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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精選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精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1
1、目的
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企業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3職責
3.1質管科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
3.2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
4、申購
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時,填寫申購單交質管科。
5、審批
質管科對購置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6、采購
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組織人員進行采購。
7、驗收
7.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購入后,質管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7.2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7.3質量驗收
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范、標準、使用說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性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7.4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向供方提出退貨/索賠要求。
8、編號
8.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編號。
8.2編號方法為使用部門代號加該部門購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順序號。順序號由兩位數字組成,從01開始順序編號。
8.3部門代碼規則
a:水處理間b:灌裝間c:化驗室d:倉庫e:物料檢驗f:包裝間
9、登記
質管科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登記,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臺帳。
10、發放
使用部門到質管科辦理領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手續,明確保管人和放置地點。保管人因人事變動重新確定的、放置地點有變化的,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質管科進行變更。
11、使用
11.1使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志,是否在有效期內。
11.2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操作規程或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11.3主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使用后,使用人員應及時予以記錄。
12、檢定/校準
12.1質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周期檢定/校準計劃,經廠長批準后,組織實施。
12.2當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狀態發生變化(如停用、重新啟用、報廢)時,質管科對周期檢定/校準計劃進行更改。
12.3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檢定、校準周期,根據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制造廠建議、使用頻繁程度和嚴酷程度、使用環境的影響、測量準確度要求等由質管科確定。
12.4周期檢定、校準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使用部門因工作需要確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門說明變更理由,質管科修改周期檢定、校準計劃。
12.5對于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進行檢定、校準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經質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經工作結束后,應立即組織檢定、校準,同時根據檢定、校準結果對此期間出具的數據的有效性作相應處理。
12.6質管科根據周期檢定/校準計劃,提前一個月把即將到期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
12.7檢定、校準有關記錄、證書由質管科歸檔。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2
1、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由專人(計量管理員)負責管理和協調。
2、在上級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醫療設備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要求和有關規定,統一管理全院的計量工作。
3、統一建立全院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臺帳、分戶帳、分類帳,保管好有關的技術檔案和檢定證書。
4、加強與計量檢定部門的業務聯系,做好年度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工作;嚴禁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
5、采購的計量器具應具有cmc或cpa標志(并附有許可證編號),不得采購未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計量器具。
6、驗收和檢定合格后的計量器具方可入庫,同時由計量管理員建立臺帳并編制定期檢定計劃。
7、對驗收或檢定結果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醫療設備科提出退貨報告,由原采購部門辦理退貨。
8、計量器具經檢定達不到原準確等級,但能達到低一級精度時,可作降級使用,并作好技術檔案記錄的更改。
9、經檢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過檢定的計量器具,由計量管理員提出報廢報告,經醫療設備管理部門統一處理。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3
一、對于所有入庫之貨品須先由品檢部門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貨品才能辦理入庫。庫管員應準確清點數量,如實填寫回倉單。
二、對于體積小、數量多的零件應用電子秤進行計量,確定數量。
三、生產部門的`領料必須根據生產工單領料,倉管應嚴格按生產工具的數量領料。對于生產工單下單數多,而分次領的生產工單必須在車間保存聯上注明每次領的數量,領料單上須注明生產工單號。未按生產工單領完料前,倉管必須保存生產工具。
四、領料單必須按要求填列清楚規格、名稱、數量,書寫規范。嚴格按實際收發開具入庫單及領料單、退料單和發放單,據實登記帳本。
五、車間的不良品全部通過倉庫收發。入倉時清點數量,并將可修復不良品與報廢不良品分類存放。
六、可修復不良品出倉時,需開具“可修復廢品領料單”,且必須有生產部門開出可修復廢品加工單才能據以發料。領料單上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4
為規范青海礦業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做到計劃用電、節約用電、安全用電,特制訂此管理規定。此規定適用于青海礦業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各單位的現場用電。
1、機電部是礦井用電的主管部門,設備組負責本礦井用電計量工作。
2、對用電單位的用電申請、用電協議簽訂辦理,并對施工現場所用計量表進行安裝驗收。
3、建立、健全各類用電管理制度及電能計量臺賬,做好底碼查抄及電量核算統計工作。
4、對用電單位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巡查,對發現違反本規定的問題提出整改,督促用電單位執行,并對整改情況驗收。
