門要把推行廠務(政務)公開作為公司系統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將實施情況作為考核公司系統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并與獎懲掛鉤。
第三十六條計劃部門、行政事務部門要把推行廠務(政務)公開與加強企業管理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加以推進。
第三十七條工會要積極主動地承擔起推行廠務(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并以此促進公司系統民主管理和工會工作。
第三十八條公司系統實行廠務(政務)公開要在公司黨組(黨委)領導下進行。公司系統行政是實行廠務(政務)公開的主體。
第三十九條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統廠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
組 長:黨組(黨委)書記
副組長:總經理(廠長)
組 員:工會主席、紀檢委書記
第四十條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廠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職責
。ㄒ唬 負責制定廠務(政務)公開的實施意見;
。ǘ 負責審定重大公開事項;
(三) 負責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實施中的問題;
(四) 負責對廠務(政務)公開工作督導考核;
。ㄎ澹 負責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四十一條工會是廠務(政務)公開組織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負責廠務(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專項廠務(政務)公開實施細則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第四十二條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統廠務(政務)公開監督小組:
組 長:工會主席
副組長:紀檢委書記
組 員:工會副主席、紀檢委副書記、工會民管委員、職工代表。
第四十三條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廠務(政務)公開監督小組職責:
。ㄒ唬┴撠煴O督檢查廠務(政務)公開內容是否真實、全面,公開是否及時,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ǘ┴撠煴O督檢查職工反映的意見是否得到落實;
。ㄈ┴撠熃M織職工對廠務(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評議和監督;
。ㄋ模┴撠熤贫◤S務(政務)公開的監督檢查辦法,形成制約和激勵機制
第四十四條各單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公司系統各單位按照本制度組織實施。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根據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控股企業深入實行廠務(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民主管理的意見》、《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廠務工作規范》制定。20xx年5月14日印發的《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廠務(政務)公開管理制度》同時作廢。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的修改權及解釋權歸屬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廠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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