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具設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1
一、領用工具時應填寫《工具領用登記表》,實行工具報損制度。
二、領用者應愛護工具,對損壞的工具經工程主管確認后方可以舊換新。
三、對大型工具應建立嚴格的報損制度,并按照財務相關制度及《采購控制程序》進行。
四、對工具實行個人負責制,誰丟失誰負責賠償。
五、對于公用工具及大件工具應由班長負責進行統一管理。
六、對在工作中損壞的工具應向工程主管匯報 (同時將損壞的`工具交回管理處集中處理)方可領取。
七、對于損壞的工具由管理處定期進行統一銷毀(應有相關負責人簽字)。
八、對于專用工具應由專人管理,一旦損壞應填寫損壞原因,如屬人為損壞則需進行賠償,如屬自然損壞則按照相關財務制度辦理。
九、絕緣棒、手套、鞋等監視和測量工具定期送檢。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2
1. 廚房設備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崗,由個體人員包干責任。
2. 設備用具使用后要隨時保持清潔,做到無灰塵,水跡,油漬,不腐銹。
3. 設備和用具使用完畢,使用者應及時清潔,并將其放回原位,責任人有權檢查。
4. 各種設備和用具如有損壞,發現人員要及時向廚師長(行政總廚)匯報,聯系修理,不得帶病操作和使用。
5. 新上崗的員工,必須對廚房機械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訓,掌握要領后方可操作使用,責任人有指導培訓的義務。
6. 員工必須對廚房里的設備,設施,功能及用途進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設備操作前,需看清說明再使用。
7. 對廚房的設備、用具、員工不得私自拆裝,如因人為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壞,由員工瞬息萬變行承擔賠償責任。
8. 調離或離開原崗位者,應對所保養使用的設備工具如數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如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9. 各崗位使用的設備,應按作業指導書中的規定每天不要的維護,并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問題,不論什么原因,均應及時報修。
10. 由設備使用人向廚師長報告報修內容和理由,由廚師長填寫報修單簽字確認后方可。
11. 廚房設備出現的報修問題,由廚師長進行分類處理。
12. 設備使用人在使用前經過嚴格培訓,但操作時違反操作規程,不僅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責任人全部承擔,如果因此造嚴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處罰責任;
13. 設備的使用因操作者人為因素造成的,其維修費用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14. 如果設備的故障屬于正常范圍內(因磨損、老化等)的,其維修費用則由本廚房包干分配的維修費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15. 廚師長將《報修單》的存根放到維修報告存放夾內,每天進行檢查,影響作業的設施設備一天未修復上報店長進行協調,其他超過三天上報店長。
16. 作業時間內出現直接影響工作的設施設備必須在五分鐘內報修,報修后十五分鐘維修人員未到現場,及時反映給廚師長或店長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鐘維修人員仍未到現場由經理催修。
17. 送達《報修單》后,未給予確切的維修時間且未影響工作的,但在24小時內仍未得到修復的設施設備由店長催修。
18. 廚房員工應嚴格執行,如違反參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3
1、地質、測量所有儀器設備及工具必須建立技術檔案、資料、臺帳,包括儀器的規格、性能、附件、精度鑒定、操作記錄、修理記錄以及使用時所特別注意的事項。
2、對本組使用的儀器應編號。對發放使用日期進行記錄,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儀器和工具,人員調出時,要歸還交礦。否則,不予出調出手續或作價賠款。
3、對于所使用、保管的儀器和工具,要經常保養和維修,使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充分發揮作業能力,并使其延長壽命,如不按操作規程作業造成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予責任者處罰。
4、儀器設備的借用、專借、調撥與報廢等,應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儀器工具的借出必須經科長同意,總工批準,歸還時進行檢驗。如不經批準或損壞的,視其情況給予罰款。
5、新鋼尺在使用前,必須逐段檢查刻劃數字是否清晰和準確無誤。使用后應及時用棉紗擦拭,并擦拭機油。
6、經緯儀、水準儀在下井前要對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在井下行走時,應避免劇烈的搖擺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絨布輕輕地擦拭儀器上的灰塵、水氣、油污,遷站時,儀器和三角架必須分開搬運。夏季在太陽下使用儀器時,必須用傘遮住,防止日曬。
7、激光定向儀的現場管理和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進行監管,光束調整和核驗由測量部門負責。
8、儀器開箱前,應將儀器箱放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不準用手提著或懷抱著開箱。
9、儀器在取出前,應松動各制動螺旋,一手握底座,一手握支架,將儀器輕輕地放在支架上,并立即旋緊聯結螺絲,待確定牢固后手方可離開儀器。儀器箱放在附近,嚴禁坐人。
10、觀測工作結束后,應將儀器各個部件調整到正常位置,再裝入箱內。
11、在外出或下井時,首先檢查背掛是否牢靠,裝車時嚴禁倒置并將儀器放在軟座上或抱懷中。
12、使用者必須熟悉儀器結構、性能及各部位的作用,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
13、儀器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溫差變化不大的房間里,儀器箱內應放干燥劑而且要有專人定期檢查,若有損壞或發霉現象,要及時修理清除,儀器的拆卸和修理要有專人負責。
14、對過期或淘汰的儀器或設備要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及時更換,并推廣使用先進設備、新技術。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4
1 目的
