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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淄博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將調整為1%
為確保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3月10日,淄博公布《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將淄博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7%調整為1%。
為做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障工作,根據《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淄博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淄政發〔2007〕87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銜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淄政辦字〔2015〕137號)規定,經市政府同意,2017年度職工大額醫療費救助基金籌集標準由2016年度的每人168元提高到188元。提高的20元,對于已建立個人賬戶的,從其個人賬戶資金中扣除,未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由個人繳納。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2017年2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工作會議,計劃于今年6月底前在12個試點地區啟動兩險合并工作。人社部強調,兩險合并并不是簡單地將生育保險并入醫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實現一體化運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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