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獎罰制度(精選13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管理獎罰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管理獎罰制度 篇1
一、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正常工作未進行指導、監督造成無序工作后果,一次罰款50元—200元。
二、主管生產領導因管理不善,影響生產任務完成,罰管理不善者500元;造成重大問題報董事會研究處理。
三、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反映直接影響公司的消防、安全、生產、質量、聲譽等各類突出事件的問題,不及時組織指揮解決或解決不了又不上報研究解決方法屬工作瀆職,造成后果根據損失部分罰款20%以上。
四、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及副主任,經公司領導檢查對照職責確認,對本單位工作不履行職責,工作消極瀆職,完不成日常工作和公司布置的中心工作的;不服從總經理、副總經理分管的工作安排一次性罰款50元,當月發生二次以上取消職務補貼,責成書寫檢查;對員工反映危害公司安全和危害經濟損失的行為隱患不勸阻,不制止,不匯報,不組織,不服從指揮解決的各類突出事件,造成后果的根據損失大小給予10%以上處罰。
五、專職質檢員、統計員在生產過程中精心工作檢出或發現批質量事故并未出廠前整改完善者一次獎勵100—1000元,如不負責瀆職者罰款100—1000元,二次以上調離工作崗位。
六、全年完成任務好的除年終獎金外,無事故的各層管理者在中心工作突出,安全預防突出,生產質量突發事故處理及時,未造成損失,維護公司名譽可獎勵200—2000元。
管理獎罰制度 篇2
1.上下班不在規定時間內打卡,上下班不走規定的員工通道者扣罰10元;
2.上下班或上司及有關部門召集時間無故遲到、早退、缺席者扣罰10元;
3.工號、制服不整潔、皮鞋不光亮、佩帶手飾每項扣罰10元;
4.制造謠言,惡意中傷公司或員工者,扣罰10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將立即開除;
5.準備工作不充分者扣罰10元;
6.在營業廳內隨地吐痰、丟雜物者扣罰10元;
7.站姿、行走不符合規范,在營業場地搭肩拉手或橫排行走或同客人搶道者扣罰10元;
8.在營業場地哼歌曲、吹口哨、高聲喧嘩、談笑、奔跑、聚眾閑談、唱歌、會客、嚼口香糖者扣罰10元;
9.不清楚老客姓名及服務中不以客人貴姓尊稱客人者扣罰10元;
10.不熟悉包廂房號者扣罰10元;
11.將客人帶錯房間者扣罰20元,同時承擔由過失造成的一切損失;
12.進入房間未敲門者扣罰20元;
13.不注意房卡的填寫規范及私自涂改房卡扣罰20元;
14.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者一次扣罰10元,二次扣罰30元;
1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一次扣罰10元,二次扣罰30元;
16.對客人評頭論足,指手劃腳者一次扣罰20元;
17.員工不得擅換班次扣罰20元;
18.飯堂以外的地方進食,或吃宵夜超過時間,不按班次提前吃夜宵者扣罰10元;在房內吃罰30元。
19.未交工作報告,工作報告內容不詳盡者扣罰10元;
20.下班時未作交接工作,私自下班者按早退處理并扣罰10元;
21.未準時到指定地點站位,客到前私自休息和擅自離崗、串崗扣罰20元;
22.進公司未將手機開震動,扣罰20元;
23.見到客人不主動打招呼,對客人視而不理,表情冷漠扣罰20元;
24.對上司不禮貌,見到上司未稱呼其職稱,不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扣罰5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25.工作前飲酒,帶有醉態上班扣罰50元,情節嚴重做停崗處理嚴重者解雇處理;
26.上班時間飲水不得食用冰粒及檸檬及公司杯具扣罰20元;
27.工作平淡、碌碌無為、無競爭求勝意識、不聽勸解和不思進取者扣罰5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28.工作不主動、不協調、相互推卸責任和指責、造成工作混亂、管理困難或失效,辦事不速者扣罰5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29.對下屬生活疾苦不聞不問,漠不關心的行為扣罰10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
30.壓制合理化建議,損害員工積極性,阻礙上下級溝通的行為扣罰10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31.對下屬不良行為不及時批評指正或縱容放任,好壞不分,獎罰不明扣罰10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32.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者扣罰5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33.不求進取、不參加公司或部門組織的培訓、紀律散漫、考核成績不合格扣罰5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34.對違章情況不及時和不如實上報徇私包庇扣罰5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35.員工不得帶現金上崗扣罰50元,情節嚴重解雇處理;
36.員工更衣柜不能存放公司物品違者扣罰50元,嚴重者解雇處理;
37.嚴禁在工作現場吸煙扣罰5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解雇處理;
38.在公司內吵架三次和斗毆一次者,無論誰對誰錯,或在公司內恐嚇、威脅危害賓客及同事將立即開除;
39.請病假需要持有區級醫院以上的病歷卡,請假條及醫療費用單三證齊備方可生效;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以書面行式抵交到部門經理,兩天以上需交到總辦批準;曠工一天扣三天,兩天扣六天,連續曠工達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2次者將立即開除;
