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通用2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
一、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二、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三、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四、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五、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六、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七、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學校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八、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九、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系并獲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十一、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與學校有關人員聯系,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2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辦公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外來車輛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
2、外來辦事車輛需到大門傳達室登記,待聯系好后可進入校園;
3、負責定期給學校送貨的車輛,需憑證進入校園;任何拉裝貨物車輛出校園大門,必須持相關部門批準單可放行;
4、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和轉彎時要慢行觀察;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高音喇叭;機動車輛嚴禁在人行道暫停。
5、校園內所有車輛必須遵守校園交通管理制度,按線路限速行駛。
6、各種車輛(包括自行車)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本校教職工車輛應停放在指定棚點。所有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均統一停放在指定停車棚點。
7、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8、對違反以上規定者,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3
為規范校園車輛行駛秩序,強化治安管理,維護校區教學工作及生活等各項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所有車輛(包括校車、工作用車、施工用車及經批準進入校區的'其他車輛),在校園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學校工作人員指揮。
2、校外單位車輛進入校園,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方可入校。
3、車輛進入校區后須注意行車安全,減速慢行,不得鳴號;禁止在校園內練習駕駛或試車、驗車。
4、校內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
5、施工用車、垃圾清運車應注意清潔衛生,防止拋、灑、滴、漏。
6、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教職工和學生使用的自行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
7、家長會等大型活動車輛管理按學校制定的臨時方案實施。
8、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學校職能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處理。
9、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4
1.自行車、電動車進入校園不得騎行,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學生的自行車、電動車每學期初要在德育處辦理過登記、領牌、交費(根據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后才能進入校園;
2.私家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公務用車和學校公車方能進入校園停放;
3.學校根據校園實際情況,選擇合理位置設立停車場地,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照規定就近有序停放;
4.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域,不得停放在教學、運動、生活區及交通干道上;
5.加強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的管理,由門衛及值班領導共同負責,外來車輛和接送學生的車輛均不得進入校園內。
保證校園安全、教學有序是學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上制度要求全體師生必須嚴格執行。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5
1、學生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本班劃定的區域內,并把自行車鎖好。不能將雨具、手套、書包等物品存放在自行車上。
2、自行車要停放整齊。每天由學校領導和門衛進行檢查。
3、自行車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在校內不準騎車。
4、學生騎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騎車安全,不可載人。
5、對故意損壞他人自行車,竊取自行車零件,一經查實,從嚴處罰。
6、教師上下班騎車、駕車須遵守交通規則。
7、出、入校門時,遇學生上下學要讓學生先行,騎自行車的教職工要下車推行,機動車輛要減速慢行,進入校園嚴禁鳴笛。
8、教師車輛進入校園須停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停亂放。
9、無駕駛證者不得駕駛機動車。
10、如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學生傷害、公物損害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11、教師駕駛車輛要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
12、校外車輛需進入校園的先到門衛處進行來訪登記,門衛同意放行的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好。陌生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13、在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6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校園安靜,加強對進出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車輛進出管理
1、因公來校聯系工作的小汽車須停車登記,聽從指揮,限速行駛,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車管理費;
2、為學校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停車登記,限速行駛,予以放行,不收停車管理費;
3、各類因私需進校的`車輛,須停車登記,經許可后,交納停車管理費,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不得占道;長期停放在校內過夜的各種車輛,不得停入家屬區內,應停在指定位置(進校方向馬路右邊,即十號樓—校醫院—橋頭),并辦理月票,教職工租用的出租車只登記,不收管理費;
4、校內物資外運,須停車檢查,出示物資外運手續或由有關部門聯系方可放行;
5、拖拉機、農用車、垃圾車通過時間:早7:00以前,晚6:00以后,糞便不得外溢,否則給予10~50元罰款;
6、空駛的外來出租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給予10~50元罰款;
7、兩輪摩托車進入校仙內必須證件齊全,帶頭盔,不得超載、拖掛,違者給予處罰
8、違反前四款的各類車輛依照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二、閑雜人員進出管理
1、因私來校探親訪友人員須在門衛登記;
2、外來人員進校不得在家屬區大聲喧嘩,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3、外來拾廢收舊人員,除周六和星期天可進入外,其它時間不得入內,進入者須交2元管理費,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7
為了加強學校教師小汽車和摩托車以及外來車輛的管理,維護校園內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訂以下制度:
1、教師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駛,嚴禁酒后駕駛。
2、車輛在校園內掉頭時,跟車人員要在車輛后面指揮。
3、教師私人用車要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地方,教師停放的摩托車要上大腳架,并鎖上防盜鎖。
