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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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12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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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范圍 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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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 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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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后,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課后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干凈,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并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后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情況,作為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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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的學風是大學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學習環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學生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學生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辦法
1、 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理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 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如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及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 如果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 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 晚自習紀律要求
1、 學生必須按照分配自習室準時參加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肅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學生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 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動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意走動或大聲喧嘩,各班班委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 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認真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 獎懲辦法
1、 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 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對于表現優秀班級在評選“理工學院優秀班級體”時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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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教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2、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準。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教導處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3、學生考勤情況登記情況每天由班干部統計、每月在班級內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班主任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
4、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教導處主任,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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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按時返校和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來校遲到者要自覺向校門值日生或門衛(憑出入證、學生證并著裝校服)登記。各班考勤員必須把學生考勤情況及時記錄,每周五下午放學后送交思教處辦公室。
2.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必需辦理請假手續。校內須經校醫診斷同意并出具證明并分別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師匯報。校外須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并出示醫院病歷,經班主任批準后由考勤員附帖在《課堂教學日志》后送交思教處。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請假,須用電話或假條書面請假。事后,必須向班主任辦理補假手續,假滿應及時銷假,若還不能來上課應續假。
4.請假不超過3天者由班主任核準,3天以上由思教處核準,一周以上須向主管校長匯報。班主任不在校可向思教處請假。
5.未經請假或未在規定時間補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未到校者,作曠課論處。上課后遲于老師進入教室(或集會場所)作遲到論處;老師未宣布下課(會議活動未宣布結束)而離開者作早退論處。無故遲到、早退3次作曠課1節論處。
6.一學期全勤,不遲到、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要給予表揚;無故曠課1節以上學生予以行政處分;無故遲到早退三次,作為曠課一節;全學期無故曠課累計一周以上的',作自動退學論處。具體由班主任、思教處操作。
7.曠課超過一定數量或辦理休學手續,按陽貴市教育局學籍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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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分上課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動考勤。
2、上課考勤除點名冊外,課后班長應將班級日志交任課教師簽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長應如實報告本班學生出勤情況。班長對學校、班級安排的活動要進行有效出勤人數的'記錄。班長對考勤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作好匯報。