40.有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者將立即開除,同時承擔由過失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立即開除;
41.工作時間服食藥物者將立即開除;
42.行為不端、作風不軌、喪失人格、店格和國格,將犯罪分子帶進營業場所作案者將立即開除;
43.偷營業場所客人及同事財物者將立即開除;
44.制造謠言,惡意中傷公司或員工者,扣罰100元并簽警告書,嚴重者將立即開除;
管理獎罰制度 篇3
為加強項目各級施工人員責任心,有效執行公司質量管理程序中的有關規定,提高項目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順利實現。
(一)質量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1、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前必須由各專業工長編寫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并對班組進行現場交底工作,有必要時還應對于施工的關鍵部位和施工難點進行現場示范或過程指導。
2、主要或重要的分項工程應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F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技術交底和作業指導書進行。
3、各工長要制定本工種的工程質量管理細部措施,并提出相應的獎罰原則。
4、現場施工要按圖進行。工程施工中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和技術復核制度,對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質量問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員(主要指工長)有義務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權拒絕進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長和質檢員應加強協作,搞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5、每一個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后,主管工長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填寫工程質量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完后在當月十五日前送交監理組,以便監理組能按時填報本月質量報表,作出質量工作分析,并及時向公司匯報工程質量情況。
6、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監理組成員有權力和責任發出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由相關責任人簽收后認真按時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質檢員發出的整改通知單,對確實存在爭議的問題,工長應在簽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項目領導裁決。對整改通知上問題的整改必須按時完成,有困難要及時提出,不得在延誤后找理由推脫責任。
7、各班組在施工過程中有責任保護自己和其他班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進場檢驗和試驗由試驗員和材料員按照公司有關管理程序進行,未經檢驗或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嚴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經配置在現場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現場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應設配合比計量標牌,做到計量準確。
10、項目由監理組、施工組、勞資員及項目領導定期組織進行班組施工質量評比活動,同時采取獎優罰劣措施。
11、項目將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由總工室負責組織質量分析會,針對不同階段可能出現的質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盡可能避免和減少質量通病和質量事故的出現。
12、結合工程實際施工情況成立QC活動小組,開展QC攻關活動,有效地解決施工中出現地各種質量問題,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13、工程質量與經濟效益掛鉤,在工程款的結算上采用優質優價制度,鼓勵創優。
(二)有關獎罰條例
1、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開始施工,而相關工長未及時作好質量技術交底的,對相關工長罰款50元/次。工長交底清楚,作業班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罰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損失由班組承擔。
2、分部分項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時填報相應的質量技術資料,從而造成信息傳遞延誤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元/次。