規范儀控部熱工備品備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申請、使用,努力實現熱工備件、工具材料使用達到成本、效益的協調。合理儲備事故備品,降低庫存資金和庫位占用,提高儲備質量,保障生產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蕪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熱工備品備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申請、領取、存儲、領用各個環節。
3 規定
3.1 備品備件
3.1.1 設備備品備件指為了保持熱工設備正常工作而必須的`配件、設備、材料。
3.1.2 所有設備備品備件由責任班組根據生產現場需求報需求計劃,包括工單生成、必要的儲備品;
3.1.3 所有消耗性材料備件由備品間管理員根據班組需求和庫存量報需求計劃;
3.1.4 所有備件領取后必須進行入庫登記;
3.1.5 所有設備備品備件從備品間領取必須進行出庫登記;
3.1.6 備品備件及工器具的存放實行定置管理,并做好相應的標簽。
3.1.7 經修理恢復正常備用的備件辦理入庫登記。
3.2 公用工器具
3.2.1 部門公用工器具實行統一管理,登記造冊;
3.2.2 班組及個人借用、歸還工具時必須登記。借用人與對借用的工器具進行檢查驗證,保管員需對歸還的工器具進行驗收。
3.2.3 班組公用工器具由班長統一簽字領取,檢修部登記造冊;
3.3.4 合理、正確使用工器具,如損壞,需積極修復,必要時申報更換;
3.3個人工器具
3.3.1 部門對個人工器具實行統一管理,登記造冊;
3.3.2 新進公司職工,按照標準配置,配備必要的個人工器具;
3.3.3 個人工器具損壞后,允許以舊換新,實行本人簽字領;
3.4 其他
3.4.1 工作日期間的工器具、備品領用由管理員負責登記;雙休日及夜間值班領用,由值班員自行登記,管理員上班及時清查、核對、登記。備品間鑰匙在熱工、電自值班室個留一把;
3.4.2遠景室、檢修大廳內的備品備件,在建立起初始臺賬后,班組領用后必須與保管員一道核對、并做好臺賬記錄。
4 職責
4.1 班組
4.1.1 負責根據設備檢修需要,在erp編報備品需求計劃,開具領料單、領取備品并入庫;
4.1.2 負責備品備件的領取、使用、修復;
4.2 專職
4.1.1 負責協助班組、主任做好備品備件的管理工作;
4.3 備品間管理員
4.3.1 負責部門備品間的衛生清掃,保證備品間的清潔;
4.3.2 負責對備品、材料進行歸類定置管理,做到擺放整齊、便于查找;
4.3.4 負責做好工器具、備品備件的進出庫管理、登記,保證賬物對應;
4.3.5 做好工器具的安全定期檢驗工作,使工器具處于標識完好、具備安全使用的狀態。
4.3.6 根據班組需求和庫存量報消耗性材料需求計劃;
4.3.7 每月初做好所有備品備件、工器具的臺賬統計,并發給檢修部及班組,以便于根據實際進行必要的補充。
4.4 檢修部(副)主任
4.4.1 負責制訂和完善本制度,并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4.4.2 負責組織檢查、協調和監督辦法執行情況。
4.4.3 負責部門備品、工器具計劃的審批、使用監督;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5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過程中所有施工設備、工具的使用、維修、保養、檢定報廢等環節。
1、按照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辦法及實際施工需求合理配置施工設備、工具,確保滿足施工生產要求。
2、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其性能、操作方法且持有相應設備的操作資格證,嚴禁無證操作,嚴禁無證未經培訓人員代替上崗操作設備,嚴禁操作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操作人員帶病操作、酒后操作。
3、工作中,其他無關人員不得接觸機械設備,以防發生事故。
4、各施工設備、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不得盲目操作。
5、嚴禁使用超期帶故障未作檢修的施工設備及工具。
6、嚴禁設備超負荷運轉,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及時處理故障。
7、工作結束后,應對機械進行清潔、潤滑,并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8、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由設備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及維修人員共同完成。
9、設備的使用與保養必須堅持“養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排除發現的故障,及時進行清潔、緊固、調整、反腐、減少機械磨損,按照保養期限或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況適時安排設備的維修。
10、施工設備的維修,具有自修能力的可自行維修,否則需送專業單位進行維修。
11、主要施工設備進行修理后,必須進行檢定驗收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12、設備如因超負荷、誤操作或故障而損壞或性能無法保證施工需求的應停止使用,并標識“待修”標志。
13、須封存的設備按照程序進行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封存,并建立臺帳;封存設備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狀況不良的設備應檢修后再辦理封存手續。
14、凡要報廢的施工設備需按報廢程序進行鑒定、審核,經最終審批后進行報廢處理,凡報廢的設備不得再繼續使用。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總則
為了使工具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使工具的使用更加經濟、合理,在保證生產正常的條件下,不斷降低工具的消耗量和儲備量。組織監督工具的合理使用和節約,延長工具的使用壽命,降低修復等方面的費用。從而完善工具申購、領用、保管、使用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申購、審核
各單位須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本著節約、降耗原則,申報工具計劃。
1、個人工具、公用工具到使用期限時,可申報工具申購計劃。
2、個人工具、公用工具合理損壞的,有設備部、供應部鑒定書的可申報工具申購計劃。
3、增加人員時,憑員工報到單、工種變更單申報工具申購計劃。
4、因特殊原因申報工具申購計劃,必須經過設備部特批。
5、經過簽字的申購計劃單返回設備部存檔備案。
第三條 工具的采購、領用
1、供應部必須按申購計劃購買合格的工具,以滿足生產的需求,對于使用過程中發現工具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2、各單位領取工具時,工具出庫單經設備部工具計劃員按申購計劃核實后簽字,到供應部倉庫領用,無設備部簽字的工具出庫單,倉庫不得隨意發放。
第四條 工具的管理
1、各單位的工具管理部門為各生產廠設備科(無設備科的單位由部門指定并上報設備部),各單位必須指定人員負責工具管理工作。
2、各單位必須建立工具臺帳,臺帳要按公司下發的'表格按工具所屬類別(常用手動、鉗工、電動、氣動、起重及液壓、切削、測量、個人、其它工具)建立,公用工具落實到班組,并指定負責人。工具臺帳要和設備部工具臺帳經常核對。