3、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請事假應履行請假條手續,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請假條應事前遞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當天行政值班人員。一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報學生處批準,假期結束后應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對無故延長假期的按曠課處理,非特殊情況事后不予補假。
4、班主任要督促檢查班長的考勤記錄,考勤做到及時、公正,不徇私情,對經常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將其違紀情況及時匯報學工處,給予必要的處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學生缺勤違紀周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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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 上課鈴響后,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準,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周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并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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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能按時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活動,應當事先請假并獲得批準。未經批準而缺席者,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1、學生每學期必須按學校教學日歷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未經請假逾期兩周不注冊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2、學生上課以及規定參加的xx、體育活動等都要嚴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準,擅自缺席者,均以曠課處理(每天按實際授課時間計算)。
3、逢節假日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離校返校,因故須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必須經學校批準,未經批準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以曠課論處。
4、學生上課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均按曠課處理。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累計3次者,以曠課1學時論處。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超過6學時者責令其書面檢查;曠課累計達12學時者,酌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曠課累計達25學時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屢教不改,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60學時者應予以退學;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應予以退學。(45分鐘為1學時)
5、學生因故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關于病假,請病假須醫院出具證明,連同請假條交輔導員批準。6學時及以內的病假由學生遞交病假條,并附家長意見,交輔導員批準;8學時及以內的病假由學生遞交病假條,并附家長意見,交輔導員審核后報學工主管審批;8學時以上的病假由學生遞交病假條,并附家長意見,交輔導員和學工主管審核后報主管副院長審批。病假期滿,應在3個工作日向輔導員辦理銷假手續。關于事假,原則上不予批準。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規定辦理:6學時及以內的事假由學生遞交請假條,并附家長意見,交輔導員批準;8學時及以內的事假由學生遞交請假條,并附家長意見,交輔導員審核后報學工主管審批;8學時以上的事假由學生遞交請假條,并附家長意見,交輔導員和學工主管審核后報教學副院長審批。請假期滿,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輔導員辦理銷假手續。
6、除患疾病或突發事故外,學生請假必須事先辦理手續,不得事后補假。考試一般不得請假,如確因特殊事故必須請假者,應提前2周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任課教師、主管副院長審批后,以緩考處理,否則以曠考論處。
7、學生在一個學期內,單門課程缺課(包括曠課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課)超過課程總課時1/3及以上者,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試,學生應參加補考,且成績上限以50分記;單門課程缺課(包括曠課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課)超過課程總課時1/2及以上者,該課程應重新學習。
8、學生上課考勤由任課教師記錄,其他必須參加活動的考勤由輔導員負責,所有考勤記錄交SQAHND教務統計保存。按周公布學生考勤情況,并對違紀學生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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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后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準。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并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后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準后,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系,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學生處統計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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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按時到校上課,參加課外活動。
2、因故不到校者,須事先請假,不事先請假或未準假及超假者,按曠課處理。
3、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周以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校長批準。
4、遲到、早退3次算曠課一節。
5、無故曠課達50節以上,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6、學生一學期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不曠課算滿勤,小學部予以表揚,并作為評優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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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教學計劃中安排的`學生上課、早操、實習、勞動、軍訓及有關活動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假滿后應及時銷假。未經請假擅自缺勤者,按曠課論處。
二、請病假應持校(院)門診部或經校醫院同意轉診醫院的病假證明,到本班輔導員處請假。請病假一天以內由本班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系學管組長批準;超過一周者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學生處同意。
三、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者,要從嚴掌握。請事假一天以內由本班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系學管組長批準;超過一周者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并報學生處同意。
