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之間基本的信任呢
你覺得人和人之間有信任嗎?其實我們基本的信任都去哪了呢?人和人之間基本的信任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前段時間,網絡上流行一些奇葩證明:你要證明你媽是你媽,你要證明你是你爸的兒子;還有更離譜的:你要證明你還活著?吹竭@些證明,相信許多人是和我一樣的感覺,無語呵呵呵。我感覺我們進入到了一個無人可信,人人自危的世界。
其實是否信任他人,真的與這個社會、與他人無關,只同我們自己有關。那些抱怨說這是一個不值得信任的社會,又把自己的能力不夠推給了社會的人,不過是拿這個當借口。繽紛世界,一定是有人值得信任,有人不值得信任的,他們都環繞我們周圍。那么,如何給予值得信任之人以信任,而識別出不值得信任之人予以拒絕,這就要看各位看官的能力了。
幾十年前的一場浩劫對中國社會的最大傷害,是直接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在人人自危的狀況下,我們信任他人的能力好像一夜之間消失了。如同我的一個個案跟我分享的:“當我看見愛我的男朋友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時候,我再也不相信男人了。”許多人說,我不信任你,是因為你不值得信任。
這似乎非常合理,用來解釋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
可是,當我們發現身邊的人都不值得信任時,會感到特別孤獨,感覺自己無法與人建立關系;同時感覺人生了無生趣,甚至想找個說說心里話的人都沒有。當然,也無法找到一個可以一起生活或共事的人,每天如同在戰場上廝殺,疲憊不堪。
在我們很小的時候,最簡單的分類就是把人分成好人和壞人,好人可以信任,壞人不可以信任。當然,我們也會對很多事物有以個刻板印象,那也是為了我們更好去評估我們是否可能受到傷害,并且貼上個標簽后,去選擇是否信任對方。比如:東北人,警察等等。
我們總希望這個世界是簡單的,任何人也是單純友善的,但又用一種懷疑和批判的眼光審視周遭,讓我們自己存在在一個“不安全”的環境中。中國古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似乎一開始,就用防備的姿態對待著他人,從另一個角度看,也就是他人不可以信任。
“寧愿相信世間有鬼,也不信男人那張破嘴”;“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你們和我交朋友,不就是想要我的錢嗎?”這些經典話語詮釋了我們對他人的不信任。“我對父母報喜不報憂”,這看似是不想讓父母擔心,為父母著想,其實是對親情的不信任,我們根本不相信父母愛自己。一個缺乏信任的世界,必定是一個互相傷害的世界。
不信任他人,是心理創傷的`結果。當然,也是自我能力弱化的表現。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這是典型的創傷后體驗。為了自我保護,我們會自然回避類似蛇的事物。那如果我們曾被親密的人傷害,就會對親近的人回避。人的防御機制,是保護我們內在感受、同時抵御讓我們產生焦慮和恐懼等不良體驗的機制,是一種類似條件反射的無意識的機制。其中有一種防御方式叫“泛化”,說的就是這個。
信任他人,是一種自我能力,無法信任他人,是我們能力缺失的表現。當我們感覺對誰都難以信任時,不妨看看自己。有如下幾點值得思考:
一、我是否處在恐懼和敏感的心理狀態下;
二、我看到的別人是客觀存在的,還是我們自己想象的;
三、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承擔風險,或承擔失誤;
四,我是否認同人際關系中存在交換的原則;
五,我是否接受信任別人是有成本的。
人的一切活動都是關系,區別在于我是與真實的別人建立關系,還是與想象的別人建立關系。
其實容易的信任發生在最簡單的人際關系中,比如快遞小哥與貨主的關系,或者是有普遍規則的關系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買賣。
而信任危機通常發生在最親近的關系,或者最應該信任的關系中。這似乎是一個悖論,但卻真實發生了。因為,最初信任的破壞就發生在最親密的關系中。每個人從呱呱墜地,就開始與媽媽建立關系;成長過程中,在我們與媽媽的關系中需要完成兩種體驗,并成為性格結構式的框架:一是安全感,一是我與你的邊界感。但是,一個內心缺乏安全感的媽媽會很容易不斷突破邊界,去控制嬰兒,在讓孩子成為媽媽一部分的過程中,獲得暫時的安全體驗,所以她無法給予嬰兒穩定的照顧,嬰兒就無法獲得安全體驗。媽媽給予嬰兒的穩定照顧,是信任的第一步。一個被很好滿足的孩子,對他人的信任度比較高。
