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故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由校長為第一負責人的學校突發“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澤剛
副組長:尤榮傳陳學龍
成員:陳坤趙一波趙文軍謝國勛董光益及各班班主任
職責:具體負責落實我校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日常工作、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預防、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突發事故預防
1.班主任每天進行學生缺課登記和晨檢,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蛋奶中毒”早期表現的學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并及時報告當日值班領導,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
2.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校衛生運動(每周二下午進行全校大掃除),每周開展一次專項檢查,由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檢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衛生安全隱患。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3.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學校后勤力爭每學期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具體由總務負責落實。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健康課任課教師必須上好健康教育課。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出事故的能力。
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用“計劃食品”而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應迅速做好下列工作:
1.知情人員必須第一時間(5分鐘內)告知學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就快和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治療。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立即通知所有學生停止食用所領食品,并立即到現場,安撫學生。總務處及時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同時聯系醫院醫務人員到現場指導和實施急救。教務處及時集中患者,以便組織車輛及時運送患者。領導小組立即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正常的急救工作。
2.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用電話向錦星鄉中心校、縣教育局、縣疾控中心、錦星鄉政府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處理情況等。
3.學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中毒學生相應班主任守護中毒病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便于及時匯報情況、解決和處理有關問題。
4.思教處和校園廣播處的人員盡力維持學校的穩定,做好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思想工作,做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的其他方面工作,避免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的混亂。
5.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全力保護好現場,各班班主任組織其余學生回到教室,并對學生實施心理疏導,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6.患者送往醫院后,領導小組成員或相關教師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7.領導組對發生營養食品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2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8.事故后續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除了第一時間按報告制度報告外,應按照教育局及縣疾控中心的要求進行處置,及時報告事故發生、處置、善后工作情況。
。1)事故處理情況報告:準確的數字,初步的經濟損失情況,在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處理情況。如事故處理時間較長,應按要求多次、及時報送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2)事故結案情況報告:事故發生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經濟損失,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事故教訓總結,為了防止類似事故發生采取的相應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工作原則
一、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對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可能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一定數量死亡或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突發的食品安全情況實施全程預防、全程控制。
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三、明確職責、落實響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依法規范、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明確職責及響應。
四、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法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強監測、群防群控: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六、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級行政區域的;
2、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故影響范圍涉及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體系
一、浮梁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
。ㄒ唬┲笓]部領導成員: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縣長當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對口負責人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衛生局、縣農業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局長任副總指揮。
。ǘ┏蓡T單位: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應急指揮部主要由縣發改委、縣經貿委、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衛生局、縣農業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環保局、縣廣播電視局、縣電信局等部門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1、工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范圍
餐飲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的適用本預案。
3、預警與報告
預警
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消費環節的高風險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監管,通過監管及時作出預警。
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我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信息及時作出預警。
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報告
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向當地衛生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發生在管轄范圍內的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于6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事故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涉及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4)事故發生在學;蛉珖灾匾顒悠陂g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單位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4、應急處置
監管部門
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經營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餐飲服務經營者
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中毒單位、地址、中毒發生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臨床癥狀和病人所在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等。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附則
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規范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ㄒ唬┘皶r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健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ǘ┝⒓磽尵。學校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
。ㄈ┍Wo現場。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ㄋ模┡浜险{查。學校食堂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1.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規定出相應的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職責
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公司食品安全小組負責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緊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銷售科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產品召回的具體實施工作。
生產科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事故后,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產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各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由公司統一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的`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及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況等。
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總結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分析和調查。對確認屬于污染的產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立即召回并銷毀。