3、工長拒簽監理組發出的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或拒絕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質量問題,罰款50元/次,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4、接到通知后不積極組織整改的對工長罰款50元/次,班組不積極完成工長的整改安排,工長有權力處罰班組或提請質檢員對班組進行處罰。工長和質檢員口頭提出的整改要求與書面通知同樣有效。
5、質檢員和工長要共同加強施工過程監督,工長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檢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長要經過自檢認為合格后才能提請相關質檢員正式驗收,如果質檢員在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后一次抽檢(或全檢)合格率達不到85%以上,對報驗工長罰款50元/次;多處存在較嚴重的問題則加倍處罰。
6、下道工序有權對上道工序進行監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若為搶進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現質量問題,下道工序施工人員至少承擔相當于上道工序責任人50%的處罰(包括工長和施工班組)。
7、不注意進行成品保護的要承擔相應造成的返工費用,并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以上的處罰。
8、項目每周組織一次質量評比活動,對現場各班組的完成工作進行實測實量。質量被評為優良并獲得第一名的班組,項目給予1000元的獎勵;質量被評為優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兩個班組則分別罰款1000元;質量被評為不合格的班組當月工程款不予結算,同時給予1000-3000元罰款并承擔相應的所有損失。相關工長和質檢員的獎罰比照管轄班組的10%執行。連續一個月被評為優良的分項工程,施工班組獎勵2000元,主管工長和質檢員嘉獎當月獎金的20%。
9、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提出切實可行且能有效杜絕質量通病或顯著改善工程質量的人員,由監理組以書面報告提請項目給予200-500元的獎勵。
10、質量事故的處理按照《公司質量安全獎罰規定執行》。
管理獎罰制度 篇4
一、考勤
1、全勤計30元/月,辦公時間:8:00 —— 10:00。
2、病假一個工作日扣2元(需出示病歷或病情證明);請事假一個工作日扣10元(每月最多只允許3天);遲到: 5分鐘以內扣1元,5-30分鐘扣5元,遲到30分鐘以上者以曠工論處;無故曠工者一次全扣,另加罰20元/次,連續及累計達3天以上者責令停課學習。
3、事假需事先調好課,學校不安排代課,病假需本人(危、重可親屬代替)親自向校長或教導處或值周領導請假,學校安排代課,否則學校不予安排代課,若所任教班級無人上課便以曠課或礦工論處。
4、辦公時間外出辦私事每月累計時間折算為事假(30分鐘以內/次不計);、上課時間無故頻繁進出教室每次折算為遲到1次。
5、領導查堂遲到2元/次(5分鐘以內),早退5元/次(5分鐘以內),曠課(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及無故不上課且沒有人代課)扣20元/節,發現一節放鴨子課扣10元
6、函授學習超過三天以上不得全勤獎,跨月只計一個月。
7、以上各項扣除累計可得負數。
二、教學常規
1、教學獎20元/人每月,按個人工作量計算并入考勤中結算,每周五隨機抽查2位教師常規,逢月底全查。
2、按時完成學科工作計劃,不按時完成扣10元。
3、每月按時完成教案,不按時完成扣2元,以舊代新扣4元。
4、每月開展學生活動課2次并在手冊上有記載,缺一次扣1元。
5、及時記載完成工作手冊計(教學計劃、教研教改,其中聽課2節,全期不少于10節,集體備課1~2次,全期共6次),缺1次扣1元。
6、每月組織學生評定教師執行教學常規工作(是否按課表上課、作業批改是否及時、有無變相體罰和濫發作業等)情況以及其他情況(教師穿背心、拖鞋進教室,在教室吸煙接打手機等行為)并由學生評定出好、中、差三個等級,評差者扣除該項獎金,評比情況全校通報。
7、以上各項扣除累計可得負數。
三、課堂教學
1、私自調、換課發現1次扣2元,若導致責任事故由調、換課人負全責,課程一切以學校課程總表為準。
2、在課堂教學中,每出現一次安全事故扣5元。
3、變相體罰學生或濫發作業扣10元/每次。(以家長找到學校為準)
4、上課時使用通訊工具每次扣5元。
5、每月家訪達到全班學生數的10%。
四、教學獎勵及處罰
1、面向市、縣、鎮、校各級公開課或教研論文按省、120-100元,市100-80元、縣80-60元、鎮校30-10元發放。
2、輔導學生競賽,國、省、市、縣、鎮、校,按國省60-40元,市50-30元,縣40-20元、鎮10元發放。
3、無故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任課安排、臨時代課等)且無理取鬧的,
4、期末考試平行班單獨設獎金100、80、70元三個等級,平行班科平均分相差懸殊大于10分者不得該項獎金,一、二年級以綜合分評比;鎮抽、調考成績低于往屆成績每一個名次減20元,倒數三名不得該項獎金,另按一、二、三名扣除30、20、10元(有既往史不扣,但未持平者扣);鎮抽考成績高于往屆成績每高一個名次遞增10元,前三名另加30、20、10元。
5、鎮抽、調考成績需要有成績通報。
五、本細則一經教代會審議后通過立即生效。
管理獎罰制度 篇5
為確保公司的品牌形象,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實現安全文明生產,促進全員參與質量控制、質量安全管理,針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狀況和安全隱患,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標準和公司相關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項目部管理規定
1、分包工程負責人和施工管理人員應遵守作業時間,手機二十四小時開機。連續二小時以上打不通電話或在工地無管理人員負責罰款500元/人次。
2、項目部組織的各種會議、活動,相關人員無故缺席者罰款200元/人次遲到超過10分鐘以上者罰款100元/人次,遲到超過半小時以上者做缺席處理