3、個人工具按公司規定的標準發放、領用,由本人負責保管。離職時,應將工具退回分廠,并在臺帳上注明。未將工具退回要從其工資中按工具價值扣除,超出部分從生產廠工資中扣除,廠長承擔10%。
4、調職時,工具負責人更換要辦理交接手續,并在臺帳上簽字。未辦理交接手續按工具價值從工資中扣除。
5、大型、專用工具的調配須聽從公司設備部的安排、調配。
第五條 工具的使用、修理
1、為了降低工具消耗,要發動和依靠員工在工作中自制工具。
2、加強在工具使用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嚴格按工藝規程進行。
3、加強對工具的維護、修復工作。
4、具有修復價值的工具,損壞后本單位要盡力修復,如本單位無能力修復,可報請供應部外委修理。
第六條 損壞、更換、報廢
1、工具丟失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人為損壞的工具按原價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2、質量問題損壞的工具,必須由設備部、供應部與分廠共同鑒定后,工具可以舊換新,損壞的工具上交統一銷毀。
3、個人工具達到使用年限后以舊換新。
4、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使用不當造成的工具損壞由責任人負責。
本制度由設備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7
廠企設備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機械設備、工具是公司重要資財之一,必須建立和健全設備使用管理程序,進行規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統計公司資產。
第二條 凡外購、自制各種設備和工具都必須辦理申請、審批、驗收登記、定位放置、繪圖造冊、檢驗報廢程序規范管理。
第三條 各部門應按公司指定的機械設備放置點定置管理,未經公司許可不許隨意搬放他處,以便于公司繪制設備分布平面圖和定期盤點核算資產。
第四條 設備調用、搬遷位置,必須報辦公室設備管理人員造冊備案,并隨時更改放置平面圖和跟蹤統計。
第五條 凡新購的.機電設備,必須報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對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指導,方可投入使用,確保人機安全投入運作。
第六條 員工必須妥善保管工廠發給的一切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必須當天報部門主管人員并申請補發。
第七條 屬機械設備應指定專人進行專業定期維修保養,并作好維護記錄,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狀況,預防早期磨損。
第八條 設備工具的報廢、更新應由使用部門填表申請,經設備專業維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核實簽認后,方可將《設備報廢申請表》隨同《設備申購表》交公司重新申購或換用。
第九條 違犯本章有關規定的單位負責人或有關員工,本章已有規定的按規定處理,遇本章節未規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處理。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8
清潔設備管理及工具的管理制度
(1)負責使用、保管及保養各種清潔設備。
(2)任何機器、工具的.外借必須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私自借出。
(3)使用后的機器要及時清潔并按照正規的保養程序進行保養。
(4)任何機器、工具使用后要放回原處,不得亂放一但丟失照價賠償。
(5)定期對機器和使用工具進行清點。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9
施工設施、設備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設施、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二、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
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架、混凝土輸送泵車等。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
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
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
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
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
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贆C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②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垌椖坎恳龊脵C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一級保養:
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后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②.二級保養:
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三級保養:
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④.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小修:
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中修:
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③.大修:
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日報公司。
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ㄒ唬┪锪咸嵘龣C(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①.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②.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檢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⑦⑧⑨