4、各種車輛在校園內要限速慢駛,車速不能超過10公里/小時。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校園內不準超車,不準鳴號。
5、上學、放學時,門衛管理人員在學校門口指揮交通,值日領導管理學生秩序和紀律。
6、教師私人用車在進出校門口時,要堅持行人優先的原則。
7、家長接送車嚴禁進入校園,只能停放在學校社區門口的車位內。
8、來校辦公務的外來機動車輛,經與門衛人員聯系,獲得同意并備案后,可以進入校園。車輛要慢速行駛,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學校運輸需要的各種車輛、以及外來送水、送書等貨物運輸的大型車輛,應在確保校門口無學生進出時方可進入校園,并要安排跟車人員下車步行,指揮車輛到達指定停車點。
10、因參加校內舉辦的各種活動,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經學校批準,登記備案,并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8
為創建和諧安全文明校園,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學校利用教師大會、年級會、班會和宣傳欄對師生做好校園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自覺成為學校安全管理的維護者和執行者,讓教職員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門口嚴禁一切車輛停放。一般情況下,不提倡家長到校探望學生。
三、安全值班教師在學生上、放學時嚴格按照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
四、未經允許的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門衛請示學校有關負責人,經學校允許進入的車輛,門衛必須按照門衛制度對外來車輛及人員實行登記查驗制度。要查驗有效證件,嚴格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進出車輛及人員、物資的情況。進入校園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有效的'證件。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進入校園。除特殊情況外,晚間23:00后不容許車輛進出校園。
五、經批準進入校門的車輛,均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確需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均須按規定的時間、速度行駛,不準在非停車區隨意停放。進入校園的車輛,行車、轉彎、后車要注意學生的動向。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喇叭,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定校內行車的速度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時,按規定的速度行駛。車輛必須停放在教職工車位或停車場,不得搶占學校校車車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園內學車試車。需要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車輛不能在學生下課時間或活動時間進入校園。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遇到有學生在道路上要停車避讓或慢速行進。
八、不能組織學生在有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體育課和開展其他集體活動。
九、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須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領導、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保衛人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和交通管理。
十、全體教職員工尤其是門衛必須對車輛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和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十一、各部門、各老師嚴守進出校園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實行層級責任追究制。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9
為保障學院教學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完成學院交通運輸的任務,加強車輛的管理,特做一下規定:
1、嚴格執行機動車“三檢”(出車前檢查、行駛中途檢查、收車后檢查)、“四勤”(勤緊固、勤保養、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機件完好,杜絕帶病車輛上路。
2、建立機動車檔案,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數據、使用、維修等有關情況的記錄。
3、機動車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維修保養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嚴禁使用汽油刷洗發動機,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發生車輛火災事故。
4、機動車在執行任務后返回學院停車場,防止被偷盜、被破壞事故發生。
5、各部門組織的長途外出活動須提前向院申報,填寫用車報告單后經院領導批準。
6、各種機動車按時參加年度檢驗和單位內部抽查、普檢、地區組織的季檢。
7、保證各部門使用車輛的'安全,嚴禁在修車輛執行運行任務。
8、司機要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清潔,嚴禁公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須經后勤公司總經理批準。
9、司機要服從運輸中心經理統一管理調配、不得私自出車,非在編司機未經院領導批準不準駕駛學院車輛。
10、購置、變更、報廢、停使、調出、調入的機動車輛,必須及時向學院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申報、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0
為了確保學校師生進出校門和在校內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車輛進出校門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2、上學、放學進出校門期間,教師車輛必須給學生讓道。教師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按規定車位停放。不得亂停亂放。校車停放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前。傳達室西停車場不再安排停車,備上級領導來時停車用。教師的`轎車停放在學校大門北、中學樓北停車場和小學學生廁所以南地帶。教師其他車輛停放在小學樓A樓和B樓北幕墻下坡道上。
3、車輛到位后要鎖好車,注意防盜。但必須關閉防盜音響和防盜燈。
4、校內嚴禁鳴笛。
5、要自覺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不漏油、排氣流暢,不亂扔廢物,自覺講好衛生。
6、以上條款,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任制扣分。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1
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一、車輛管理范圍: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二、外來車輛管理: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三、相關管理規定: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園內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四、車輛管理部門: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2
為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確保教學、科研及公務用車,對車輛使用作以下規定:
一、校內車輛由學?倓仗幑芾、由校長調度。駕駛員應根據學校領導的安排,完成行車任務。
二、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隨時作好發車準備,保證隨調隨到,準時發車,工作之外的時間中,服從學校領導安排,準時發車。
三、未經學校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隨便出車或把車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交通法規及監理部門的規定,安全行車,做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
四、車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車或離開車時,須關好車燈,鎖好門窗方能離開。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調度,保持通訊聯系,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精心保養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節約燃油和修理費。