四、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如需要延長假期,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并持有關證明,申請續假。
五、 對于學生缺勤的學時計算:上課、見習、實習按實際學時計算;軍訓、社會實踐一天按五學時計算;其他活動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六、學生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三次遲到或早退記為曠課一學時。上課遲到超過十分鐘者,不準進入課堂,按曠課論。
七、學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長負責,每周向本班輔導員報送一次考勤表,輔導員每月向系報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課教師負責所在課堂考勤。期末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生平時成績。
九、系每月公布一次各班考勤統計。對曠課的學生,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報送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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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為加強內部管理,保持學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學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學生會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全體成員,由組織部具體執行。
二、例會、活動考勤
第三條:凡參加集體會議、活動的,必須準時簽到。
第四條: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
第五條:會議、活動開始后未逾總時長的四分之一簽到的,記為遲到,其后均為缺勤。
三、請假規定
第六條:因故不能參加團委、學生會各項會議、活動的',均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請假條由組織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條:請假條一律使用a4紙(方便存檔),格式正確(參照請假模板)、字跡工整,理由真實且充分。請假條統一交由組織部備案。
第八條:若事后發現違規請假的,當次請假作廢,記為缺勤
第九條:原則上不接受事后補假;若確有特殊原因,經上級領導證實和批準后,可進行補假,但每學期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否則記為缺勤。
第十條:禁止以短信、電話等非書面形式請假。
四、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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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并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匯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說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并在假條下簽字后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準,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后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并進行登記,門衛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后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系,說明情況征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準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3、曠課處理
(1)學期內有曠課行為者,不能評為文明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降等,取消各類先進評選。
(2)學期內累計曠課達到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A達8學時者,給予通報批評;
B達16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
C達24學時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D達40學時者,給予記過處分;
E達56學時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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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端正同學學習態度,加強班級學生管理,完善班級工作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活動氛圍,創建優良班風、學風。特擬定班級考勤制度,規范化管理班級,以便更好地服務班級同學。決定對班級學生考勤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對象:
班級全體學生。
二、考勤范圍:
上課出勤,校、院、班級集體活動。
三、考勤要求:
1.班級學生要按照學校課程安排,按時上下課,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如違反三次則提出警告并上報輔導員,如違反五次則取消該同學本學年度得評優資格。
2.校、院級活動中,要求參加活動的同學必須按時到場、不得缺席、不得無故請假,需服從組織安排;
3.班級組織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請假必須去班長、團支書那說明原因。
4.班級同學上課請假必須先給輔導員發短信說明,如輔導員批準,則向班長或團支部書記申請假條,本人需在假條上寫明請假原因及時間,并需輔導員簽字。最后交給學習委員統一保管。
5.、對于班干部無故缺勤、逃課等現象,給同學們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對該班干部進行公開批評,并要求其做檢討。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8
一、執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學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過考勤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培養學生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
二、學生必須積極參加教育計劃的一切學習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學生早讀、上課、晚自習、實驗、實習、升旗、課間操及學校規定的一切集體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過請假者均以曠課論處,由各班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具體執罰。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學習及活動者,必須事前填好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要醫生證明,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年級主任批準,三天以上報政教處請主管校長批準。
四、放假回家應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無故提前離校或不按時回校者,作曠課論處。放假沒有按時返校者,又沒有家長的電話請假,班主任在當天晚上要與家長取得聯系,核實學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五、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班主任將學生及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統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學生填寫政教處下發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名同意后,門衛才給予放行。