、怆姎庠O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a)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b)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c)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d)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e)工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俚劐^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②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墼陬~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馨踩?垦b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⑤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⑥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①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趪澜藛T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鄹呒芴嵘龣C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荛]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莅l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⑥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⑦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嘌b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嶙鳂I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⑶.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⑷.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⑸.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⑹.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提升機應由物資工程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⑼.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⑽.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ǘ┩庥秒娞荩ㄍ庥秒娞莸陌、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谑冀K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
③始終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2)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3)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4)利用設置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5)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6)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7)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8)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10)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11)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3.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護
①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诜雷o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垭娞菖c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④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⑤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倌苷_、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谀芾斫夂蛻盟贫ǖ囊幎āl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③能經受緊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苁苓^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莩肿C上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亠L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趯Ъ芗半娎|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③在確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艿趸\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⑤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置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蕹笋{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咭_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置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⑧在確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岙斏禉C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⑩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7.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置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8.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置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9.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①.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②.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偎醯亩ㄎ黄矫媸疽鈭D;
、谕怆娮呦蚺c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③塔吊工作范圍所需防護措施;
④塔吊裝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菟醢惭b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匏醪鸪幸馔馇闆r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⑦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⑧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賲⒓铀䴔C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谘b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③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傺b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谑┕て髽I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圻M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④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①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谧鳂I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圩鳂I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苄凶呤剿䴔C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菟䴔C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迣φw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邔Π惭b、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置。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③.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置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⑨.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附: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
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1、新機械:
挖掘裝載機、靜力壓樁機、混凝土攪拌站、潛孔鉆機、轉盤鉆機、全套管鉆機、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機、混凝土切割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佟栏駡绦兴䴔C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②、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這些規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鋼絲繩式貨用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等等。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芙⑼晟频脑O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②.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資質內容承接業務規定的范圍承接業務。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
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置、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附:
1.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
2.施工升降機驗收檢驗報告
3.機修工、操作工人員配備參考表
4.建筑機械保養及大修的時間間隔表
5.塔式起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
6.施工升降機保修作業項目要求7.機械設備臺帳
8.設備運轉記錄
9.機械使用情況報表
10.機械設備保養修理月度計劃表
11.機械設備保養修理記錄表
12.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13.施工升降機安裝(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機驗收表
九、改造及報廢
機械設備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當報廢:
1.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再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無改造價值的。
3.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屬于淘汰機型,又無配件來源的。
機械設備報廢時,應事先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設備報廢時未提足折舊的,應予補提。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械設備,應及時報廢。淘汰的機械設備不得向外租賃或轉讓。
5.新的以及經過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安裝的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規定