五、學校經常進行車輛維修,保證車輛的性能良好。未經同意駕駛員私自用車以嚴重違紀論處。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私自出車者自負。
六、經常清理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與美觀。
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除次日有接送任務、擔任班車外,應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學校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3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現違規者門衛和保衛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保衛發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保安、學校保衛科人員管理,按規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4
1、學校辦公室負責所有車輛的日常管理,按日對駕駛員進行考勤;
2、學校車輛應首先確保公務用車及職工通勤,用車應先經辦公室報領導批準,統一安排,其他任何人無權私自調用車輛;未經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因私自出車造成的后果,除責任自負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停薪、停職或解聘處分;
3、燃油由辦公室購卡統一充值,每月記錄行駛里程及加油數量,按月統計油耗,發現超支嚴重追究駕駛員責任;
4、駕駛員要認真記錄好加油數量及對應的'行駛里程表,月底統一報辦公室統計;
5、辦公室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嚴格考核;一年內無責任事故給予一定獎勵,安全意識不足、安全知識不達標禁止上路;
6、凡車輛保養、維修、更換配件等,由駕駛員申報,由定點維修單位造出預算,交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指定修車店修理;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車,因個人責任違反交通規則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8、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定期清洗車輛,做到車外無灰塵,車內衛生整潔;
9、平時要加強車輛保養,保持良好技術狀態,并做到小故障不過夜,大故障及時修理;
10、教職工上下班專車及校長專車停放北校區,其他車輛停放南校區,駕駛員要做好車輛入庫及保管工作,確保停車安全;
11、招生期間車輛由招辦和辦公室協調解決,燃油費用計入招生成本。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5
一、學校教職工機動車輛必須到保衛處登記辦理湖北職業技術學院車輛通行證,憑證通行;外來車輛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憑有效證件領換臨時通行證方可在校區通行。
二、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任何車輛禁止隨意停放。
三、校內機動車輛限速行駛,禁止鳴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駛途中應主動禮讓行人。
四、騎電動車、自行車下坡時應減速慢行或下車推行,防止出現事故。
五、由學校成立由相關部門組成的`檢查組,每周對車輛停放進行一次檢查,并登記違章車輛信息,對超過三次違規停車的人員進行通報,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其車號。停車秩序和文明單位評比掛鉤。
六、各部門、單位加強對職工、學生、職工家屬、臨時用工、施工人員的規范停車宣傳教育,通知到每一個人員。
七、對不聽勸阻,阻撓公務,無理取鬧的人員由學校嚴肅處理。
八、遇有大型活動,車輛的停放須聽從保衛處工作人員的安排。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6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有良好的.教學?蒲。辦公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外來車輛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
2、外來辦事車輛需到大門傳達室登記,待聯系好后可進入校園;
3、負責定期給學校送貨的車輛,需憑證進入校園;任何拉裝貨物車輛出校園大門,必須持相關部門批準單可放行;
4、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和轉彎時要慢行觀察;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高音喇叭;機動車輛嚴禁在人行道暫停。
5、校園內所有車輛必須遵守校園交通管理制度,按線路限速行駛。
6、各種車輛(包括自行車)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本校教職工車輛應停放在指定棚點。所有外來車輛,均統一停放在指定停車點。
7、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8、對違反以上規定者,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7
一、校內樹立明顯禁騎警示牌,門衛人員有責任做好校內禁騎工作,時刻提醒違規學生,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扣車處理并報告政教處。
二、校內師生自行車、摩托車要按規定位置停放,門衛、值日人員共同負責做好早上師生進校時的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工作。對不按規定亂停放的.作扣車處理。
三、教師的汽車應按規定地點停放,遇特殊情況應主動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內交通不便。
四、師生的車一律停放在規定的地點,校園內禁止騎車。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8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手續。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摩托車、小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車輛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門衛室、政教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19
一、全校師生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二、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出校門須隨車備帶“通南中專校園車輛通行證”并減速緩行;非機動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三、非校內機動車輛(公務車輛、工程專用車輛除外)禁止入校,值勤人員、保安引導相關人員將車輛有序停放在學校西大門外。
四、外來公務、工程專用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入校,須事先電話聯系相關人員待保安確認后,再憑車輛行駛證換取臨時進校通行證,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五、教師車輛停放在規定區域。學校有重大活動時,教師應按要求將車輛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六、學校召開家長會或開展其它大型活動時,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停在事先安排的區域內,并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入停。
七、學校開展校園文體活動或其他集會時,人群密集區域禁止車輛通行。
八、為學校膳食中心運送貨物的機動車、板車及膳食中心工作人員機動車一律從學校東北門進出。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20
為了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營造安全、和諧的環境,減少校園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校園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教職工機動車管理規定
。ㄒ唬┙坦ぼ囕v憑門證卡出入。(門證卡只限教師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門證卡遺失要及時報告保衛科并按保衛科相關規定進行補辦)
。ǘ┰谛@內駕駛汽車或摩托車時行駛速度控制在5km/h以內,有學生經過時要緩速或停止通行。
。ㄈ┬冉Q喇叭,機動車一律不得進入學校田徑場、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ㄋ模┸囕v必須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隨意停放。
摩托車停放在劃定的教師車棚。汽車停放時請按所劃車位停放,停放整齊,不要橫置,不要停放在車位中間,以免妨礙他人停放。
。ㄎ澹{駛員應鎖好機動車的車門,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
。C動車輛損壞公、私財物,違反交通規定,軋壞人行路面、草坪,發生交通事故等,必須照章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社會車輛進入學校的管理規定