六、自習、上課的考勤由當節任課老師負責,各年級部自行制定學生考勤登記表,任課老師按學生到崗情況在登記表上填寫:“全到”或“缺幾人”,并簽名,若有缺勤的,課后務必通知班主任,同時值日班干應在班務日志計載具體情況。其它情況考勤由值日班干負責。
七、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年級部主任,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者報告政教處或校長室。查實情況后,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檢查班務日志,及時了解當天的考勤情況,對于未請假曠到的學生及時進行處理,查明原因,減少安全隱患,并告知家長。
九、每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全學期出勤情況抄入學生檔案或成績報告單并告知學生家長,且與評優相結合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9
一、學生考勤實行班主任、考勤員、保衛處負責制。
二、班主任指定一名班干部做本班考勤員,負責本班學生的考勤、考勤表的領取、填寫和上交。
三、早晨、中午預備前班主任到教室查點人數,并把當日學生情況或請假條交給考勤員,考勤員負責全天的學生考勤,如有臨時缺課的學生要及時報告班主任。
四、學生沒請假,也沒到校,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將信息反饋給學生家長,并上報保衛處。
五、任課老師必須清查當堂學生人數,應按要求如實填寫考勤表,并在考勤表上簽字,不得漏報、瞞報、不得代簽,發現無故缺課者及時與班主任聯系。
六、各班考勤員在早預備前必須將前一天的'考勤表上交保衛處,并領取當日的考勤表。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0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一、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服從生活指導老師的安排。
二、入宿時,要按生活指導老師安排的房號、床號入宿,任何人不得擅自調動。
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
1、未經請假,不準在外面留宿(請假須填寫請假條并經班主任和生活指導老師批準),寄宿生午休不得外出。
2、按時起床,依時上課(包括晚修)。
3、中午和晚上,就寢鈴聲響后,必須安靜就寢,不準在樓內沖涼、洗衣服,不準在室內談笑和大聲喧嘩。午休不得看書。
4、在上課、自習、做操或其他集體活動時,不準在宿舍內逗留。因病留在宿舍者,需持班主任病假證明,并向生活指導老師報告和登記。
四、嚴格遵守內務要求,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1、每天起床后立即整理內務,疊好被子,按統一要求擺放。
2、鞋子及日用品按規定地方擺放。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1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依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因事因病不能上學者,要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時上學,可以先用通訊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師請假,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2、每個班設點名冊,做好有關考勤情況的`登記。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缺勤情況填入手冊和學籍冊。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3、學生請事假、病假要有家長證明。請假一天之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三天以內由教導處批準,請假四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處。
4、學生請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處申請請假條,并認真填寫好交到班主任。
5、對經常曠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與家長密切配合教育熱情幫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動退學的也應千方百計動員其復學。
6、患有傳染性疾病不宜上學的學生,應請假治療,由醫生確認并具有證明沒有傳染性,方可回校學習。
7、患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可申請休學,直到病愈可再根據時間長短編入相銜接的年級學習。
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2
為進一步完善學生會的考勤工作,加強學生會干部例會、活動等出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會考勤工作為例會考勤和活動考勤。考勤工作由秘書部負責。每月30日之前統計上個月考勤情況,在下一次例會時,由秘書部公布考勤情況。
二、例會考勤采用簽到形式,凡沒簽到的均按缺席處理。例會開始后20分鐘內到場者于會后到秘書部考勤負責人處簽到后作遲到處理,否則按缺席處理。請假者需于會前10分鐘將請假條交給秘書部考勤負責人,否則按無故缺席處理。(注:請假者一律用統一請假條,由本部門部長和主席團簽字后方有效)
三、活動考勤同樣采用簽到形式,各成員應在活動開始前10分鐘自動到秘書部考勤負責人處考勤,凡活動開始后2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處理,活動開始20分鐘后到者按缺席處理(注:沒有簽到者一律按缺席處理);活動結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沒有簽到按早退處理;請假者需于活動開始前10分鐘將請假條交到秘書部處,否則按無故缺席處理。(注:請假者一律用統一請假條,由本部門部長和主席團簽字后方有效)
四、根據《評估制度》規定,對例會、活動等未按規定出席的.給予以下處理:
1、缺勤一次扣1分;
2、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請假每次扣0.25分;
4、請假者超過5次后(即從第6次開始計)扣0.5分/人次;
五、根據《例會制度》,遲到、早退兩次登記在冊違反者點名批評,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團討論決定。
六、所有考勤記錄一學期匯總一次。
教育技術與傳播學院學生會秘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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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貫徹執行xxx學院公共管理系學生會紀律,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二、本考勤制度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精神制定完成,并嚴格貫徹實行。
三、學生會成員每人每學期考勤基礎分為100分。
四、凡收到學生會會議活動通知或各部長會議通知,須及時回復并準時出席(在大會開會前回復即可,未回復一次扣2分)
五、學生會干事或學生會干部在學生會組織的活動或例會中無故缺席(會前未請假,會后未補假)一次者在學生會例會提出口頭警告并扣3分;遲到累計三次或無故缺席兩次以上者應在學生會例會作公開檢討并加扣5分。
六、與會者遲到超過五分鐘,視其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如果會后(在一天之內)向辦公室補假,則扣1分,不補假者扣2分。
七、會前或活動前未請假但會后或活動后一天內及時補假,一次扣2分。
八、凡學生會成員請假者,須在活動或會議前向上一級請假并說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會前請假,會后必須向上一級補假并說明原因,由辦公室作好記錄并存檔。部長(包括副部長)須向主席請假,干事須向本部部長或辦公室請假。
九、請假累計超過三次者扣5分并作檢討。
十、學生會各部門單獨的'工作會議或部門活動由部長或副部長統計會議或活動考勤并制定成冊,保存,此為本部門內部成員考核基礎標準之一。
十一、學生會全體成員例會及全體成員參加的活動的考勤分數將作為學生會成員評優等各項評選的基礎標準之一。
十二、每次會議或活動后,由辦公室認真填寫“學生會干部考勤表”并記錄到會議記錄中。會議記錄及時發布到系網頁,接受老師和學生的監督。
十三、以上考勤制度學生會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同時學生會全體成員共同監督考勤制度的實行。
十四、本考勤制度最終解釋權歸xxx學院公共管理系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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