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新政策解讀
瀘州:明年醫保 繳費標準和報銷比例有調整
瀘州市將于11月1日啟動繳費,第一檔120元/人·年,第二檔為260元/人·年
從今年11月1日起,瀘州市開始集中辦理2016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報銷比例都有所調整。瀘州市還將同步啟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個人繳費工作。這是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全市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動員會上獲悉的。
瀘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政策有調整
據了解,2016年度個人繳費標準分為兩檔:第一檔120元/人·年;第二檔260元 /人·年。選擇第一檔次和第二檔次繳費標準,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都是一樣的,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鄉鎮設置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起付線為200元,在縣級以上城鎮設置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的起付線為300元,二級醫院為400元,三級醫院為800元,市外異地就醫為900元。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方面,2016年城鄉居民普通門診費用每人限額70元,比2015年增加了10元。與此同時,2016年提高了市內二級及以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報銷標準,其中一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鄉鎮設置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為85%, 在縣級以上城鎮設置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的為80%,二級醫院為75%,三級醫院為50%, 市外異地就醫為40%。第二檔繳費的報銷比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鄉鎮設置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為90%, 在縣級以上城鎮設置的一級及無等級醫院的為85%,二級醫院為80%,三級醫院為60%, 市外異地就醫為50%。
我市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集中征繳時間為今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我市將同步城鄉居民大病
補充醫療保險等參保繳費工作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 為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我市將同步啟動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參保繳費工作。
據了解,我市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采取政府引導、公司運作、群眾自愿參與的運行原則。其中,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 10元/人·年,城鄉居民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個人繳費標準為 30元/人·年。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以家庭為單位整戶參保,兩者必須同時參保,但70周歲以上的老人只能參加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及小額人身意外傷害險的集中繳費時間與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同步,仍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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