5、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量科組織進行分析原因,編制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確認后實施。
食品安全小組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一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事故發生后,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為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責任制。
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教育、防治結合、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第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
(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一律取消該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二)學校以及幼兒園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前,設計施工圖紙要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經預防性衛生監督、符合衛生學要求簽署意見后,再行組織施工,以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費,工程竣工后要申請衛生監督部門進行驗收。
(三)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均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就業。學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查證、驗證制度。
(四)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學校要對食品采購嚴格把關,到相對固定的場所采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每餐的各種食品應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樣品留置于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原則上,所有熟食不應隔餐過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六)學校以及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七)學校食堂應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八)學校要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十)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2小時內)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接報后2小時內)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十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
1.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反本方案,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勞動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校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龍頭市學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龍頭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ㄒ唬┕ぷ髟瓌t
樹立“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ǘ┙M織管理
學!耙话咽帧必摽傌,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體性食品中毒處置領導小組,一旦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協調開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安全事故聯系人:x
組員:xx
各班主任
食品中毒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x以及各班主任
。ㄈ┦称分卸臼录l生的應急處理
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報告x或x、x(x),學校立即通知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停止小賣部的經營活動,并于1小時內向x市人民醫院、x市人民政府和龍頭市教育局報告。
2、以最快速度組織力量將中毒人員送往人民醫院,及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留樣處。
4、組織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安排本校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7、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的詳細情況。
8、確保飲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潔工作。
。1)總務處做好學校各場所的消毒保潔工作。門衛要嚴格執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衛生室要準備好各類消毒物品。
。2)開學前食堂、廁所、公共活動場地、進行全面大掃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開學后做到每日清掃,校園每月消毒一次,辦公室、教室定期進行衛生檢查。
。3)學生用餐做到專人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加工的操作程序,做到生熟分開,清洗干凈,餐具高溫消毒,防塵防害。
(四)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廣大教師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5、事件發生后,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未經允許,一切外來人員禁止進入校園。
(五)事故報告、處置聯系電話
校長室:x
辦公室:x
龍頭市龍頭小學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蛲杏讬C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并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并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系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并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為了有效地預防、及時地控制和消除食品衛生安全等學生食堂突發事件,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品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工作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1、學校成立學生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小組。
2、學生食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成員:
組長:校長
副組長:主抓安全的副校長
組員:學校其他校委會成員及食堂管理員、食品安全員、采購員。
3、工作職責:
對全校學生食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具體全面負責和協調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和善后處理工作。
負責應急事件信息收集、匯總和報送,做到信息準確、公開、透明。
負責協調組織學校內外醫療的救治工作,并及時掌握相關動態。
負責對食堂相關食品的查驗工作,并會同相關衛生防疫和監督部門組織好各項檢驗工作。
協調處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項工作。
二、突發事故應急措施
學校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投訴后,應當立即報告應急小組負責人,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1、主動迅速組織病人就醫,避免貽誤治療。進行救治同時,安排相關人員現場與就診學生詢問了解病因,并報學校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2、應急小組負責人立即要求停止食品加工活動,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3、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在30分鐘內,電話上報縣教育局和縣食品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局,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應急小組負責人應盡快組織可疑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員到現場,準備接受相關調查。
5、積極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進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
6、學校制定新聞發言人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正確應對媒體。
三、總結報告
認真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理總結,分析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并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做好學生食堂的規范管理工作,堵塞危及食品衛生安全的漏洞,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1總則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焖俜磻⒏咝幹。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應急保障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事故報告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報告主體和時限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事故評估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應急響應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后期處置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獎懲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附則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并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并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系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并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師生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迅速反應、妥善處理,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當地、及衛健、市監等部門,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負責制定和實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協調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及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師生的緊急疏散,穩定師生及學生家長情緒,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5、向當地、衛健、市監、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
三、應急處置程序