一、總則: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社會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設備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適應企業的實際發展要求,為了適應這種轉變,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公司制定了本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賃程序:
1、項目部成立后,根據所承建項目的規模大小,工期長短,質量等級等要求,由項目部生產組提出施工設備需用計劃,項目部自行購置、配備設備,未配備齊全的設備,列出設備清單,一式二份報公司物資工程部審批,物資工程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等對項目部提出的設備需要計劃進行評定,同意后由物資工程部負責人簽字,然后將設備租出,一份返項目部,另一份存檔。
2、項目部根據設備需用計劃,結合項目部自有設備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設備情況,另外聯系其它有關的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所租用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及雙方的職責范圍。
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以及進出場等均由出租方負責,項目部負責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環境。
三、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項目部首先對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等是否與合同一致進行驗收,然后查看設備的出廠驗收合格證,設備的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書,最后查看設備的臺班記錄,維修保養及大中修記錄等,如發現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與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關的技術資料,運行到規定的臺班數而沒有及時進行大中修等情況,則要求出租方更換設備。
2、設備安裝后,測試設備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有效;特種工作須持證上崗人員的上崗證(塔吊司機、卷場機操作工等),無證一律不得上崗。
3、驗收由項目部組織,中小型設備,項目部生產、設備、安全等人員同出租方安裝人員一起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必須有公司物資工程部人員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各方人員簽字認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辦法:
1、項目部機管(修)員要保存一份(租賃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設備相關的技術資料及設備操作工的操作證復印件。
2、為使設備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項目部機管(修)員要經常檢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時做好臺班記錄及班前班后的保養工作。當設備達到大中修所需的臺班數(見附表)時,必須及時督促租賃方進行大中修,并做好記錄。
3、公司物資工程部每三個月至少一次對項目部的設備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時填寫設備運行檢查表,發現問題填寫設備運行整改表,并驗證。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10
酒店設備維修工具管理制度
1.工程部設備維修工具分為三類:個人保管類、班組使用類和部門使用類;個人保管類工具較小、價值低、使用頻繁,一般由個人直接保管;班組使用類工具較大,價值較高,適合班組專業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組保管;部門類工具價值高,不經常使用,一般由工程總監/經理管理。
2.個人保管類工具管理
(1)領取:由班組領班提出申請,經工程總監/經理簽批后,到工程倉庫領取;
(2)登記:工程倉庫發放后,以領用申請為憑證,以班組為單位,編制明細個人保管類工具登記單;
(3)使用:個人保管類工具為員工自用,不得借與他人;
(4)報損:損壞或丟失,立即上報領班,領班根據情況,區分責任,編制報損單送交工程總監/經理,工程總監/經理簽批后到工程倉庫重新領取,庫管員即時修正記錄;
(5)交回:員工離職或調離崗位不再需要該工具,需將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應進行扣款。
3.班組使用類工具管理
(1)領用:班組領班提出申請,工程總監/經理同意簽批后,或由工程倉庫發放,或直接采購;
(2) 登記:工程倉庫發放后,以領用申請為憑證,以班組為單位,并以申請人為負責人進行登記;
(3) 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組領班負責管理,工程部內部借用,需經領班批準,外部門借用,需經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4) 損壞:發生損壞,立即報告工程總監/經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責任,由工程總監/經理做出報損單,或修理,或重新領用,或再次申購。
4.部門使用類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倉庫或指定地點,由專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總監/經理批準;
(3)損壞:由工程總監/經理寫出書面報告,追查責任人責任。
5.所有工具皆為酒店財物,一律不得帶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11
1. 保潔部工具的管理與發放,由保潔主管登記造冊,統一管理。
2. 各崗位工具由保潔員負責,工具落實到人。
3. 保潔主管每周清點抽查一次各崗位工具。
4. 丟失或使用不當造成工具損壞,由責任人照價賠償,查不出直接責任人由使用人承擔。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12
為保證生產工具的正確使用及有效管理,規范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壞)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流失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現有工具的清理
