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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3 11:46:32 制度 我要投稿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會議保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1

          機關、單位舉辦會議或者其他活動涉及國家秘密的,主辦單位應當采取保密措施,并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要求。

          1、凡組織舉辦涉及國家秘密的活動(會議),必須在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進行,并視情況設置警戒區域和警衛人員,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場所特別是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

          2、涉密活動(會議)舉辦前,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對會場擴音、錄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嚴禁使用無線話筒錄音或以無線代替有線擴音設備。

          3、涉密活動(會議)舉辦前,應將與會人員名單呈報分管領導審定。與會人員進行入會場必須簽名登記,且不得帶入手機等具有錄音、錄像功能的信息設備。嚴禁與涉密會議無關人員進行入會場。

          4、會議開始,會議主持人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并嚴格執行保密紀律。

          5、涉密會議記錄,要用統一編號的記錄本指定專人記錄,會后按規定統一收回、保密或銷毀。凡會議規定不準記錄的',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不得錄制聲像制品;確需記錄或錄制的,須經主辦單位批準,其記錄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級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6、會議印發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嚴格管理,標明密級,專人負責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和履行簽收手續,會后按登記清單及時收回。嚴禁向與會議無關人員提供涉密會議材料;

          7、涉密會議期間發現文件丟失或被竊,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設法挽回損失;

          8、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住地進行保密檢查,不得有文件、筆記本等遺漏。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2

          第一條 涉密會議組織召開應提前填寫《涉密會議審批表》履行審批手續,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會前應向與會人員強調會議保密事項和要求,增加保密防范意識。

          第二條 召開涉密會議應確定會議密級和會議代號。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限定參加人員和范圍。必須嚴格執行不在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的規定。

          第三條 在召開涉密會議前,必須做好保密工作。涉密會議必須在有安全保密措施的內部場所召開。

          第四條 涉密會議會場保密檢查內容

         。ㄒ唬┝私鈺䦂鲋車闆r是否有利于召開涉密會議;

          (二)檢查關閉會議室內電視監控,錄音防盜報警設備;

         。ㄈz查使用無線話筒和錄音與擴音相連接的設備(有特殊錄音要求的除外);

         。ㄋ模z查會議使用的桌椅和燈光設備,有無異常、異樣的無線接收,發射裝置;

         。ㄎ澹┝私馓峁┓⻊杖藛T的政治品德,職業道德情況,禁止使用外籍、政治觀點對立、品德和職業道德不佳的人員;

          (六)根據會議情況向對方提出保密及人員控制要求。

          第五條 召開涉密會議,應事先對會場進行保密檢查,會場內應采取手機屏蔽或控制措施,錄音錄像應經會議主辦部門和保密辦領導批準。

          第六條 涉密會議使用的擴音等技術設備應當符合保密要求;嚴禁使用帶有無線上網功能的便攜式計算機。

          第七條 涉密會議不得將手機帶入會場。

          第八條 涉密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可拍照手機、對講機等可以進行無線發射、傳輸的設備。

          第二百六十九條 涉密會議應由專人負責參會人員身份確認和涉密載體的`發放、清退和銷毀,使用和管理符合保密要求。

          第九條 因特殊情況在公司外舉行會議,主辦部門要協同保密辦與承擔會議的保密部門取得聯系,對使用會場及相關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和審查。會議資料開會時發放,會后收回。

          第十條 嚴格控制入會人員的范圍。會議代表入場時,要嚴格檢查會議代表證和會議工作證,防止非入會人員進入會場。整個會議過程直至會議結束,會場入口處要有專人守衛。

          第十一條 涉密會議要進行錄像、拍照、錄音工作的,由公司專業人員負責。所有涉密會議聲像資料,按會議密級定密,會后作為密件管理。

          第十二條 涉密會議結束后要及時清理會場和討論地點,仔細檢查是否有會議代表遺忘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第十三條 涉密會議全部結束后,要在承擔會議的保衛部門配合下,對會場討論地點及會議代表的房間逐一進行檢查,對代表遺留的涉密文件資料等進行清理登記,交由公司保密辦處理。