1、及時報告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相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知悉事故并經初步核實后1小時內,按有關規定向當地、衛健、市監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等。
2、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搶救(特殊緊急情況首先撥打附近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3、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安全事故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樣食物! 4、配合調查
配合衛健、市監等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5、信息通報
在學校適當范圍內通報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6、善后處理
。1)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2)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3)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食堂等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可重新啟用。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有效有序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最大程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指導和規范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和《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xx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經調查,發現屬于傳染病、水污染等非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強化首都意識,堅決扛起維護首都食品安全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最大程度減輕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黨委統一指揮、政府分級負責、社會共同參與,科學、依法、有效應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屬地管理、專業處置,各區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有屬地管理責任,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風險監測、預防為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嚴密排查風險隱患,做好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加強科普宣教與應急演練,充分調動社會各界資源,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依法規范,科技支撐。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加強相關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1.5 事故分級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擴散性、社會影響和應急處置所需調動的資源力量,對經監測、評估認為造成公眾健康危害或對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產生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分級標準見附件。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及職責
2.1.1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市食安委)負責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統籌協調指導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強化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統籌協調指導本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市食安委主任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副主任分別由市政府負責農業農村方面工作和市場監督管理方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
成員單位: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海關、中國人民解放軍鄭州聯勤保障中心、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市中醫局、市醫院管理中心、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
2.1.2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安委辦)承擔市食安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按照市食安委要求,協調本市跨部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推動健全本市食品安全事故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市食安委辦設在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安委辦主任由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2.1.3 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部門職責具體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4 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在市食安委、區應急委的領導下,各區食安委參與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依法指揮協調或參與本行政區域內一般、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各區食安委辦負責區食安委的日常工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可參照設立本地區應急機構。
2.2 專業技術機構和專家組職責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專業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技術支撐工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牽頭部門,依據事故性質選取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醫學、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應急專家組,為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提供支持。
2.3 聯防聯控機制
本市建立健全與國家有關部門、駐京部隊、中央在京單位以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溝通、食品安全事故應對政策協調和資源共享。
2.4 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食品安全負責,應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本企業的食品安全責任制。
3 監測與預警
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各區、市食安委各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及時部署核實,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或事態進一步擴大,及時向市食安委辦通報。
市、區食安委辦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組織應急專家組、相關專業技術機構、食品安全監管及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預警信息,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做好相關信息發布工作。
4 應急響應與處置
4.1 信息報告
4.1.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報告的信息;
。2)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專業技術機構、科研院所監測和分析結果中獲悉的信息;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市場監管、衛生健康、農業農村、教育等相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4.1.2 報告時限和程序
。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和獲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單位應當及時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
。2)醫療機構發現其接收的病人屬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向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為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應當及時通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
。3)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及時通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
。4)衛生健康、公安、農業、園林、教育、住建、網信、文旅、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應當及時通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中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通報。
(5)食品安全事故已經或者可能涉及其他行政區域的,事發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關行政區的市場監管部門,并向市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6)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區市場監管部門要迅速組織核實,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市場監管部門。
。7)對于能夠判定為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等級的',事故本身比較敏感或者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的,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委辦要立即報告市委總值班室和市應急辦,同時通報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等部門,詳細信息最遲不晚于事故接報后2小時報送。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食品安全事故,應迅速核實,最遲不晚于接報后30分鐘向市委總值班室和市應急辦報告。對于仍在處置過程中的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屬地食安委辦每30分鐘向市食安委辦續報一次該事故的新發病人數、人員傷亡數、處置進展和發展趨勢等信息,直到應急處置結束。
(8)對于接報的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市食安委辦向國務院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4.1.3 報告內容
(1)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專業技術機構和科研院所,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和個人,報告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數等基本情況。
(2)各區、市相關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信息報告分為初次報告(以下簡稱首報)、進程報告(以下簡稱續報)和終結報告(以下簡稱終報)。首報可采取書面、電話、短信及電子郵件等形式;續報和終報應采取書面形式。
