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繳費標準
20dd年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截至2016年2月29日,待遇享受期限為20DD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DD年度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84元/年、二檔233元/年、三檔466元/年。
各類特殊人群繳費、財政、民政補(資)助標準詳見(寧人社發〔20XX〕130號)文件。
2、繳費方式
為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收繳效率,充分發揮社會保障一卡通信息網絡技術優勢,經自治區社保局與中國農業銀行寧夏分行、黃河銀行和寧夏銀行共同協商,在原有現金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方式上,新增加了由委托銀行代扣代繳方式。今后,逐步形成以銀行代扣代繳為主,個人現金繳費為輔相結合的模式。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本著公開、自愿、平等的原則,自愿選擇參保繳費方式。委托銀行代扣代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參保人員到戶籍所在地所屬委托銀行營業網點簽訂《委托代扣社會保險費協議》,選擇繳費檔次,辦理繳費預存款手續!秴f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如遇政策性調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協議不能履行時,協議自動終止。
(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重病人員、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等,由代理人到戶籍所在地所屬委托銀行營業網點簽訂《協議》,選擇繳費檔次,辦理繳費預存款手續。
擴展資料:
醫療保險作用
一、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
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二、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
醫療保險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
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四、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
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于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五、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看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藥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范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一比例支付。
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并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醫保報銷。
各地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范圍不盡相同,具體請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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