          第十四條 對于遺留的有關涉密會議內容的紙張、資料等集中進行銷毀,確保涉密會議信息、資料的安全。

          第十五條 與會者在報到或在會議入場時領取文件、資料必須簽字登記,認真執行文件登記、使用、 退還手續。

          第十六條 會議期間需打印和復印涉密文件、資料,一律交由會議涉密資料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并對打印、復印的涉密文件資料逐一進行編號登記以及嚴格進行使用登記管理。

          第十七條 打印、復印會議文件過程中,要及時清理銷毀廢棄的記載有關涉密會議信息的紙張。

          第十八條 會議結束后,要統一收回代表手中的涉密文件、資料。

          第十九條 對于需要會議代表帶回的涉密文件、資料,統一收回后由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通過機要通信形式寄給有關單位,避免個人攜帶發生丟失和被竊。

          特殊情況需要由個人攜帶時,必須由會議主辦部門請示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并按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制度辦理。

          第二十條 外出參加會議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涉密文件的按公司《國家秘密載體管理制度》執行;毓竞髴鲃訉㈦S身帶回的文件資料交保密室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 會議主辦部門在會議結束后,要將涉密會議審批表連同會議人員名單、會議日程安排、會議文件目錄等送保密辦存檔備查。

          第二十二條 未經批準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會議的秘密內容,不得擅自向宣傳機構提供資料公開報道會議的秘密事項。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加強對涉密會議的保密監督和管理,保障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的涉密會議包括:

          (1)國家、教育部及省市領導人視察匯報會議;

         。2)軍方領導視察匯報會議;

         。3)涉密課題評審會、驗收會、鑒定會、匯報會等;

         。4)涉密研究生論文答辯會;

         。5)校內年終考評述職會、校班子考核會、大型骨干人員會議。

          二、組織管理

          1、會議、會場管理

         。1)涉密會議應選擇具有保密條件的場所,重要涉密會議應在單位內部召開;

         。2)涉密會議的主辦部門應提前確定會議日程和保密工作方案,對活動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提醒。填寫《涉密會議審批表》(DUT—BM—49),提前通知保密工作辦公室審查保密工作方案并對活動進行保密監督。填寫《涉密會議會場保密檢查表》(DUT—BM—50),會議主辦部門對保密工作情況作文字記載,會后報保密工作辦公室備案;

         。3)會議報告應提前經保密工作辦公室審查,如果涉密應在報告首頁進行保密提醒;

         。4)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并在會前對人員進行身份確認;

         。5)涉密會議場所禁止帶入具有無線上網功能的便攜式計算機、手機,必要時使用手機信號屏蔽;

          (6)涉密會議的會場服務人員應由本單位工作人員擔任,并進行保密教育;

         。7)涉密會議的音響設備要符合保密要求。涉密會議嚴禁使用無線話筒。會議用計算機等辦公設備應使用自帶設備;

         。8)會議期間,未經批準不準錄音、錄像。如特殊情況需要攝錄,由指定攝像人員進行,其攝影帶必須交會議主辦方處理并按同等密級的載體標識和管理; (9)與會議相關的宣傳報道,應依次經部門負責人、新聞中心審批,保密工作辦公室備案。

          2、涉密文件、資料管理

         。1)會議使用的涉密材料要準確確定密級,并按照涉密文件管理要求統一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應在指定地點印刷,標明密級和序號,登記發放。存儲、處理有會議內容的計算機及載體應與會議文件同等密級管理;

         。2)發給會議代表的涉密載體、要嚴格履行簽收手續,注明是否會后收回等保密要點;

         。3)休會期間,需要收回的涉密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確專門人員集中清理收回和妥善保管;

          (4)會議結束時,注明“會后收回”的。要及時收回,不能讓與會人員自行帶走;

          (5)允許與會人員自帶的涉密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要明確規定回到單位后及時交單位保密室保管,個人不得留存,并向與會人員所在單位發出會議涉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清單,要求該單位按照清單如數收回;

         。6)明確規定秘密會議內容的傳達范圍;

         。7)不允許與會人員自帶的涉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如需發給與會者單位的,應通過機要交通或機要通信部門寄發;

         。8)在離開會議駐地前,要對會議住地進行全面檢查,防止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遺留在會議駐地。

          三 附則

          1、本規定由校保密委員會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4

          (一)凡組織舉辦涉及國家秘密的活動(會議),必須在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進行,并視情況設置警戒區域和警衛人員,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場所特別是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并同時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嚴格執行保密紀律。

