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簡述
如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系國家為保障公民老有所養,為公民提供的一項保險。那么,勞動者該如何繳納社會保險呢?如果您暫無工作,又該如何參加養老保險呢?為您解答。
1、用人單位繳納
在單位工作,單位和個人就有參加社會保險的責任和義務,國家有強制性的規定,不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是要受到處罰的,你們應當敦促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2、個人參保
如果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就應當按照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執行.自由職業者,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納,有具體規定:養老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失業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 醫療保險:辦完了養老保險手續后,帶著上述的材料和辦好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的醫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按照規定正常繳納費用就可以了!! 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 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綜上,參加養老保險僅包括2種形式。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繳納,這屬于我國法律上的強制性規定。二是由由個人自行到當地社保中心營業窗口辦理,F實生活中,經常出現一些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情形,如勞動者遇到此類情形,可委托專業的律師為其維權。
職業年金是20XX年出現的新詞匯。那么,什么是職業年金?職業年金與養老保險有什么關系?2015年職業年金的最新功能有哪些?職工繳納職業年金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3、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條件
因病、非因工負傷,經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為,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且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含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以后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滿15年。
4、私營企業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城鎮私營企業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城鎮私營企業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按本企業在職人員繳費基數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點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城鎮私營企業和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簡稱繳費基數),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參照稅務部門上一年度規定的私營企業計稅工資標準和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并在每年四月一日予以公布。
在職人員按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三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人員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于繳費基數的,也可按實際工資收入作為基數繳費,但實際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百分之二百的部分不再繳費。
企業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的調整,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提出,報市社會保險委員會決定。
在職人員實際繳費的基數高于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確定的繳費基數時,企業應按在職人員實際繳費基數總額作為基數繳費。
企業每月應按規定時間到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核定本企業和在職人員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并按核定數額如數繳納。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在職人員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在其每月工資中代扣。在職人員工資收入中繳納養老保險費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城鎮私營企業繳費比例采取逐步過渡的辦法。從一九九五年起,第一年的繳費比例為百分之十七,以后每年增加三個百分點,至一九九八年達到百分之二十五點五。
什么是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主要特點有:⑴職業年金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⑵職業年金的責任主體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職業年金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產生的所有風險。⑶職業年金以貨幣資產的形式存在,資金的本質屬性是保值和增值,從而決定了職業年金資產對投資的內在需求。
職業年金的功能和企業年金基本一致,主要有:
第一,補充養老。從本質上看,職業年金是職工工資的延期支付,這種延期支付的目的是為未來的退休養老做準備,以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時所帶來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職業年金從這個意義上講是作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從這個基本功能,我們還可以引申出職業年金具有緩解國家財政壓力的作用。所以,職業年金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對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緩解財政壓力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第二,福利激勵。職業年金的實質是將職工現期的一部分工資轉移到退休后,對于事業單位來說,如果將其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給予職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勵,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積極性,穩定單位勞動力隊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來吸引和留住一些優秀管理和技術人才,提高單位的綜合實力。
第三,合理避稅。從企業年金的發展歷史看,世界各國都給予企業年金一定的稅收優惠。雖然在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制度中,對企業年金有一定的稅收優惠,但對職業年金的稅收優惠還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從政策導向的預期來看,未來政府對實施職業年金的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以及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受益均給予稅收優惠是一個必然的趨勢。
第四,資源配置。職業年金資產一般會以基金方式進入金融資本市場,通過從分散的個體提供匯聚基金,實現跨越時間、空間和產業提供經濟資源轉移。提供這種轉移,個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資源分布最優化,同時,資源也可以被最優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企業年金基金是許多國家長期資本的一個主要來源,基金的投資相對自由,能夠產生更高的收益,優化資金的配置,職業年金計劃形成的基金也同樣具備這一功能。
2015年建立職業年金的好處有哪些?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職業年金也是2015年最新的出現的制度。那么,2015年建立職業年金的好處有哪些?職業年金與社會養老保險有什么不一樣?2015年建立職業年金有哪些作用?
職業年金的'好處
1、基本養老保險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支柱,但此項改革如要實現平穩過渡并得到持續和良性發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體系尚需多個支柱,其中之一就是職業年金。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陳小恩曾表示:“為了保持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金待遇,應該建立一個職業年金制度。與企業中的企業年金相對應,在事業單位中可以稱為職業年金!
2、建立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形成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多支柱型養老保險模式,有利于事業單位持續深入地改革包括養老保險在內的各項制度,有利于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收入穩定化和來源多元化。同時,事業單位設立職業年金也是其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舉措,有效的職業年金有利于保留和吸引事業單位高端技術和管理人才,進而有利于增強事業單位內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市場競爭力。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主要特點有:
⑴職業年金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坡殬I年金的責任主體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職業年金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產生的所有風險。
、锹殬I年金以貨幣資產的形式存在,資金的本質屬性是保值和增值,從而決定了職業年金資產對投資的內在需求。
職業年金有哪些優勢和劣勢:
優勢
相對于其他形式的養老基金而言,職業年金既能夠體現出專家投資管理的潛力和優勢,又能有較好的風險收益組合和較低的交易成本;事業單位設立的職業年金計劃是其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舉措,有效的職業年金計劃有利于保留和吸引事業單位高端技術和管理人才,進而有利于增強事業單位內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市場競爭力。
不足
但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劃相比,其缺點主要體現在:
第一、其制度透明度較差,對養老金受益權和攜帶性通常有一定限制,較早的離職者不能擁有其養老基金的既得受益權。
第二、員工養老金的保障程度還取決于事業單位對養老金計劃適度的融資水平、資產托管與投資的有效性、稅收政策的優惠激勵。
第三、從其適應性上看,一般只是較好地適用于公司規模較大、員工相對穩定的單位或行業。
第四、其最大的缺點在于事業單位設立的養老金計劃往往被看成是公司財務與人力資源管理功能的擴展。事業單位擁有權利終止養老金計劃,甚至經常改變其養老基金形式與成員的資格條件。
職業年金的強制性:
建立強制性職業年金。
、倨髽I年金是介于國家舉辦的社會保險和市場化的商業保險間的企業補充保險,在我國并不是以強制方式推進的。而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的性質不同,事業單位與政府在行政上屬于隸屬關系,使得對非營利性、公益性的事業單位實行強制性職業年金具有政策的可能性。
②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將比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更具有普遍執行力。企業終究是以贏利為目的的,當企業發現企業年金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政策對留住并激勵人才效果并不明顯時,或發現有關企業年金的稅收和優惠政策仍不完善時,或企業財務狀況并不十分良好時,企業很難情愿為這筆“額外”費用開支。而企業員工因流動性較大,也更傾向于短期的福利和報酬。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經濟承受能力和經營效益相對來說更加穩定,事業單位員工流動性電很低,職業年金作為一種遠期福利在事業單位更容易開展,且事業單位在員工心目中的印象是可靠的,員工更容易信賴建立職業年金的決定,即事業單位具有“培育”強制性職業年金的“沃土”。
③為保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順利開展,只有“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形式才能確保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前后收^水平的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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