我媽媽就是個相對焦慮的人,她對我進行的信任教育:你出去一定要小心,外面壞人很多。她其實并不知道,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在扮演一個經常恐嚇我,并且給我制造不安全環境的“壞人”。當然,了解這些,不是為了指責我們的父母,只是為了讓我們能看到相對的真相,并且了解規律,獲得成長的機會。
比較健康的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比較實在,比較坦誠。因為在被滿足下成長的孩子安全感比較高,他與這個世界建立的關系模式是友善。而在充滿著焦慮和不安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內心對這個世界是充滿恐懼和害怕的,當然也會有憤怒。他們內心的關系模式是博弈、競爭、對立,這是他們的自我防衛,因人不可能信任自己的敵人或對手。他們的生存策略就是熟練使用各種技巧,包括爾虞我詐。
對于一個對周遭世界充滿恐懼的人,世界上所有人都可能會是傷害他的人。當然,外界這些可能的傷害只是他內心投射的結果,“疑人偷斧”的典故即是講投射。
在他投射的世界中,別人是怎樣的人他已經看不到了,也不可能了解到,一切都是靠想象。好比一個膽小的人走夜路,他會認為身邊聽到的任何聲音都可能是對自己有傷害的東西發出的,于是特別緊張和害怕。哪怕此時身邊出現一個可能會幫助他的人,他也會認為那個人是“鬼”。
如果我們感覺自己很糟糕,自我價值感不高,那么我們絕對不相信會有人喜歡我們,愛我們。他人表達友愛的行為,也會被我們解讀為是嫌棄我們或要拋棄我們。只有他人用我們想要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我們才會放低戒備。有個朋友跟我分享過一段真實的經歷:他同朋友約見,但他在約定時間到了約會地點,朋友卻沒到;打電話給朋友,竟然關機。這時他心里有很強烈的挫折感,并且做了這樣的解讀:朋友不守信用,是因為他不在意我,他個不值得信任的人,而且他在離我遠去。再然后感到被羞辱、被忽略,最終惱羞成怒。于是他決定要與那個朋友一刀兩斷。而事實是,他的朋友因為想準時赴約,匆忙中從樓梯上摔下來,手機也摔壞了,人被送去醫院。由此可以看出,每個人的世界是被自己塑造的,我那個朋友對自己的定義就是:我不被人重視,我是個糟糕的人,沒有人會喜歡我。
信任他人,首先要信任自己。
人和人的關系中存在著交換原則。交換是合作式的互惠共贏,交換的是利益。最簡單的交換就是物質交換;而高級的交換,就是情感體驗和情緒的交換了。一個人之所以為一部喜劇買票,是因為錢和投入可以換來情緒上的滿足和放松。情感的滿足是最高形式的交換。
那么,信任在交換中承擔了什么功能呢?
信任的功能就是讓這樣的交換發生,并維持平衡。說白了,沒有信任,交換也就不會發生。再往深處說,沒有信任,關系也不復存在。因此,沒有信任能力的人無法建立起親密關系。他的任何關系,都只存在于理智層面或通俗意義上的社交層面,就是所謂的應酬關系。
沒有信任能力的人,容易依賴,所以在親密關系中對對方的期待特別高。我們會把自己看成一個需要對方來完全滿足我們的人。我們會緊張和敏感,自然會關注到對方的一言一行。這時信任就不存在了:翻手機,跟蹤,電話追魂,一切都是為了尋找“對方要離開”的證據。而對方——一個被貼上“背叛者”標簽的人,如果不做點背叛的事情,似乎對不起那個標簽。
我們之所以不能信任,是因為沒有獨處的能力,感覺自己沒有自我照顧和自我負責的能力,內心極其依賴。我們內心的“嬰兒”狀態,使得我們對他人的期待過高,幾乎要求別人是一個“無所不能”的媽媽,如若不然對方就不值得信任?蓻]有人能做到“無所不能”的媽媽,所以我們的信任能力,就這樣被自己的依賴湮沒了。
所以說,信任,與他人無關。
當我們自己的資源足夠,對他人的期待也就不會那么強烈,我們對人性會有更深的理解,對這個世界會更加客觀和包容。當我們感到內心安全的時候,也就會很放心地去信任別人了,所謂藝高人膽大。畢竟,不信任是一種防御的對抗的心理狀態,因為怕遭到傷害或利益受損。
總體來說,信任他人之能力是一種綜合能力。信任他人的能力=自我的安全感+客觀的認知+自我資源的滿足感+可控制的風險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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