信息報告的內容:首報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發單位名稱、發病人數和死亡人數、先期處置情況(含救治情況),報告單位和報告人、報告時間、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事故的簡要經過、對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及調查控制情況等。
首報應快報事實,慎報原因,實事求是。續報應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調查處置進程、發生原因,對初步報告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終報應包括事故發生和調查處理過程、鑒定結論、追溯或處置結果、采取措施等。
4.2 先期處置
4.2.1 事發單位先期處置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組織救治病人,及時向事發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應當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設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不得轉移、毀滅相關證據;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4.2.2 市、區有關部門先期處置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先期處置,迅速調動應急處置人員趕赴現場,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減輕事故危害,控制事態發展。
4.3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四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對于食品安全事故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城六區等重點地區,或發生在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時期的,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食品安全事故態勢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4.3.1 四級響應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達到一般級別,由事發地區委、區政府啟動四級響應,區食安委辦組織市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機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區級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事故調查確認和評估,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市級相關部門根據需要指導或協助處置工作。
4.3.2 三級響應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市食安委辦在四級響應的基礎上啟動三級響應。
。1)食品安全事故達到較大級別;
。2)需要統籌多個市級部門或單位共同處置;
。3)需要調動市級應急隊伍、應急物資等作為主要資源進行處置。
市食安委辦會同有關部門、有應對職責的單位和事發地的區應急委組建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將區級指揮部納入統一領導。根據需要,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趕赴現場任總指揮,行使重要事項決策和行政協調權;市食安委辦負責同志任執行指揮,行使專業處置權。
4.3.3 二級響應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市食安委在三級響應的基礎上啟動二級響應。
(1)食品安全事故達到重大級別;
。2)需要調度多個市專項指揮部共同處置,且處置時間較長、處置難度較大;
。3)相關市領導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況。
根據需要,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或市食安委辦主要負責同志任執行指揮。
4.3.4 一級響應
初判食品安全事故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市委、市政府在二級響應的基礎上啟動一級響應。
(1)食品安全事故達到特別重大級別;
(2)需要中央和國家有關應急指揮機構授權指揮處置或共同指揮處置;
(3)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況。
總指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分管市領導和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必要的國家有關部門、駐京部隊、中央在京單位以及津冀等周邊省區市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綜合工作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和市食安委辦承擔。
4.3.5 應急響應相關事項
對于食品安全事故未達到一般級別的,由事發地的區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區的有關部門以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專業技術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發現該事故是傳染病時,本預案的響應自行終止。
4.4 處置措施
4.4.1 事發單位處置措施
事發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等食品安全事故調查部門的調查,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不得阻撓、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4.4.2市、區有關部門處置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市、區食安委應針對其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最大程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機構開展患者的醫療救援;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衛生處理。
(2)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專業技術機構對事故相關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有關部門應予以支持和協助。
。3)市、區食安委辦組織相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剩余食品、留樣食品、庫存食品等食品及其原料,并進行處理;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或者停止經營,防止因食品安全事故引發的次生、衍生危害。
。4)參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的部門、機構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阻撓、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 現場指揮部
4.5.1 現場指揮部組建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由市食安委辦或相關區政府牽頭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指揮部由總指揮、執行指揮和各工作組組長組成,實行總指揮負責制。
現場指揮部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依據市、區食安委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實際需要選擇設置綜合協調、醫療救治、事故調查、危害控制、檢測評估、社會穩定、新聞宣傳、專家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由牽頭單位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組織市、區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加入工作組,各相關成員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參與處置工作。
4.5.2 市級現場指揮部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市食安委辦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搜集并上報事故信息,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
(2)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醫院管理中心、市中醫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組織協調醫療機構,迅速組織搶救隊伍,提出救治措施,建立救治綠色通道,積極開展醫療救治,協調緊缺藥品、醫療設備的供給等工作。
。3)事故調查組。由市食安委辦牽頭,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組織開展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調查處理建議和整改防范措施;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門依法立案偵辦。
。4)危害控制組。由市食安委辦牽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北京海關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開展應急抽檢,采取控制措施,追蹤追溯問題產品,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5)檢測評估組。由市食安委辦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等專業技術機構參加。負責組織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衛生處理,對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驗數據,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發展趨勢,為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為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
。6)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教委、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秩序維護和交通疏導工作,加強事發地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趁機作亂等違法犯罪行為,積極化解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7)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和市食安委辦牽頭,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制定新聞發布方案,指定新聞發言人,組織匯總新聞發布信息,統一新聞口徑,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做好輿論引導,把握報道工作的正確導向,指導協調新聞宣傳單位做好事故的新聞報道工作。
(8)專家組。由市食安委辦牽頭,依托北京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力量,依據事故性質選取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監控與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醫學、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應急專家組。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危害評估和調查處理等工作,為應急工作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支持。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事故危害等開展事故評估,并提出意見建議。發生涉外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時,市政府外辦、市政府新聞辦等相關部門應根據需要和職責分工,參與現場指揮部相關工作,協調處置相關涉外事務。
4.5.3 現場指揮協調
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的各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區政府,應立即調動所屬人員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按照現場指揮部的工作安排,開展處置工作。市級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區級現場總指揮和必要人員納入市級現場指揮部,區級現場指揮部繼續統一領導區級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國家層面應急指揮機構在本市設立前方指揮部,或向本市派出中央工作組、部門工作組時,市級現場指揮部與其對接并接受業務指導,做好相應保障工作。
