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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

        時間:2024-10-20 06:19:44 醫療保險 我要投稿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已經出臺,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

          為了保證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的實施,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5〕57號,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辦法》),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對象

          (一)《城鄉居民醫保辦法》所稱的“本市其他基本醫療保險”包括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小城鎮基本醫療保險。

          (二)《城鄉居民醫保辦法》所稱的“具有本市戶籍的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具體包括:

          1.本市戶籍的18周歲以下人員;18至20周歲的各類中等學校在冊在籍學生、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仍在進行大病醫療的輟學人員。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18周歲以下同住子女,以及18至20周歲的各類中等學校在冊在籍學生。

          (三)《城鄉居民醫保辦法》所稱的“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參照適用本辦法的其他人員”是指符合本市已有規定的,已在本市就讀、居住的,具體包括:

          1.由本市動員分配支援外地建設的`支內(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辦理退休(職)手續,已報入本市戶籍,且醫療保障未落實的人員。

          2.本市戶籍人員的配偶,暫未報入本市戶籍,且無醫療保障的人員。

          3.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配偶,且無醫療保障的人員。

          二、登記繳費

          (一)參保人員按照登記繳費期次年末的實際年齡的繳費標準繳費。

          (二)已核定為本市高齡老人、職工老年遺屬、重殘人員無需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三)參保人員在登記繳費期內提出退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退還本人;在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內,不辦理退費、退保手續。

          三、待遇享受

          (一)參保人員在集中登記繳費期內完成繳費的,可在參保年度內享受城鄉居民醫保規定的醫療保險待遇。

          (二)參保人員在參保年度內享受本市其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從享受之日起將停止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三)符合條件的新生兒登記繳費后,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從出生之日起享受。

          (四)符合條件的新報入本市戶籍人員、新達到《上海市居住證》標準積分人員的配偶和子女、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從登記繳費完成的次月1日起享受。

          四、就醫管理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以外的參保人員,應當按規定在本市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含村衛生室)門診就醫,如需要轉診治療的,在辦理轉診手續后可到二、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參保人員一次轉院的醫療機構原則上限一所,有效期為3個月。超出3個月后需繼續轉院的,參保人員應當到本市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含村衛生室)重新辦理轉院手續。

          五、零星報銷

          (一)參保人員在外省市長期居住的,辦理就醫關系轉移手續后,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城鄉居民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報銷。

          (二)參保人員在本市因院前急救、就醫憑證報損、報失期間醫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員現金支付,事后可憑有關資料向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報銷符合城鄉居民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

          六、其他

          (一)參保人員暫不執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于部分診療項目、藥品按比例分類支付的規定。

          (二)參保人員因計劃生育手術及其后遺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參保人員大病保險,按照《關于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滬發改醫改〔2014〕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由醫保部門委托承辦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

          (四)全日制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具體操作辦法,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同時《關于實施〈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有關事項的處理意見》(滬醫保〔2007〕232號)廢止。

          延伸閱讀:

          上海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報銷范圍

          市民可帶著醫院出具的醫藥費發票,來到本市醫保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異地就醫委托報銷手續。

          1、在外省市臨時逗留發生的急診和急診住院醫療費用,可在醫療費收據開具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相關材料至上海醫保中心申請審核報銷,但外省市發生的普通門診或普通住院醫療費用,醫;鸩挥柚Ц丁

          2、可根據具體情況向醫保服務熱線962218咨詢。

          上海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報銷比例

          沒有退休的人,異地就醫的,必須是急診才能報銷。退休了的人,異地就醫,必須在就醫前在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就醫的申請才能就醫。具體報銷比例可致電上海醫保咨詢電話021-962218問詢。

          上海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報銷材料

          報銷時,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社?ɑ蜥t保卡、醫療費原始收據、相關病史資料及復印件(住院需要出院小結及復印件和醫療費清單及復印件)。

          上海、鎮江長期定居在對方地區的參保人員,應當首先在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不包括此前已經辦理相關手續的參保人員),再到居住地指定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委托報銷手續。辦理上述手續后,在居住地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的門急診和住院醫療費用,可憑本人的社?ê歪t療費收據、病史資料,到居住地指定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醫療費用報銷。

          上海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報銷流程

          本市城保在職人員在外地出差期間,在當地醫保定點醫院或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鄉衛生院以上的醫院就醫,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規定的急診(包括急診住院)醫療費用可由參保人現金墊付,事后可到鄰近區縣醫保事務中心或街道醫保服務點(代辦)申請報銷(在醫院開具醫療費收據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在外省市發生急診或急診住院醫療費用可在收據開具之日起的6個月內,憑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醫?ā㈤T急診就醫記錄冊、原始收據、病史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若發生急診住院醫療費用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出院小結、住院醫療費的明細清單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至本市各區縣醫保事務中心申請審核報銷。但在外省市發生的門診和門診住院或專程至外省市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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