3、對于業主、監理或行政部門的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嚴格執行,不執行者罰款500元/人次。若這些單位開出罰單,項目部對相關工區進行加倍處罰。
二、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凡是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抓住一次罰款20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不系帽帶者一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2、嚴禁酗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違者罰款500元。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走安全通道,嚴禁隨意穿行外架子,違者經教育不聽勸阻的罰款200元,并且如發生物體擊打事件后果自負。
4、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小便罰款100元,大便罰款1000元。如若找不到當事人,則對此處施工分包人進行相同處罰。
5、嚴禁赤腳、赤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違者罰款50元。
6、嚴禁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如有此事發生,輕者嚴厲處理,情節嚴重者罰款1000-2000元,并交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7、腳手架在使用期間,嚴禁隨意拆除大小橫桿拉接點桿件,扣件和卸荷鋼絲繩等設施作為他用,違者罰款1000-200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改動,必須經現場領導和管理人員批準,并有可靠地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作業。
8、在施工期間要做好成品保護,為防止施工時交叉污染,在施工面的玻璃、窗戶、欄桿、大門、做好保護措施,如沒做保護措施者一個污染處罰款500元并且清理干凈。
9、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臨電方案要求進行設置,各種用點設備必須有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嚴禁非電工自行操作和亂接亂插不規范接線,違者罰款200元。
10、現場的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隨意動用。對違者且還處罰100-500元:
11、工人生活區內,嚴禁私自使用各種大功率電熱設施或其他設備做飯,燒水,對違者除教育批評還處罰200元。
12、嚴禁在生活區的走廊上面掛衣物,違者罰款50元。
13、使用機械設備做到定機定人,任何職員不得擅自使用,對非操作人員使用機械罰款100一次,出現事故后果自負。
三、工程質量管理方面
工程進度控制與管理是保證施工項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資源供應,節約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是以計劃為中心管理職能,其本身體現為不斷編制,執行檢查分析和調整計劃的動態循環過程,進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使用。進度檢查每落實一次,要求組織充足的人力、物力、財力,設備投入施工,按期完成進度目標。
1、要求勞務分包人員嚴格按照工藝標準規范、規程、技術交底的要求進行施工作業,工程質量必須滿足各項施工驗收規范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先責領整改,如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處1000元以上罰款。如需返工,一切費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擔。
2、對不重視質量、違章指揮、對抗質檢人員檢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人員或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500-1000元。
3、施工班組不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單、技術變更單、質量標準、施工規范、地方標準及規定、技術交底等操作,視情節輕重罰款500-1000元/次,由此而造成質量問題的,承擔全部責任。
4、分包單位不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單施工,私自更改標準進行施工等并且未經項目部書面同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其他后果自負。
四、管理規定的執行
1、本辦法執行單位為項目部,對2000元以下獎罰由項目部管理人員現場直接簽發,對2000元以上獎罰由項目經理批準后簽發。
2、處罰應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處理妥當,手續完備。并且要充分的聽取被處罰人的辯解。受罰單位和個人如對處罰持有異議,須在罰款通知單簽發之日起七日內向項目經理申訴,逾期視為接受處罰決定。若被處罰人態度惡劣,拒絕在處罰決定上簽字,加倍處罰。處罰決定經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后同樣生效。
3、以上罰款一旦發生,分包方必須在每次例會時繳納到工程項目經理部,由項目部設專賬統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獎勵。拒不繳納罰款者,直接從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4、本制度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加強工程管理,把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形成獎優罰劣的良好施工氛圍,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實現進度目標。
