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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29 17:26:14 偲穎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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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并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并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2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3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4

          一、目標: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后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后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并扣該班級20分。

          5、后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并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后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并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5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集會、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反,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ㄒ唬┌滋欤好刻焐衔绾拖挛缟险n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ǘ┩黹g: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ㄈ┮詫嬍覟閱挝唬ㄗ咦x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6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系。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后,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后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7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后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后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還,并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游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游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于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簽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并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8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鑒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并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學期不等,并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并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9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課堂高效有序進行,同時給學生創建一個安全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按照《淄博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便函〔20xx〕9號)要求,現制定學!妒謾C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1.原則上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手機入校園申請表》,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本班班主任處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學生離校時再次填寫領回時間及完成備注信息。

          3.上交手機由班主任負責分管。采取信封收納,抽屜上鎖保存的辦法進行。

          4.上交手機老師無權查看學生信息,盡量關機保存。

          5.班主任應滿足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溝通的需要,為學生和家長提供適當的聯系途徑,滿足便捷通話的.需求。

          6.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7.通過各班要開展各種活動對學生進行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自我管理能力,培養自律自控品質。每學期開學第一周要集中開展手機使用、管理專題教育,形成合理使用手機的輿論氛圍。

          8.班主任應通過各種途徑向家長宣講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加強手機管理的必要性和具體措施。家長應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言傳身教,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0

          為規范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的行為,避免學生因過度使用手機而影響學習和休息,或因手機衍生其它問題,特訂定本制度。

          一、學生上課期間,禁用手機,一經發現由任課老師收繳到班主任處,保到學期結束,違紀學生填寫違紀記錄一份。

          二、學生考試期間,禁帶手機,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學生將被取消考試成績,并受到“警告”處分。

          三、嚴禁學生在學校教室、宿舍和教師辦公室充電。

          四、學生在校使用手機的時段定為下午5:10—6:10,晚自習結束到熄燈前。

          五、使用手機指:打電話、接聽電話、聽音樂、上網、聊天、玩游戲、充電、下載圖片、讀網絡小說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任何老師和學校管理人員都有權管理。

          六、嚴禁在休息時段使用手機,違規在宿舍使用,手機由生活老師上交學生處保管,并填寫違紀記錄。多次違規而不服從管理取消住宿資格。

          七、學生攜帶手機入校,應妥善保管。如出現手機丟失和其它因手機引起的后果,由手機使用者負全部責任。

          八、學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機(考試除外),可以向老師提出申請,經老師許可后才可以使用。學生不當使用手機,都會被記錄在電子檔案中,該記錄會影響學生的評價、評優、表彰等。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又不聽勸阻的`,報學生處訓誡,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九、該制度解釋權限歸學生處。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1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端募字袑W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21年3月25日起執行。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2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范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稱教育管理,是指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學生在校階段手機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一、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行為

          1.未經申請、審批,私自帶手機入校園的;

          2.手機帶入校園后不服從相關管理的;

          3.手機帶入課堂,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

          4.利用手機進行非必要對外聯絡,或進行游戲、查詢、計算、錄音錄像等;

          5.利用手機實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的;

          6.其他手機使用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二、手機進校園教管的方式

          1.教師、學校發現學生違規攜帶、使用手機的,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學生立刻停止違規行為;

          2.對于違規攜帶、受用手機的,可進行口頭批評,或責令做口頭、書面檢討;

          3.發現學生違規攜帶并藏匿的,應當責令學生交出并可以對可能藏匿物品的課桌、儲物柜等進行檢查;

          4.教師、學校對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情況,可以予以暫扣并妥善保管,在適當時候交還學生或家長;

          5.參照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相關條例進行教育管理;

          6.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八、九、十、十一條執行教育管理。

          三、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要求

          1.學;蚪處熯M行批評懲戒需嚴格遵守學校管理和師德規范要求,以規范學生言行,培養學生規則意識,養成學生自治能力為目;

          2.實施批評懲戒應當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3.擬對學生實施懲戒的.,應當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如需實施較重的懲戒應當提前與家長取得聯系,交換意見后執行;

          4.學校、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家長以民主討論形式共同制定相關管理規定或者班級公約,統一意見后實施。未經公布的班級班規、校規校紀不得施行。學校、教師應當重視家校協作,積極與家長溝通,使家長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實施,形成合力。家長應當履行對子女的教育職責,尊重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利,配合教師、學校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教。

          有特殊情況想申請帶手機或手表的,請自行下載下圖申請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給班主任老師,我們的制度將在xx月xx日起試運行。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3

          為降低青少年兒童近視發生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絡和游戲,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擬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網、游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托監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后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后執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后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后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后、節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絡游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4