4.6 信息發布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工作,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本市相關規定執行。信息發布要遵循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注重效果的原則。市委宣傳部會同市食安委辦進行管理與協調。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應依據職責及時向市食安委辦報送相關事故信息,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保障工作。
4.7 應急結束
當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牽頭部門提出結束建議,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或食安委辦批準后有序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5 總結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區食安委辦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認定事故責任,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6 應急保障
6.1 應急值守
完善應急值守工作機制,嚴格組織實施;充分做好赴現場人員的設備、車輛、通訊及資料準備工作,做到常態管理與非常態管理的全面、有效銜接。
6.2 物資保障
市、區兩級政府相關部門應當配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車輛、通訊、救治、衛生防護等設施、設備;儲備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物資;市政府相關部門應做好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材等物資的儲備工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
6.3 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監測與預警、食品安全抽樣及檢驗檢測、培訓演練等工作所需經費應列入同級政府預算。財政部門根據具體事項和當年財力統籌保障。
6.4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急救、院前急救、?浦委煹入A段組織實施救護;負責調度北京緊急醫療救援中心(120)等急救力量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院前急救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當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現場急救工作。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衛生處理工作。
6.5 應急隊伍保障
各有關部門組建專業的食品安全應急隊伍以及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輔助性隊伍。通過培訓、演練等方式不斷強化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加強隊伍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在技術裝備、知識培訓、應急演練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
6.6 技術保障
相關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健全專家隊伍,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檢驗檢測技術水平,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7 預案管理
7.1 應急預案體系
本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市、區、企業三級。市級預案包括本預案、相關部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區按規定制定本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市級部門、各區以及相關企業預案應與本預案進行銜接,保障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高效運行。
7.2 培訓與演練
各區及各成員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培訓,增加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知識,增強應對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對其中的具體環節進行檢驗和修正,提高應急反應的效率和應變能力。
7.3 應急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由市食安委辦負責解釋。各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應依據本預案制定各自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市食安委辦備案。
7.4 預案修訂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由市食安委辦適時組織評估,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7.5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侗本┦惺称匪幤钒踩话l事件應急預案(20xx年修訂)》(京應急委發〔20xx〕15號)同時廢止。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為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xxx學院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由領導小組、事故調查處理組、4聯絡及醫療救治組、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等個工作組構成,各小組組員以及職責如下:
。ㄒ唬╊I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餐飲副校長
組員:學校辦公室、學生工作部、教育技術中心及后勤集團負責人
職責: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全面統籌安排校內所有資源應對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ǘ┦鹿收{查處理組
組長:后勤集團總經理
成員:餐飲部經理
職責:配合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負責實施救援工作,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制定整改方案。
。ㄈ┽t療救援組
組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員:學校醫務室
職責:負責與領導小組與各工作小組、各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絡工作;協助和配合醫療機構開展救治工作。
。ㄋ模┖笄诒U辖M
組長:后勤集團副總經理
成員:后勤集團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車輛、救援物資等后勤支援工作,配合醫療、防疫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為現場各工作組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ㄎ澹┬畔⒐芾砑吧坪筇幚斫M
組長:學校辦公室主任教育技術中心主任
成員:學校辦公室教育技術中心各二級學院黨組書記
職責: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下設的信息管理發布組和善后處理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應急救援的新聞線索,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級
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小賣部、創業小屋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學校負責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三級:
5030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發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1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不足人,出現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030二級(較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發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人)以上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1010三級(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一次中毒人(含人)以30上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及時反映、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流程
出現食物中毒事件后,學校應當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啟動本預案:
(一)發生食物中毒時,后勤集團餐飲部、醫務室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中毒人員進行初步調查、核實。
(二)對病人采取以下緊急處理程序:
1 .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 .120對病人進行臨時緊急救助,通知前往救護或組織人員將病
人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 .及時提取采取病人有關樣本,如嘔吐物、排泄物,供有關部門作檢測。
4 .對可疑食品、生產加工場所迅速采取控制處理措施。
5 .保護現場,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
其原料。
6 .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7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設備及用具。
。ㄈ┚戎w系。一旦出現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校長啟動以下各職領導小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擴張,并制定處理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組織力量救援。
2 .醫療救援組:立即組織中毒人員去醫院救治,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病情動態,接待中毒人員家長,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過激情況。
3 .事故調查處理組:控制現場,維持秩序,勸離無關人員,防止出現混亂局面,排查其他受傷人員,組織力量送往醫院,接待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協助調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資料。
4 .后勤保障小組: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醫療、防疫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為現場領導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5 .信息及善后處理組:對事故全過程的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
做好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接待新聞媒體并及時完成完整的書面材料逐級上報。
四、應急響應制度
。ㄒ唬┓旨夗憫簩τ谑称钒踩鹿剩鶕煌墑e,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有效的開展救援工作,具體相應級別如下:①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二級(較大食物中毒事件):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全體參與本次事故處理工作;
②三級(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事故調查組、醫療救援組、后勤保障組參與本次事故處理工作。