(一)社會車輛未經批準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不得停放在校門口。
。ǘ┬枰M入校園的社會機動車輛,須經學校批準,在門衛室登記備案,并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均須遵守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經允許進入校園送貨、送菜的車輛時間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ㄈ└鞣N車輛進出校門均須服從值班、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詢問、檢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應下車推行。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后,不準鳴笛,不準在非停車區(校園大道,教學樓、學生宿舍樓、餐飲樓門口)隨意停放。
。ㄎ澹┥鐣囕v在學生活動期間禁止入校。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21
學校是學生密集、學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維護校園秩序,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管理,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進一步規范校園車輛管理
1、學校教職工機動車輛,在校內行駛,嚴禁鳴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2、遵守交通法規,嚴禁任何人利用校內場地練車。
3、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規定的區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帶,防止車輛自動滑行,造成安全事故,不得占用消防應急車道,造成安全隱患。
4、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自己應妥善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發生。
5、來校參加文體、教育教學等活動的車輛,誰組織誰負責指導安全規范使用車輛。
6、凡遇上學、放學等學生出入高峰期,不論是在校內行駛或準備進出校的任何車輛必須自覺停車,待學生疏散完后,方可繼續行駛。
7、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衛值班人員的查詢;
二、外來車輛的管理規定
1、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
2、上課期間,探望學生的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3、嚴禁營運性質的出租車、摩托車、三輪車、大貨車進入校園。
4、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進校,須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校。
校園停放車輛管理制度 22
為加強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的管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學校機動車車輛進出校園管理制度。
一、除學校公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非必需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領導允許不得入校。
三、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0Km/h),禁止鳴笛,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四、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憑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年審合格證等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到校保衛處辦理進出校園通行證,方可在規定時間(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內入校。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校,則必須由要求送貨的部門派人到校門口接待,并在上課時間內進入校園。車輛入校后,必須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志行駛,按位停放。
五、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分別劃定指定停車區域,固定車輛停放位置。校車和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出入校門時,必須將校內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右下角,進入校園后須將車輛按要求停放。在校園內若本校教職工違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全年獎金和當月績效工資并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客運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學校領導后方可進校。
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八、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保衛處,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之,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訪本校教職員工者隨行機動車輛請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請教職員工告知探訪者。
十、如有違反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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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在校園內騎車。
2、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3、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4、不準穿越、人行道、車道和道口的護欄。
5、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梢詴簳r中斷通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車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1、凡是在本公司實習、培訓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嚴禁酒后上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狀態,嚴禁酒后上崗,堅決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
3、進入生產現場,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時,不準穿拖鞋、高跟鞋,留長發;
4、不得擅自移動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確因工作需要移動時須請示車間領導同意,工作結束后,必須立即恢復。
5、禁止跨越運行中的設備,確因工作須跨越時要走跨梯
6、凡在兩米及兩米以上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掛在堅固的構件上并認真檢查,防止安全帶移位和下沉。
8、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桶、滅火器、消防栓、消防帶等)完好、齊全、定置擺放。
9、生產區域禁止睡覺和非工作時停留,禁止吸煙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雜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產人員,不準進入生產區域,禁止隨意操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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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管理
。ㄒ唬┸囕v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時以上(特殊情況可在上班后5分鐘至半小時時間段內)進校園,下班一律在靜校半小時后出校園。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準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門衛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ǘ┸囕v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準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ㄈ┸囕v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ㄒ唬┻M出校門的非機動車(人力自行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進入校園必須下車推行,