5、未盡事宜另行補充,與合同發生矛盾者按合同處理。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管理獎罰制度 篇6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員工技能,增強愛店意識,節約酒店費用,特制訂制度如下:
賠償:
1、員工在工作中不慎損壞餐具,應立即上報領班進行記錄并申領餐具,此時可不立即賠償,可先記錄月底,根據餐具損耗率進行一次性賠償。
2、員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態度不好)損壞餐具物品,領班有權當場開賠償單,賠償金額為進價的一倍。
3、所有賠償以罰款形式上報餐廳和財務,并做好記錄。
4、賠償金額10元以下主管簽批;50元以下餐廳經理簽批;50元以上部門經理簽批。
5、餐具損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樓層班組,月底盤點在損耗之內的樓層班組,可以不對員工進行處罰。超過損耗率時,按餐具進價賠償。
6、樓層班組餐具損耗率超過部分按進價進行平攤處罰,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
獎勵:
1、如樓層餐具損耗率在控制范圍內,日常處罰餐具所得用來獎勵餐具保管好的員工,并授予“愛店天使”稱號。
2、酒店按餐具損耗率節約部分的50%拿來對節約樓層班組進行獎勵。
3、每月評比“愛店如家”流動紅旗。
洗刷:
1、客人走后由服務生把除玻璃器皿外的全部餐具送至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的餐具,填寫領送表。
2、或者第二天去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餐具,
3、洗刷間負責保管清理全部餐具。
4、樓層領班負責協助發放。
盤點:
1、每半個月管事部與餐廳部盤點一次,分析餐具損耗原因,減少餐具損耗。
2、每月由財務部監盤進行一次大盤點。
3、各班組各部門均設定餐具領用明細表、盤點表。
賠償:
1、由領班開具賠償單,主管簽字,交經理審核后生效。一式三聯(本人、部門、人事)各一聯
2、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責任人賠償,客人損壞由客人賠償,需免賠的須經理同意后才行。
3、不明原因造成的損壞丟失,由各部門班組平均賠償,如控制在損耗率內可以免賠。
4、每月分析損壞丟失原因,合理控制,減少損耗,降低費用。
獎勵:
1、對餐具管理突出班組進行獎勵表揚,并把經驗推廣。
2、對超出損耗率的班組予以批評處罰。
建議:
1、如洗刷間采用機械洗刷,采用洗碗機,可采用統一洗刷全部 餐具。
2、如洗刷間采用人工洗刷,統一洗刷勞動量太大,且餐具易損壞,不宜采用統一洗刷。
管理獎罰制度 篇7
★ 獎勵(以分計算,每分為一元人民幣)
店內每月進行“優秀員工”的評比,將給予當選者精神及物質獎勵,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也會得到店內嘉獎,獎勵方式有:通報表揚,現金獎勵,晉職加薪等.
1. 工作勤奮,品德優良,維護集體榮譽,有具體表現者,10分
2. 提供優質服務,多次受到客人表揚者,10分
3. 在酒店組織的各項技能比賽成績優異者,10分
4. 拾金不昧者,獎10分
5. 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店內采納實施,使店內效益增加明顯者,獎50分
6. 發現隱患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獎10分
7. 見義勇為,奮不顧身搶救,保護店內財產,維護店內利益者,50分
8. 有其他優秀事跡,足為其他員工表率者,獎20分
9. 店內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力度較強,考核達標者,獎30分
★ 處罰(以分計算,每分為一元人民幣)
1.考勤處罰:
1.1以點名時間(早上9:30 下午4:30)為準,晚到者,視為遲到,扣5分。
1.2凡沒有經過書面申請,經店長批準簽字而無故沒有到店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發三天的工資?10分
1.3員工因有事需向店內請假.請假時需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簽字生效者方可視為事假,事假期間扣發當日工資,一天扣發獎金的10%,并不參加當月優秀員工評比。.
1.4因病請假,請病假者須出示醫院的病假證明,病歷,處方簽,醫藥發票,病假扣除當天工資,一天以上不參加優秀員工評比。
1.5員工因有事,在上班中途擅自離開店堂,未經書面請假批準者,視為早退,扣5分;早退時間超過半小時者,視為曠工一天.
2.員工如有以下行為將給予1分處罰
2.1規定時間內清潔衛生未完成者(上午9:30,下午5:30),扣1分
2.2擺臺不整齊者,扣1分
2.3備餐柜上有除菜單、紙盒、零點單以外的其他物品或上述東西未備齊者,扣1分
2.4桌上無煙灰缸或煙灰缸不干凈者,扣1分
2.5上班時間靠在備餐柜、墻壁上者,扣1分
2.6無故離崗.串崗.扣1分
2.7上班時未按規定著工裝(上衣是工作服,褲子7分以上),扣1分
2.8上班時間未戴頭花者,扣1分
2.10工作時間內吃東西,閑聊,打鬧者,做與工作不相關的事情者。扣1分
2.11接打私人電話超過兩分鐘者.扣1分
2.12上班時處理私事,會客等.扣1分
2.13未經店長批準私自調休或換班者.扣1分
2.14不遵守店內規章制度但情節輕微者.扣1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給予5-10分處罰。
3.1工作時間睡覺或消極怠工.
3.2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等活動.
3.3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3.4偷吃,偷拿酒店的食物,飲料等物品.