1、現有車間共同使用和個人專用的工具,由五金庫聯合設備科負責統計,五金庫建立臺帳,明確責任人,車間(部門)共同使用的工具器械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員工專用工具由具體使用人負責。
2、對目前五金庫外借出去的工具等要重新核對,落實到部門或個人,規范臺帳。
二、工具領用及退還程序
1、工具首次領用時,應填寫“領料單”注明用途和保管責任人,經車間主任同意報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到五金庫領取,由五金庫建立臺帳備查,臺帳應注明:領用日期、名稱、規格、責任人等。
2、以舊(壞)換新領用前,由設備科鑒定工具的好壞并出具鑒定證明。如仍可使用,請領用人繼續使用;如可修復,可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修復,屬人為造成的損壞由責任人承擔。
3、以舊(壞)換新領用時,憑設備科出具的鑒定證明和舊(壞)工具到五金庫領取,如所領工具有舊品時,盡量換取舊品,不需開具“領料單”,如換取新品時同時要開具“領料單”。
4、原工具丟失或損壞,按規定賠償后方可再重新領用;如屬于工具質量問題,應追究驗貨及購貨人的責任。
5、人員離職或工作調動,應將所領用工具按照五金庫臺帳所登記的如數退還,或經五金庫同意后辦理移交手續,缺少或損壞的工具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或工作調動手續。
三、工具的借用及歸還
1、對不常用工具由五金庫負責保存,可辦理臨時借用。
2、工具借用必須填寫“借用條”,說明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用途、保管責任人等,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用。
3、五金庫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應照價賠償;如損壞根據使用情況分別處理。
四、日常檢查
1、五金庫根據臺帳記錄應不定期的對領用和借出的工具進行核對,發現不符等情況應及時作出處理。
2、工具使用和保管部門的負責人是該規定的主要責任人,應做好日常的檢查和督促。
3、公司將不定期的對以上有關涉及到的業務和部門進行檢查核對,對發現的問題將給予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13
為了加強手工工具的管理及安全使用,充分發揮其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手工工具的發放:
1)除特殊情況外,所有手工工具一律憑機電科手工工具管理員所下達的發放通知單發放,無單不得發放。
2)特殊情況,如節假日、夜間等,可以憑礦相關領導的批條發放,但必須在2日內補辦出庫手續。過期不辦者,對領用者處以10―20元罰款。
3)對因損環而需更換的手工工具,原則上必須以舊換新,特殊情況可先發放后交舊,但必須保證在約定限期(最長一周)交回,逾期不交的按手工工具原價進行賠賞。
4)保管員在發放手工工具時,應按先舊后新的原則發放。如庫內存有已使用過但完好的舊手工工具,應優先發放已經使用過的舊手工工具,在無完好舊手工工具時方可發放未經使用過的新手工工具。另外,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能給予發放手工工具。
5)領用人員應認真填寫《手工工具發放出庫登記》的各項內容,保管員應認真核對所發手工工具的編號,保證準確無誤。
6)保管員在發放手工工具時,應經領用單位共同檢查確認所發手工工具狀況完好,以免誤發已損壞或缺件的手工工具,給使用單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7)領用人員應遵守庫房管理制度,聽從庫理人員指揮,領取保管員指定發給的手工工具,不得隨意挑選,任意挪動,并應在領取后將被挪動的手工工具及時擺回原位,保證擺放整齊有序。
2、使用、維護與保管:
1)所有手工工具都必須嚴格按照手工工具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暫不使用的手工工具應及時回收,并按手工工具說明書要求妥善保管,定時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嚴防由于銹蝕或其它保管、保養不當造成手工工具的失效或報廢,并建立手工工具臺帳。
2)由于使用單位保管不當造成手工工具丟失的,按丟手工工具原值賠償。
3)因人為因素如違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維護保養、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手工工具損壞事故的,應由機電部門牽頭組織,認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由使用單位寫出事故報告和預防措施,并按情節輕重對使用單位和個人處以相應的罰款或賠償。
3、手工工具的回收:
1)各使用單位閑置、損環的.手工工具應及時回收入庫,對不及時回收的單位由手工工具管理員和保管員下發回收通知單,限期交回,逾期不交的,根據相關獎懲管理制度進行罰款,長期不交的再加倍罰款。
2)使用單位的回收手工工具應保證其齊全、完整、清潔,無正當理由的損壞,按礦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3)手工工具回收入庫時應由手工工具保管員會同回收人員對手工工具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手工工具回收入庫登記》的各項內容,并要特別注明手工工具是否完好,注明損壞情況及使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4)送貨人員應聽從保管員安排,按保管員指定的位置擺放。裝卸、移動、擺放手工工具時都應做到平穩妥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壞,因人為原因而造成手工工具損壞的按手工工具損壞的有關規定處罰。
4、手工工具器材的登記建檔:
1)對新到貨的手工工具,要認真填寫《手工工具到貨登記》、《手工工具銘牌登記》、《技術資料登記》并依次入帳編號、建卡,妥善保管。
2)對煤礦企業的主要手工工具要建立手工工具履歷表和手工工具檔案。
5、手工工具的維修:
手工工具維修由手工工具管理員參照有關規定,編制手工工具維修計劃,經相關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執行。
6、手工工具的使用:
1)、不使用時,工具放置在指定的箱(包、袋、套)內,利刃工具有專門護套。
2)、觸電手工工具的手柄絕緣護套完好無損,耐壓等級高于所觸及電壓,使用手工工具時必須根據實際選用合適的型號參數。
3)、自制手工工具需經所在單位機電技術負責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使用前檢查驗證工具的完好及安全可靠性。
5)、嚴禁使用損壞、不合格或未經校驗合格的手工工具。
6)、使用手工工具時,嚴格遵守手工工具管理制度及礦有關規定。
7)、損壞的工具由使用單位統一回收,專人負責銷毀處理或返還廠家維修。
7、檢查驗收
1)、每月對個人手工工具進行檢查,并填寫手工工具檢查表。(表格見附件)
2)、在檢查表內填O或×,其中O--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不得出現空白。
3)、同一對象可連續抽查,也可不同月份抽查不同的對象。
4)、每月檢查后,不符合項要告知被檢查人及單位負責人,并責令其改正,且在下月跟蹤驗證,直至符合為止。
