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強化師生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各班級要在全面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班級安全管理細則。按照“管好自己的班,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堅持以“從嚴治教、從嚴治學、從嚴管理、從嚴要求”的原則,使得學有章程,遵有法規、管有制度,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之首。
二、各班級要依據本班學生的年齡特點,針對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經常性的開展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各班主任、科任教師、體育教師、值周教師,包路隊教師要天天講、隨時查,徹底消除隱患保證不留死角。
三、學生安全要實行時間、空間責任制。學生在校園、班內發生的問題由班主任負主要責任,校外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全部責任,課堂發生的問題由科任老師負主要責任。學生課間因玩耍、打鬧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要形成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確保安全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四、學生路隊交通安全以包路隊教師為主,值周常抓不懈,要徹底禁止學生騎自行車、乘坐農用車輛上學的行為。在路隊包送范圍(校門東西各100米)以外,學生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五、班主任要定期清查學生所帶物品,堅決杜絕“易燃、易爆、危險品”及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學校。
六、要在班內經常性開展“防水、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的常識教育,班主任要隨時調查了解本班“四防”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因麻痹大意或工作失誤,在校內發生不安全事故班主任要承擔主要責任。禁止學生在個體攤點和不衛生門店購買學習、生活用品。
七、班主任和各科老師不準帶領或要求學生到有險情的場所學習、活動:不準私自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學生在校其間教師不準將學生指派校外從事一切活動。不準組織學生進行重體力勞動:不準讓學生為教師抬水、倒垃圾等服務性工作。
八、各班主任是本班固定財產,無形資產的安全負責人,必須保證教學場所安全。各班級要建立不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預警系統,切實防止一切突發事件。
九、學校要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量化考核。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常過問、勤督促、細指導、認真負責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十、發生不安全事故,依照本責任書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主管單位(蓋章):
主管領導(蓋章):
負責人(鑒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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