3.5對客人或同事惡意攻擊,造成不良影響.
3.6隱瞞或無視客人投訴.
3.7不服從領導安排,拒絕或不按規定完成領導指派的工作.
3.8偽造病假證明或其它證明材料.
3.9一個月內連續累計3次遲到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予以辭退(開除),視情節嚴重并給予50-200元罰款.
4.1蓄意破壞酒店設備,設施和資料等財產,造成較大損失.
4.2聚眾鬧事,參加停工或非法罷工活動.
4.3違反酒店安全制度,財產損失數額較大的.
4.4遺失或向他人泄露店內內部機密文件技術等.
4.5盜竊客人,同事或店內財物,侵占店內財物等.
4.6毆打或故意傷害他人.
4.7遺拾不報,或私藏遺物.
4.8玩忽職守,營私舞弊,使店內蒙受重大損失者.
5.本制度按實際工作情況增減
管理獎罰制度 篇8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制度,結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管理辦法》,本辦法于20xx年 7 月1日頒布執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條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市民行為道德規范,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及部門的崗位職責。
第二條 行政部門要求如實填寫各類表格,提供有效證件,不得有隱瞞或假造。
第三條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業務指導、各類培訓及考核。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事、互幫互助,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五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質量標準要求開展工作,作業場所禁止無關人員逗留。
第六條 講究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守公司機密,廉潔奉公,維護團隊利益和公司聲譽。
第七條 愛護公物及公用設施,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第八條 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用品,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九條 衣容整潔,精神飽滿,待人熱情,文明用語。
第二節 獎勵
第十條 凡評為年度優秀員工者,將發放優秀員工獎金200元。
第十一條 考評條件
1、對改進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住戶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住戶表揚者。
3、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5、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6、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7、見義勇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9、敬業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者。
第十二條 獎勵程序
凡評為優秀員工者,由行政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并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物業經理,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三節 處分
第十三條 甲類過失(以下每項考核分值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不按公司規定著裝。
2、儀表、儀容不整。
3、不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4、不認真填寫交班記錄。
5、當班時間禁止玩手機、看報紙。
6、丟失公司財物。
7、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完成上級交付辦的任務。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條 乙類過失(以下每項考核分值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當班時間睡覺。
2、擅離工作崗位的。
3、因服務態度差受到住戶投訴時,與住戶爭辯、吵鬧。
4、變相賭博或從事不道德活動。
5、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
6、故意損壞公司或業主財物。
7、不服從領導的指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8、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9、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第十五條 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并予以“辭退或開除”處分:
1、以權謀私,敲詐勒索住戶或下屬。
2、組織及煽動罷工、聚眾鬧事。
3、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
4、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服務態度極差,與住戶吵架,或1年累計被住戶投訴達3次以上者。
6、偷竊公司或住戶財物。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
8、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
9、連續曠工2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
10、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職或偽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13、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4、仿效上級主管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5、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
第十六條 處罰種類及執行方式
1、口頭警告。僅限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主管簽發報辦公室審查同意后生效。
2、書面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累計2次)或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書面警告。
3、辭退或開除。員工觸犯丙類過失,公司有權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公司也有權對重復觸犯乙類過失、情節嚴重的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4、員工年度內被書面警告(累計3次)的將取消年終優秀員工評比、評選,取消年終獎。
第十七條 處罰程序
員工有違紀行為,由行政部列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告物業經理審查,經總經理批準生效。
第十八條 處罰的取消
員工在三個月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或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公司的通報表揚,經物業經理提出,公司領導批準后,可取消警告處分。
第十九條 申訴
員工若對所受的處分不服,應在3日內口頭、書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訴。行政部對員工申訴進行認真核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即為最終決定。
管理獎罰制度 篇9
為不斷提高我園的保教質量和服務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和用心性,克服出現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況,真正發揮“窗口行業”的作用,為此制定本園獎懲制度:
1、每月安全獎50,全勤獎50元。
2、優秀班主任每學期獎給100元。
4、優秀日;顒(包括課間活動、活動組織、上課期間衛生清潔)組織獎,每學期獎給每人100元。
5、優秀保育員每學期獎給10元。
6、采購人員購買新鮮蔬菜,廚房人員一學期下來幼兒沒有出現食物中毒現象,噴調的食品色香味俱全,受到領導和老師們的好評的,學期末發給每人獎金100元。
7、財會人員堅持做到日清月結,當好內當家,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每學期獎給每人100元。
8、檔案管理人員每學期做到規范合理,獎勵100元。
9、財產管理人員不浪費材料,為幼兒園節約當家,財產不流失,不浪費,每學期獎給100元。
10、代課費,園內有教師請病事假需要代課的,每代一次給代課費30元。
11、承擔教研組長職務,切實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教學研討和組內工作的每學期獎給200元。
12、我園各環節獲縣級獎每人發給獎金300元,獲市級獎每人發給獎金500元,獲省級獎,每人獎給獎金800元。
(二)懲罰:
1、教師出現體罰、變相體罰幼兒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工資50—200元。
2、教師在幼兒園內務必講普通話。違者一次扣工資10元。
3、教師帶班時,私自換班、串班聊天、接打電話,一次扣工資20元
4、在園鬧糾紛、和同事之間發生爭吵不聽勸告、無理取鬧進行漫罵,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扣工資30元---100元,嚴重者不聘。和家長爭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園內挑撥離間,說三道四,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20元。
6、在社會上說三道四,影響幼兒園的榮譽和形象的,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100元。并寫檢查向全員教職工進行自我檢討。
7、教師培訓經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資50元。
8、教師務必根據園教學工作要求開展各項教學任務,如按時備課、準備教具、教學計劃、教學筆記等,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從第二次開始一次扣工資20元。
9、不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等活動的.,一次扣工資50元。
10、業務園長、后勤園長要按幼兒園工作安排完成任務,否者,停發當月職務津貼。
11、廚房人員及采購人員出現食物異,F象,造成幼兒中毒事故的,停發當月工資;造成違法現象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財會人員出現帳目不清,資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現象的,一次扣每人工資100元。并承擔損失賠償職責,造成違法現象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檔案沒有按時完成的,每學期扣工資100元。
14、班級衛生不干凈,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10元。
15、不服從領導安排者,一次扣工資30元。16、事假一天扣60元。
18、病假每一天扣工資30元,有醫院證明和醫保中心報帳材料的,每一天扣工資10元;請假長的按請假制度來進行扣除。
19、曠工一次扣工資100元;曠會一次扣工資100元;上班遲到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工資30元。事假扣工資30元。
管理獎罰制度 篇10
(一)獎勵
每年幼兒園在教職工中,對履行職責、勤奮上進、完成任務好、受到家長、幼兒和教職工好評的可按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年終考核成績)
(1)設考勤獎:
遲到、早退一次扣考勤獎的25%,遲到2次(早退)考勤獎全部扣除,并不參加一等獎的評比。請假(病、事)考勤獎全部扣除。
(2)質量獎: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藥物巾毒、幼兒骨折、縫合、幼兒走失,本班消毒及衛生工作失誤較大,質量獎全部扣除。
(3)基本獎:
、俾男新氊,有較強的事業心,熱愛幼兒,無體罰和變相體罰。
、诜䦶念I導,聽從分配,團結協作,認真負責,完成任務較好的。
、圩袷赜變簣@各種規章制度。
、芊彩钦埐、事假,一律累計時間超過一天(包括一天)不參加一等評比,三天以上不參加二等評比,五天以上不參加評比。
、荼驹鹿ぷ髦谐霈F事故、違章、每次職責事故和違章都與基本獎掛鉤,每兩次違章降基本獎一等。
(5)單項獎:
除以上獎勵外,每學期根據實際狀況設早項獎,如:公開課、承擔實驗項目、論文交流發表、省、市區先進工作者、文藝匯演獲獎者,具體辦法根據實際狀況另定。
(6)效益獎:
工作量大,如:驗收評估、六一大型活動、人少任務重、請假人員多等,及兒童出勤率決定當月效益獎的設立。
(二)懲罰
(1)遲到、早退、病事假未經批準,隨意休息者(曠工)。
(2)打架斗毆、罵人,破壞團結者。
(3)體罰及變相體罰者。
(4)當班時發生職責,非職責事故者。
(5)本職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者。
(6)家長有意見經調查狀況屬實者。
(7)丟失、損壞公物(包括浪費水、電者)。
注:凡是違反園內規定的各種規章制度都是違章現象。
管理獎罰制度 篇11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管理獎罰制度 篇12
一、凡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公司給予獎勵:
1、標準執行崗位責任制,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工作熱情,遵守公司制度,當月未發生任何事故,公司給予表揚。
2、當公司的公共財產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能靈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損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認可和書面表揚者,獎勵伍拾元。
3、巡邏時能主動自覺維護廠內秩序,有效保護廠內環境,制止破壞廠內秩序的人和事,當場抓獲破壞者,獎勵貳拾元。
4、在巡邏中能及時發現偷盜嫌疑人蹤跡,并采取有效措施當場抓獲嫌疑人(有作案現場, 繳獲贓物,作案工具)。獎勵伍拾元。
5、能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并及時報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論功績大小獎勵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處理求助或突發事件時,能及時到位,現場處理得當,有突發表現者,獎勵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處罰:
1、不服從上級領導命令,不聽從指揮者,予以除名。
2、當公司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視而不見,臨陣逃脫者,予以除名。
3、在執勤中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者,予以除名。
4、執勤時精神不振,睡崗或脫崗者,第一次罰款壹拾元,第二次罰款貳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邏時對破壞工廠秩序的行為不制止,不處理,每次罰款貳拾元。
6、未按規定巡邏和巡查記錄不全,每次罰款伍元。
7、值班人員未對進出廠區的車輛、摩托車、來訪者和物品等,未進行盤查和車牌登記者,每次罰款壹拾元。
8、未著裝上崗或衣整不齊,罰款伍元。
9、巡邏時圍觀打牌,打麻將或去打電游者,每次罰款貳拾元。
10、值班室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且嚴禁會客,如有違者,每次罰款壹拾元。交班時,值班未 打掃衛生,每次罰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機械等發生丟失或損壞,當事人賠償。
12、辱罵和毆打同事,情況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賠償醫藥費,處罰一個月工資作為 受害人精神補償費,并予以除名。