5、用電單位用電前必須向機電部提出用電申請及所需用電負荷,經機電部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安裝。所需安裝材料按約定辦理。
6、各種開關、保護、計量表等電器必須完好無損并要求安裝在有門鎖的配電箱內,箱內電器接線整齊,無外露導電部分,并有防雨措施。
7、機電部設備組對每塊計量電表建立表卡,每月八日機電部會同施工單位及江倉能源相關人員核量,要求各單位安排人員現場確認并在表卡簽字,如不參加視為用電單位認同抄表數據,由此產生的電費糾紛問題,全部由用電單位承擔。
8、要求各單位負責人每月十四日到機電部核對用電量,需在當月用電結算單中簽字確認,逾期不確認電量及簽字的`用電單位根據機電部相關管理辦法予以考核。
9、計量裝置安裝或計量裝置需拆除移位時,要求用電單位及時通知機電部相關人員雙方確認用電量,便于以后電費核算,避免發生電費糾紛問題。
10、用電價格按照江倉能源公司統一相關文件實施,電價為1.5元/Kwh,高低壓線損根據江倉能源公司規定為高壓6%、低壓12%。
11、設備組每月二十日前將當月用電電量及費用簽字版結算單報機電部領導審核,確認后交江倉能源公司向用電單位扣除用電費用。
12、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私接電源,若在日常巡檢中發現有竊電等違反用電計量的行為,一經查實,無論任何理由,機電部按其最大用電量外加20%損耗計量,并處于1000元罰款。
13、各用電單位應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安全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對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4、為使公司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機電部嚴抓用電管理工作,使能源使用合理,控制浪費。杜絕常照明及設備長時間空載運行。
15、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要求各單位嚴格按照此規定執行。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5
一、計量監督檢查分為上級主管部門及計量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用戶的監督和內容的監督檢查。
二、加氣站計量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計量行政部門國家計量法及實施細則規定范圍內的監督檢查,并為計量監督檢查的順利進行提供方便。
三、加氣站計量實施,人員接受上級計量部門的檢查、考核合格才能執行計量任務。
四、加氣站計量工作接受用護監督。
五、未即使發現,解決計量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交流經驗,在本部范圍內實行定期檢查,評方和不定期抽查結合的`計量監督檢查,本站設計量監督員,進行經常的計量監督檢查。
六、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各項計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標準器具送檢率、計量器具合格率、計量系統無泄漏;
(三)計量技術資料、檔案填寫,管理情況;
(四)計量基礎,基本技術掌握水平;
(五)對計量工作中違法、失職、不嚴格執行各項計量管理制度,可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接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6
1、范圍:
每年制定能源計量自查方案并組織自查,以驗證其能源計量工作符合本公司能源計量管理制度的要求,通過自查找出不符合要求項目,不斷改進能源計量工作。
2、責任:
生產裝備部,計量室,車間兼職計量員。
3.程序
3.1每年至少對能源計量的各環節、各責任部門進行一次自檢自查,自查的時間和頻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檢查由生產裝備部統一協調調度,各車間派兼職計量人員,計量員及相關人員參加。
3.2自查活動目的是為了確定其能源計量管理的適宜性和有效性,是為了查明其能源計量管理制度的實施效果,以及是否達到了規定的要求,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整改措施,為能源計量審核提供依據。
3.3自查方式為:相關資料定自查和現場自查相結合。
3.4檢查工作要做到有責必究,檢查到位,措施到位。宣傳到位,層層把關,責任到人。
3.5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效果進行驗證,,消除工作中存在和潛在的問題,以確保能源計量工作符合規定要求,并提高其效率和有效性。
3.6整改措施計劃及完成情況評價需經生產裝備部分管能源計量負責人審批。
3.7對發現檢查中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生產裝備部經理處理。
3.8生產裝備部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方案,在保證正常生產的前提下,確定整改期限。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7
1、為了加強計量器具的管理,確保測量和監控活動的有效性,特制定規定。
2、適用于對產品和過程進行測量和監控所用的器具。(如游標卡尺、千分尺、天平、臺稱、耐壓測試儀等,以下簡稱計量器具。)
3、已領用計量器具的單位或個人,應積極配合質管部對計量器具進行登記,并辦理領用手續。
4、需要添置計量器具的'單位或個人,應向質管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核批后給予購買,并由質管部登記核發。
5、計量器具損壞或偏離核準狀態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交回或通知質管部進行核實。對無法修復或維修成本過高的計量器具,由質管部填寫《設施報廢表》,經公司領導簽字后報廢。
6、一人不能領用兩只及兩只以上同樣規格型號的量具。
7、性能測試儀器為一年檢定一次,自制的檢測儀器和檢驗夾具卡尺、千分尺為6個月校正一次校準溫度為—15℃—+40℃,濕度為40—80%。質管部針對計量儀器能否使用,有監管控制權、校正權。辦公室有權追查損壞原因并作出相應處罰。
8、本規定為Q/AMC2G0706—20xx《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的補充文件。未盡事宜按《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執行。
9、本規定由辦公室起草,管理者代表批準,質管部負責檢查執行。
10、本規定從批準之日起執行。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8
電能計量裝置工作是電力營銷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是保證電費收入的關鍵和唯一依據,為了認真抓好電能計量管理工作,使電能計量工作走向正規化、科學化。切實達到抓好電力營銷管理工作,降低漏損,保證提高電量回收率的.目的。根據有關法規及我所實際情況特制訂電能計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電能計量裝置允許投入使用范圍
1、國家明令淘汰的電能計量設備嚴禁繼續投入使用;
2、投入運行的電能計量裝置必須經巴東縣電力公司校驗檢定后方可使用;其它非法檢驗機構均無權對計量裝置進行校驗。版權所有
第二條:電能計量裝置維護規定
1、所有計量裝置更換工作由所派專人進行,非專職計量工作人員均不得從事計量裝置更換工作;
2、所有計理裝置由所派專人進行加鎖管理,其他人員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所匯報,不得擅自對電能計量裝置啟封或變更接線,否則作開除處理,并追繳電能損失。版權所有
3、管片人員每月至少對所轄計量裝置進行三次巡視檢查,并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向當片外線組長如實匯報。
4、供電所派專人每月對所有計量裝置進行一次抄表檢查,每月以所抄表度登記作為電力營銷管理人員當月實售電量依據。
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9
一、為了保證使用中的計量儀表值的統一、準確,計量標準器必須按檢定周期送上級有關計量部門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檢驗的計量標準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氣站內壓縮機房、充裝臺上用于生產和計量的各類壓力表,由計量檢定員檢定、調試、修理,根據各類儀表的檢定規程,結合本站實際情況,制定檢定周期,檢定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國家檢定規程所規定的時間,在用儀表周期受檢率應達100%,檢定不合格或超期的'儀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計量員不能檢定的計量器具,由本站申請市技術監督局按檢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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