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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1
一、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財務收入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
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應當及時入帳核算,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2、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審核記帳。財務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序進行公開,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3、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應當編制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并張榜公示;預算調整時,要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4、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財務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實行會計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會計核算主體分設賬戶(簿)。應當尊重各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所有權和財產管理自主權,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
5、財務公開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活動情況及有關賬目,定期逐筆逐項向全體成員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年初公布財務收支計劃,半年公布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清查.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2、資產臺賬.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辦公設備、農業基礎設施等固定資產,要按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資產臺賬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及時核銷.
3、資產評估。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
4、資產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等事項;同時履行民主程序。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備案。
5、資產經營。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收取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其股份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1、資源登記簿制度。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應當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2、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標確定.招標應當確定方案,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明確項目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標底等內容;招標方案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源應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3、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統一編號,實行合同管理。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源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4、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賬管理、?顚S谩m棇徍吮O督.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2
一、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財務收入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
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應當及時入帳核算,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2、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審核記帳。財務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序進行公開,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3、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應當編制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并張榜公示;預算調整時,要嚴格履行精品文檔
相關程序。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4、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財務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實行會計委托代理的地方,要按照會計核算主體分設賬戶(簿)。應當尊重各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所有權和財產管理自主權,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
5、財務公開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活動情況及有關賬目,定期逐筆逐項向全體成員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年初公布財務收支計劃,半年公布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清查。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2、資產臺賬。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辦公設備、農業基礎設施等固定資產,要按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資產臺賬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精品文檔
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及時核銷。
3、資產評估。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
4、資產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等事項;同時履行民主程序。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備案。
5、資產經營。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收取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精品文檔
體成員公開。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其股份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1、資源登記簿制度。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應當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2、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精品文檔
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標確定。招標應當確定方案,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明確項目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標底等內容;招標方案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源應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3、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統一編號,實行合同管理。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源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4、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核監督。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3
一、背景介紹
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問題日益凸顯。為了保障集體利益,加強對資產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制定和完善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顯得尤為必要。
二、管理原則
1. 公平公正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每個村民的權益得到合理保障。
2. 可持續發展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注重長遠利益,鼓勵可持續發展的方式和做法。
3. 公開透明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公開透明,接受村民監督,保證管理決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依法管理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依法進行,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三、管理內容
1. 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登記與歸集
(1) 對村集體資產資源進行全面登記,明確產權歸屬和使用權。
(2) 歸集村集體資產資源,建立集體資產統一管理的體制。
2. 資產資源的管理與使用
(1) 制定資產資源管理規范,明確各類資產的使用期限、使用范圍和使用方式。
(2) 對資產資源進行分類管理,確保合理利用并避免資源浪費。
(3) 加強對重要資產資源的監督和保護,確保集體利益不受侵害。
3. 村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
(1) 制定公正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確保村集體資產收益與村民利益相符。
(2) 推行集體收益再投資機制,促進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4. 資產財務管理
(1) 建立完善的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的監管和使用。
(2) 定期進行資產財務審計,確保資產使用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5. 村民參與機制
(1) 鼓勵村民參與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和決策,發揮其積極性和主動性。
(2) 加強村民的知識普及和意識提升,提高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的整體水平。
四、管理機構與責任
1.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委員會
(1) 由村民代表組成,負責協商制定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和規范。
(2) 組織實施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的各項工作,并負責監督執行情況。
2.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人員
(1) 專門從事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工作,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
(2) 負責資產資源的登記、核算、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3. 村民責任
(1) 遵守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不得侵害集體資產資源的合法權益。
(2) 積極參與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的決策和監督,共同維護村集體利益。
五、監督與評估
1. 村民監督機制
(1) 建立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和反映村民意見和建議。
(2) 鼓勵村民舉報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為,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2. 評估與獎懲機制
(1) 定期對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工作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 鼓勵先進單位和個人,對優秀管理者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對違規者進行相應處理。
六、總結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于保障集體利益、實現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只有通過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監督機制,才能更好地保護和利用好村集體資產資源,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的繁榮和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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