管理獎罰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明工作紀律,做到獎懲分明,增強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公司員工的獎懲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總經辦是公司員工獎懲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員工獎懲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工作,并負責對有爭議的獎懲決定進行裁決。
第五條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獎懲工作的管理。
第六條 公司總經理對各類獎懲決定進行審批,并擁有最終裁決權。
第三章 獎勵管理
第七條 公司設立如下的獎勵種類:
1.通報表揚;
2.獎金獎勵;
3.提薪升級。
第八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報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發生,減少經濟損失有功的;
3.一貫忠于職守,工作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九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質量優、效率高,不討價還價,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全年無重大質量責任事故;
3.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4.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5.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6.為公司攬取大量營業額并創造了一定利潤的;
7.通過發明創造、技術革新對提高公司經濟、生產效益做出顯著貢獻的;
8.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公司經理辦公會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十條 員工有以下表現的給予提薪升級:
1. 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
2. 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 有其他突出貢獻,公司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提薪升級的。
第十一條 獎勵的工作流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總經辦審核;
3.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4. 總經理審批;
5.總經辦實施、下發《獎懲通知單》(受獎當事人)并負責歸檔。
第四章 懲處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設立以下處分種類,視情節輕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評(經濟處罰);
3.降薪降職;
4. 辭退。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的,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以至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區域而拒絕保安詢問檢查或管理人員查詢者;
11.破壞公司工作、生產場所環境衛生。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通告批評(經濟處罰):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的;
2.因疏忽導致公司辦公設備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傷及他人的;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的;
4.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的;
5.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屢教不改者。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薪降職: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的;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1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第十六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司財物的;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利用職務之便向客戶索取錢物的;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的;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失;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公司總經理、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等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不服從公司生產調度在外另謀職業的;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內有傷風化行為的;
21.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教育仍屢教不改的;
22.公司調派工作時,無故拒絕接受的;
23.因行為不當,公司再無法對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述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總經辦報公司總經理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在發現他人有違反本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總經辦和部門主管報告。
第二十條 對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的,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二十一條 員工所受處分有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后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訴,并以申訴后的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二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被辭退者除外)。
第二十三條 處分的工作流程:
1.員工舉報或部門提議;
2.總經辦組織調查;
3.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討論審批;
4.總經辦下發《獎懲通知單》(受處分當事人)并負責歸檔;
第二十四條員工一年之內被警告處分達3次的,年終獎只發90%,3次以上給予警告處分的,公司將予以降薪降職;員工一年之內被通告批評(處罰金額)達2次的,年終獎只發60%,超過3次(含3次)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二十五條 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受到通報批評,并給予相應經濟處罰時,其部門負責人應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也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部門負責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應負一定的領導責任,承擔責任的30%;
2.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部門負責人知情不予以制止,應負主要領導責任,承擔責任的60%。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由總經辦負責制定、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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