          一、加強孩子的教育引導。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學生的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沉迷網絡的`嚴重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

          二、跟孩子協商確定使用的時間。我們在家里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所以家長應該和孩子約定——個時間,在什么情況下用,用多長時間,最晚幾點不能再用了。

          三、要積極地尋找替代品,主動開展親子活動。家里要創造豐富的生活環境,比如通過閱讀、服煉,把孩子——些時間能夠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

          四、家長要以身作則,不沉迷網絡。家長自已玩手機對孩子的影響也是非常不好的。這也需要學校、家庭乃至社會共同努力。來共同解決這個問題。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如有特殊緊急情況家長可與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聯系。

          第二條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報備學生發展中心,學生用完后交班主任保管,放學后帶回家。

          第三條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遭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四條學校對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口頭警告井當場收繳手機,由班主任登記保管,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

          第五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

          各位家長,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請您務必認真閱讀以上內容。我們堅信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家庭帶動一個單位或者一個社區。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確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會協同育人生態圈,讓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5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網絡容易出現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二、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檢查

          1、學校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生活教師、團委、學生會均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四、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教育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吨行W學生守則》處理。

          3、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五、附則

          1、本規定由教育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教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4分。

          3、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6

          隨著現代化工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我們離不開的一種工具,但在生產車間使用手機也存在一定風險,如果管理不善,可能會導致生產事故或者信息泄漏等問題,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嚴謹的手機管理制度。

          一、手機的使用范圍

          生產車間內的手機只用于必要通訊和應急情況下的'聯絡,嚴禁用于私人娛樂、上網、游戲等非工作相關活動。

          二、手機的安全保管

          1、所有進入生產車間的手機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不得攜帶帶攝像頭和錄音功能的手機進入車間;

          2、所有員工的手機需注冊并綁定到工廠的網絡,安裝相應軟件,以確保能監控員工的短信和通話記錄;

          3、所有員工被允許攜帶的手機必須是安全狀態,一旦發現其有隱患,必須立即停用;

          4、員工的手機存放在特定的地方,每個員工只能攜帶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用他人手機;

          5、設立手機使用時間段,每天規定特定的時間段可使用手機,其余時間需關閉手機或交由管理人員保管;

          6、生產車間內的手機禁止存儲任何機密、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員工的責任

          1、員工應該自覺地遵守管理制度,嚴格禁止在車間內使用手機進行私人通訊及娛樂活動,如有違反者,應根據公司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2、員工應嚴格遵守相關保密制度,不得將公司商業機密、客戶信息以及個人隱私等重要信息泄露給外界;

          3、員工在車間內發現任何異常情況,負責向上級報告。

          四、管理人員的職責

          1、負責生產車間內手機的管理和監控,防止外部人員以及無關人員攜帶手機進入車間;

          2、管理人員應當定期開展所負責區域的手機檢查,并且在必要時要保管員工手機;

          3、制定一個嚴格的管理規定,確保員工能夠遵守,如果員工不遵守規定,應該根據公司規定進行相應的制裁。

          五、后果

          1、如員工在生產車間內擅自使用手機進入禁區或禁忌區域,應停止使用,并詳細記錄下相關情況,同時應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如果員工將有關機密泄漏給外界,應停止使用,并過去詳細調查相關事宜,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相應制裁,不排除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可能。

          以上就是我們制定的生產車間手機管理制度,通過這個制度,我們相信能夠有效地解決手機在生產車間中的問題,確保生產安全,保護公司的利益。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7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有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過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開展專題教育活動。要組織教師、學生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要通過線上家長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及時、準確向學生和家長傳達有關要求,講清楚學校、家長和學生“怎么做”,取得家長的理解與支持,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育人合力。

          2、手機有限帶入校園。各班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細化管理措施。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學生可通過校內公共電話、班主任溝通熱線聯系家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各班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3)學校教學區域,如教室、各功能室等上課場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

          手機一旦被沒收,機卡不分離,也就是不能要求取回手機SIM卡或儲存卡。第一次被沒收,手機由班主任保管一星期,學生按要求填好學生申請領回手機登記表,扣學生德育量化分5分和當天班級量化考核分3分。第二次被沒收,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0分和班級量化考核分5分。三次及以上違反手機管理規定,手機必須到第二學期開學第二周星期一才能領回手機(家長陪同),扣學生德育量化分15分和當天班級考核分10分,還將視情節態度給予學生相應校紀處分,并記入學籍檔案。

          手機已經嚴重影響學生學習,為了學生能更加專注學習,特地作出此規定,希望教師、學生、家長、監護人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8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箭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系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6、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19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教育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20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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