         。ǘ┥婷芑顒樱〞h)舉辦前,保密部門應對會場擴音、錄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嚴禁使用無線話筒錄音或以無線代替有線擴音設備以防泄密。

         。ㄈ⿲εc會人員嚴格把關,會前應將名單呈報分管領導審定,他人不能代替參加會議,并進行簽名登記。嚴禁與涉密會議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ㄋ模┡c會人員不得將手機帶入涉及國家秘密會議的會場,因特殊原因帶入會場的手機應取出電池。

         。ㄎ澹┥婷軙h工作人員要用統一編號的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按規定統一收回、保密或銷毀。凡會議規定不準記錄的,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不得錄制聲像制品;確需記錄或錄制的,須經主辦單位批準,其記錄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級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h印發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嚴格管理,標明密級,專人負責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和履行簽收手續,會后按登記清單及時收回。需隨身攜帶回單位的,要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途中采取保密措施,回單位后立即交到保密室登記保存,不得私自留存,嚴防丟失。嚴禁向與會議無關人員提供涉密會議材料;

         。ㄆ撸樯婷軙h擬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統一由主辦單位及時收回。需保存的,應標明相應的密級歸檔保管;無需保存的,造冊登記后銷毀;

         。ò耍┥婷軙h期間發現文件丟失或被竊,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設法挽回損失;

         。ň牛⿻h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住地進行保密檢查,不得有文件、筆記本等遺漏。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5

          一、凡召開、舉辦涉密會議、活動的單位,在召開、舉辦前要制定嚴格的保密工作方案或措施,并報區保密局審查、備案。

          二、按規定確定出席、列席和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并對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宣布保密紀律。對參與會議、活動的服務工作人員,由本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備案,必要時須簽訂保密協議。

          三、會議、活動場所要符合保密規定,在活動開始前進行保密檢查,并配備手機屏蔽柜或通信干擾。會議、活動場所禁止使用無線話筒。凡不準記錄、錄音、錄像的,主辦單位應當事先聲明。

          四、參加重要涉密會議、活動的人員要出示有效證件,履行登記、簽字手續。未經批準,嚴禁攜帶有錄音、錄像、拍照、信息儲存等功能的設備進入會場。

          五、涉密會議、活動所使用的設備和產品,必須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術標準。

          六、在涉密活動期間印發的文件、資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規進行管理。對不明確的涉密事項,應報區保密局,由區保密局向市保密局上報審核把關,超越市級保密部門批準權限的`要逐級上報。

          七、在活動期間應配備保密箱和文件袋,并指定專人管理。在運送涉密文件和資料途中,應由二人同行。會議或活動結束后,要及時清理會場和與會人員住地,檢查有無遺落的涉密文件、資料,確保萬無一失。

          八、需對外宣傳和報道的,要經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保密工作的責任人簽字同意,并報上級機關批準,同時對涉密內容做好技術處理。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宣傳報道、接受記者采訪和擅自擴大知悉范圍。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6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保密干部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7

          第一條 凡組織舉辦涉及單位商業秘密的會議,必須在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進行,采取嚴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場所特別是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并同時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嚴格執行保密紀律。

          第二條 涉密會議舉辦前,單位保密部門應對會場擴音、錄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嚴禁使用無線話筒錄音或以無線代替有線擴音設備以防泄密。

          第三條 對與會人員嚴格把關,會前應將名單呈報企業分管領導審定,他人不能代替參加會議,并進行簽名登記。嚴禁與單位涉密會議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第四條 與會人員不得將手機帶入涉及商業秘密會議的會場,因特殊原因帶入會場的手機應取出電池。

          第五條 涉密會議工作人員要用統一編號的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按規定統一收回、保密或銷毀。凡會議規定不準記錄的,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不得錄制聲像制品;確需記錄或錄制的,須經主辦部門批準,其記錄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級文件要求妥善保管;

          第六條 會議印發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嚴格管理,標明密級,專人負責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和履行簽收手續,會后按登記清單及時收回。嚴禁向與會議無關人員提供涉密會議材料;

          第七條 為涉密會議擬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統一由主辦部門及時收回。需保存的,應標明相應的密級歸檔保管;無需保存的,造冊登記后銷毀;

          第八條 涉密會議期間發現文件丟失或被竊,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設法挽回損失。

          第九條 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住地進行保密檢查,不得有文件、筆記本等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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