(二)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自行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校園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ㄋ模⿲W生必須年滿12周歲并在法定監護人同意且簽署安全責任狀后方可騎自行車上學,并按學校規定進行管理。
四、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ǘ┻M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駕車者承擔。
。ㄈ┘訌婇T衛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岳塘區友誼學校負責解釋并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后,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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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來,隨著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對外往來的增多,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家車輛不斷增多。各類車輛頻繁進出,給校園管理帶來了壓力。為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營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停車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進出
1、所有進入校門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檢查,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一律出示“車輛通行證”進出。
2、無牌無證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經同意辦理手續后由學校通知門衛放行。學工處事先通知校警、門衛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和自由活動時間。
4、沒有特殊情況,禁止來校的其它外來機動車輛駛入。
5、車輛載物出門,一律門衛工作人員檢查,放行。
6、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校警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在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3、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嚴禁在校園內行駛;上、下班使用者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發證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ㄈ┸囕v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
2、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校警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3、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
4、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學工處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ㄒ唬┻M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ǘ┻M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載物出門時,憑物品出門證放行。
。ㄈ┬@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ㄋ模┧蟹菣C動車應停放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ㄎ澹﹪澜麑W生騎車上學。
四、管理辦法
。ㄒ唬┥蠈W放學時,執勤教師在校門口維持秩序,管制車輛、路隊。
。ǘ┻M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三)在校園內行駛的.車輛,造成對學生傷害的負主要責任,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ㄋ模⿲o牌無證,或擅自進入校園以及在禁止通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各種車輛,除教育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ㄎ澹┬>撠煓z查校園內的非機動車,對違規的車輛停放、行駛等,要做出相應的處理。無視校園規定的,加鎖暫扣,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必須學習校內車輛管理規定后方可領取車輛,嚴重違規者除學習規定外,還須其交納費用,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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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學校車輛管理,保證學校領導、教學及公務用車,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車輛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
2、辦公室主任應做到:務實高效、廉潔勤政,積極服從和服務于學校領導、教學及公務用車需要。
3、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各項規定。
4、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安排,保證通訊聯系,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
二、使用
1、學校車輛由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更不得轉借他人或當作訓練用車。
2、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學校車輛使用申請單”,經辦公室主任核準同意后后方可派車,未履行手續不得用車。
3、各職能部門如遇緊急事件,來不及書面呈報,須電話申請派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4、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前做好準備工作,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遇到問題及時排除,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5、學校車輛原則上每天應返回學校(特殊情況例外),停放于學校院內,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三、保養
1、學校車輛由學校指定專(兼)職司機負責清洗保潔工作。
2、學校車輛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四、修理
1、學校車輛,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主管部門呈報核準,由該車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點維修。
2、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車輛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負擔。
五、油料
1、駕駛員應在指定點加油。加油時須報請辦公室主任批準。
2、駕駛員應節約用油,避免浪費。
六、事故處理
1、學校車輛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學校車輛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生車禍,應及時向附近交警報案,并即刻與學校主管部門聯絡,學校應派人前往現場協助處理。
3、車禍后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應由當事人配合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4、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當事人除承擔事故責任外,還應對違規用車和因此造成的`車輛問題負責。
七、保險、年檢
1、本學校車輛的投保作業統一由校辦公室負責。
2、學校車輛年度檢驗由校辦公室會同責任司機負責。
八、費用報銷
1、修理費用由送修人員先填寫報修表,再憑正規發票履行報銷手續,如費用較大,則由學校按相關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費用,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履行報銷手續。
3、凡未經同意私自用車產生的任何費用,學校概不報銷。
九、附則
1、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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