5)、每月檢查結束后,必須填寫檢查報告,對檢查情況進行分析評價,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范公司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浪費、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我公司員工所使用的辦公家具、操作工具、辦公用具、資訊工具的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事項的管理。
第二章工具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辦公家具、辦公用具發放標準,辦公用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與調整;
2、資訊工具由總經辦負責制定與調整發放標準;
3、操作工具的領用標準與最低使用期限由技術部統一制定與調整;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卡(附表1)中設不同登記頁:辦公家具、辦公用具、操作工具、資訊工具。領用各類工具時在相應登記頁上登記。
2、工具卡由各部門內勤保管,領用人領用工具時,到內勤處取卡,與領料單一起送行政倉庫或業務倉庫領用。倉庫發料人員應在相應登記頁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并讓領用人簽字后返還內勤處。
3、工具的保管應該責任到人。部門應專設一卡,登記公用工具,并確定工具保管責任人。各責任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后換領等工作,并對工具的限期內損壞、遺失等負責。
4、行政及業務倉庫應專設工具帳目,對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工具領用情況進行統計,以便和部門之間核對。
5、勞保用品的登記納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參照“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具的領用、更換及退還
1、工具領用條件:
a、操作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是在領用標準范圍內;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b、辦公用具首次領用,必須報計劃申請;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c、資訊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有部門報告并經總經辦批準,資訊據之調整標準。
d、辦公家具由行政統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須具報告經部門經理與行政部批準。
2、工具領用程序:
a、工具為首次領用時,領用部門填寫“領料單”,注明用途和保管責任人,交部門負責人簽準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門內勤處取“工具卡”,一并交倉庫人員領料。倉庫人員填寫工具卡并由領用人簽名后交內勤。
b、以舊換新領料時,使用部門應填寫“領料單”,取“工具卡”及原舊工具到倉庫換領。倉庫人員在其工具卡上注銷舊工具并簽名確認,同時登記新工具并由領用人簽字確認,方可發料。
工具設備管理制度 15
一.目的
加強公司工具管理,保證工具得到正確使用、維護及保養,杜絕工具的人為損壞和流失,提倡先進工具的使用,最終達到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適用范圍:
公司生產部
三.職責
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工具的管理工作,指定專人管理單位工具帳、卡及具體工具管理工作。
公司設備科負責審批上報工具的領用和換新工作及檢查考核個人對工具的使用、保養和管理情況。
四.工具的分類
個人工具:由個人管理和使用的工具。
公用工具:由集體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五.工具的管理;
所有工具必須建帳。
生產部設備科應建立“工具匯總臺帳”,包含“公用工具登記臺帳”、“個人工具登記臺帳”及“自制專用工具登記臺帳”。
設備科對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領用記錄”并派專人對工具進行管理保存,保證帳物相符。
六.工具的保養與維修
個人工具由使用人員負責進行保管、保養,公用工具由所屬班組或單位進行保養,禁止違反操作規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損壞,做好工具的潤滑、防腐、衛生及電氣部分的`維護,始終保持工具良好狀態。
工具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本單位無力修理的工具由設備科負責上報審批進行外委修理。
七.工具的申報、換新和領用
因增加定員需領新工具時,領用工具個人應到設備科辦理證明,按“個人工具配備標準”上報申請和工具計劃審批后,報部門經理批準后執行,到五金庫提貨。
因工作實際需要領用新工具時,領用工具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上報申請和工具計劃,經設備科審核、部門經理批準后執行。
每季度第三個月日前,個人根據其工具情況,對達到使用年限的報廢工具報出以舊換新工具計劃,并附帶報廢證明,報廢的工具入倉儲處廢品庫統一處置,設備科將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對計劃進行審核,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執行,對未達到使用年限報廢工具,公司原則上不予購買,如確實急需的,可由設備科核實情況后報部門經理批準后購買,費用個人承擔。
個人領工具時,須持領料單到設備科審核確認,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后發放,對以舊換新工具領用個人應持倉儲處報廢工具入庫單領用。對領用工具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反饋到設備科。
工具隨崗不隨人,人員調動時,將本人工具或單位公用工具向單位進行轉交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否則因人員調動引起的工具丟失,由個人承擔損失。
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在不違反本制度原則下制定本單位的“工具管理規定”。所有工具均應定置管理,工具存放應擺放整齊,擦拭干凈。
八.檢查與考核
綜合管理科每周定期對工具柜內6S擺放進行檢查考核;設備科每三個月對各單位的工具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通報考核。
對非正常原因耗損及因保管不慎丟失的工具,按全價賠償或購買補齊。
九.附則
以上規定從即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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