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大病保險醫保報銷比例
最新消息,自2016年8月1日起,我省在全省范圍實施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全省310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將獲得醫療救助。這是從省人社廳8月30日舉行的河北省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河北省2016大病保險醫保報銷比例
為深入實施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行動,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的實施方案(試行)》提出,深入實施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行動,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多層次醫療保障救助聯動機制,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到2020年有效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我省明確了保障救助對象范圍,重點是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歲以上老年人和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父母,因醫療自付費用過高導致家庭無力承擔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難且個人自付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前12個月總收入50%以上的),各市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群等5類貧困群體。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提高。在原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保障救助對象的門診、住院待遇水平,對個人繳費予以資助。
適當提高門診統籌報銷待遇。門診統籌不設起付線,一般門診醫療費封頂線提高到不高于每人每年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市制定,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70%。
提高住院報銷比例。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起付線降低50%,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90%,非轉診住院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30%。
建立完善門診慢性病醫療報銷政策。門診慢性病不設起付線,普通慢性病封頂線為6000元/年,報銷比例為75%;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終末期腎病和重癥精神病等重大慢性病封頂線15萬元/年,報銷比例為90%。
提高參保資助水平。特困供養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資助,其他保障救助對象個人繳費部分,財政按個人繳費標準的60%予以資助。
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水平。取消住院醫療費用報銷起付線,封頂線提高到每人每年50萬元。
經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后,仍有支付困難并可能導致貧困的,在以下方面進行醫療救助。
完善門診大額慢性病醫療救助。對因患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導致自付費用較高的,在規定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自付合規費用按70%的比例進行救助。年度救助累計限額不超過2萬元。
提高住院救助水平。住院救助不設起付線,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7萬元,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在年度救助累計限額內救助80%。對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住院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由各市(含定州、辛集)自行確定。
全面實施重特大疾病救助。將患重特大疾病的,經住院救助后,超出部分按90%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20萬元。對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由各市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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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基本醫保參保(合)人群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诽岢觯衲昴甑浊,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統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合)人群,有效減輕大病患者看病就醫負擔。到2017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緊密銜接,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切實解決城鄉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按照《意見》,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作為主要測算依據。
今年大病保險對患者經基本醫保支付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并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要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對已經簽訂協議且賠付比例低于50%的,由當地政府和承辦保險公司協商,及時調整到50%以上,確保參保居民權益,有效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意見》明確,各地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情況、基本醫;I資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細測算,科學合理確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探索建立覆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
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務等方面做好銜接,努力實現大病患者應保盡保。對經大病保險支付后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民政等部門要及時落實相關救助政策。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并逐步推進與財政管理系統的互聯共享。推動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險平穩過渡。
《意見》提出,原則上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政府公開招標擇優選擇1-2家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降低承辦成本,提高服務效率。2015年至2018年,試行免征保險保障金。
商業保險機構要加強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的銜接,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保支付情況,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建立大病保險結算信息系統,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和定點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之間實時互聯互通,實行大病報銷即時結算。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網絡優勢,簡化報銷手續,推動異地醫保即時結算。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承辦好大病保險業務的基礎上,提供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產品,但不得捆綁或強制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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