。ǘ⿷贝胧菏称钒踩鹿拾l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校領導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ㄈ┚o急處置:當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報請上級領導同意后,迅速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ㄋ模⿷苯K結: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測評確無危害后,學校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并報請上級部門批準后方可經營。
五、緊急報告制度
1、在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時,接到食物中毒報告的.工作人員,應當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報告,應急處理小組必須在收到該信息起一小時內報告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主要癥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2、應急處理小組應當掌握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報告電話。
六、安全教育
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采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責任人;對處置不當,貽誤戰機,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
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學校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食品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食品衛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 .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切實做好食品衛生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發生,對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應當正確對待,按規定認真做好食物中毒的報告、處理工作。
2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3 .第一時間組織對傷病人員進行救助,及時聯絡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或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餐廳大堂經理指揮人員控制現場,嚴禁人員接觸食物毒源。組織人員隔離、封閉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風工作,確,F場人員安全,穩定人員情緒,阻止事態進一步擴展,控制輿情。
4 .2自事故發生之時起小時內向學校醫務室和后發中心報告,報
告內容包括: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中毒人數、危重人數、死亡人數及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中毒發展的趨勢及已經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協助解決的問題。
5 .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
有關的材料和樣品,將可以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飪的方法和加熱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調查部門反映。
6 .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事后應根據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清毒處理。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方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污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
一、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
。╔XX)
組長:校長XXX副組長:
成員: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師
二、工作職責
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處理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故。把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當作學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實。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明確職責,保障師生健康;及時逐級上報信息,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
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體檢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建標立卡。嚴把食物采購關,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干凈整潔,無蠅蚊、蜂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應急反響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德育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并報教育局備案。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采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120”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醫療搶救。要想盡一切方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并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系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想。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采樣。
8、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組組長統一調度,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防止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要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在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的污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8012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度時,經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ㄋ模┗瘜W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毒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
(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
。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ㄎ澹┯卸緞又参镏卸镜念A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采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采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病癥,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并向總經理匯報;
2“120”、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并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鑒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范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員:立即撥打報警,并向所在單位領導匯報。由單位領導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匯報。市急救中心:中0
3、現場總指揮:急救車到達后,迅速組織人員護送中毒者到醫院進行搶救,并做好記錄。同時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應。
4、衛生監督員:保護好小時留樣食品、進貨記錄及庫房食品,以備上級衛生防疫部門采集。
5、食堂主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食堂各部位負責人:作好小時輪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必要時報告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介入處理。
8、應急領導小組會同各方妥善處理事后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國家食品安全事故(XX年10月5日修訂)
1 、總則
1.1編制目的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
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
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機制啟動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指揮部設置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指揮部職責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組設置及職責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事故調查組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危害控制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維護穩定組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專家組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應急保障
3.1信息保障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醫療保障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人員及技術保障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物資與經費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社會動員保障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宣教培訓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監測預警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事故報告
4.2.1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報告主體和時限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事故評估
4.3.1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應急處置措施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檢測分析評估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信息發布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獎懲
6.2.1獎勵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責任追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演習演練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預案實施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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